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与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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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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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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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社区矫正对象具体对比
| 管制犯 | 缓刑犯 | 假释犯 | 暂予监外执行犯 | |
| 矫 正 条 件 | 所犯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 |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刑法》第81条“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刑法第81条第3款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 矫 正 期 限 | 管制刑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 与判决相同 | 有期徒刑未执行完的刑罚(与裁定相同) 无期徒刑为10年 | 与决定相同 |
| 服 刑 义 务 |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6.被人民法院适用禁止令的,应当遵守禁止令,不得从事特定活动,不得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不得接触特定的人 7.服从监督管理 |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5.被人民法院适用禁止令的,应当遵守禁止令,不得从事特定活动,不得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不得接触特定的人 6.服从监督 |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5.服从监督 |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5.保外就医的罪犯,按时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提交病情复查报告;进行治疗以外社会活动的,应当报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6.服从监督管理 |
| 不 遵 守 管 理 后 果 | 1.追究刑事责任 2. 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社区矫正期间,缓刑犯如有轻微的违法行为,会根据不同情况受到训诫、警告、治安处罚等处罚或者根据社区矫法第29条规定实行电子定位。 | 1. 追究刑事责任 2.收监执行刑罚 3.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社区矫正期间,缓刑犯如有轻微的违法行为,会根据不同情况受到训诫、警告、治安处罚等处罚或者根据社区矫法第29条规定实行电子定位。 | 1.追究刑事责任 2.收监执行刑罚 3.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在社区矫正期间,假释如果进行了轻微的违法为,会根据不同情况受至训诫、警告、治安处罚等处罚,或者根据社区矫法第29条规定实行电子定位。 | 1.追究刑事责 2.收监执行刑罚 3.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暂予监外执行犯进行了轻微的违法行为,会根据不同情况受到训诫、警告、治安处罚等处罚,或者根据社区矫正法第29条规定实行电子定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