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的埋置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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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埋置深度的选择
基础埋置深度: 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基础底面的距离。

影响因素:一、建筑物用途及基础构造二、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与性质三、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四、地基土冻融的影响 五、相邻建筑物影响L≥(1~2)ΔH否则采取分段施工,设临时加固支撑,打板桩,地下连续墙等施工措施,或加固原有建筑物的基。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对基础埋置深度做了如下规定:
(1)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利用上层土作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2)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
(3)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础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箱或桩筏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
(4)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工时不受扰动的措施。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
(5)当存在相邻建筑物时,新建建筑物的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筑基础。当埋深大于原有建筑基础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其数值应根据建筑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