政党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所确定或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所形成的关于政党的地位与作用,政党之间相互关系,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方法、程序的制度性规则或规定。
(一)一党制
一党制是指只存在一个合法政党,或者其他政党虽然存在,但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不允许它们与执政党竞争政权的体制。
各个国家的一党制有着不同的形成过程:有的是争取独立的过程就是单一政党领导的;有的则是取得政权后将原有政党合并为一而形成的;有的则是宣布其他政党为非法或通过军管,先取消一切政党,然后再确立某一政党的合法地位。
人们将这种一党制又作进一步的区分,将其划分为法西斯一党制与单党制或一党权威制两种形式。
法西斯一党制是以德、意两国为典型代表的,它的明显的特点是:法西斯党垄断政权,法律上禁止其他政党活动;抛弃了民主的统治形式,实行恐怖统治;党国合一,党的领袖即为国家元首,军政合一,政府首脑又是军队最高统帅,集一切大权于一身。
单党制或一党权威制主要存在于战后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之中。在已经独立的50个非洲国家之中就有37个实行一党制,如加纳、坦桑尼亚、津巴布韦、扎伊尔等。二战前,这些国家大多属于欧洲宗主国的殖民地,在争取民族独立运动中,社会领导力量逐步发展成为民族主义政党。民族独立后,这些政党自然上台执政,并实行一党制。这种一党制承认公民权利,实行一定程度的民主选举,并以一党执政保持政治的稳定,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独立,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两党制
两党制是指两个同等规模的政党争夺职位,双方各有几乎相等的机会赢得足够的选民支持,以取得垄断性执政权的体制。英国和美国是典型的两党制的例子。
两党制的特点:
(1)在政治体系中,尽管也有着一些小党存在,但是,只有两个主要的政党真正拥有选举和立法的有效实力,具有赢得政府权力的现实可能性。
(2)以选举为基础,两党中赢得选举的政党(多数党)一般可以单独执政,而另一个在选举中失败的政党(少数党)则成为反对党。
(3)政府权力在两党之间轮流交替,二者都可以通过选举上台,一方执政,另一方就成为在野党。
两党制的优点:
(1)两党制是一个较负责任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中,选民必须在两个可替换的政府中作出明确的选择,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是不行的。
(2)两党制比较公平,鼓励竞争,它鼓励政府更换,能够有效地防止任何一个政党或政党集团无限期地垄断行政权力,保障民主的持续和发展。
(3)两党制被视为是鼓励温和政治活动的体制,为了赢得竞选,两大党都必须争取到为数甚众的中间阵营的支持。
英国两党制的基本特点:
第一,由于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上院议员由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组成,不由选举产生,所以上院与政党无关。下院由选举产生,两大党竞选来争夺下院议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为多数党,它组织内阁,掌握政府权力。
第二,在英国的两个政党,推举候选人的权力比较集中,政党内部权力也比较集中,党纪严明,领导人的意图在政党决策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美国两党制的基本特点:
第一,总统、国会议员、州长、州议员以及一些重要官吏,都是由选民分别选举产生的,国会中两院的多数党与少数党的关系,并不是执政党和反对党的关系。
第二,政党组织松散,没有严格的纪律,党员的标志就是他在总统选举中投了哪一边的票。政党只有在总统选举时才表现了某种程度的团结,政党对党员没有严格的纪律约束。结盟关系在第一次投票中都不断发生变化。因此,尽管美国实行的是两党制,但在国会之中两党谁也不可能占有稳定的多数。
(三)一党居优制
一党居优制是在多党竞争局面下一党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政党制度。日本被认为是一党居优制的典型。日本占有议席的政党主要有自民党、社会党、公民党、民社党、共产党等,其中,自民党势力最大。1993年以前,日本自民党连续执政长达38年,期间只有1976、1979和1983年没有获得议会多数席位。1993年至1995年由日本新党、新生党、日本社会党执政,2009年至2012年由民主党执政。
印度国大党在1947年领导印度实现独立以后,享有了30年连续执政的权力。直到1989年,它只做了3年的反对党。非洲国民大会在1993年南非结束宗族隔离制度之前也享有同样的统治地位。它的地位来自于它在反对白人统治的长期斗争中的杰出表现。一党居优制国家在欧洲的典型是瑞典。社会民主劳工党在1951—1993年期间,只有2年不是单独执政。
(四)多党制
多党制是指两个以上的政党相互竞争,通常通过联合阵线组成政府的体制。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多党制,发达国家有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冰岛、丹麦、挪威、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瑞士等;发展中国家主要有土耳其、印度、菲律宾、泰国、巴西、智利、阿根廷、巴拿马、厄瓜多尔等。
同两党制相比,多党制有许多缺点:
(1)选民不能直接决定由谁来组织政府,政府的组成并不是依据选票,而往往是由各党之间在选举之后进行的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决定的。
(2)某些居支配地位的政党的支持,对组成各届政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样,这些居支配地位的政党通常能够获得远远超出它所得选票的影响力。
(3)研究者认为纯粹的多党制是在鼓励意识形态竞争,政党之间的斗争以观念为核心,而不是围绕着政府权力而进行。
(4)多党制常常导致政治不稳定,因为个别政党或政党集团很难在立法机构中赢得多数支持,在这种情况下组成的联盟非常脆弱,容易产生党内纷争,或联盟内部分裂,继而导致政府的崩溃,这也是大多数人对多党制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