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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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本身就具有无所不在的公共性,为什么还要加上“公共”这个词呢?对于这一个问题的研究和“公共艺术”一词的使用,一直是在讨论之中。但是,由于其在公共共享性空间里产生的这类艺术品的广泛应用,以及它给社会、给人们带来的深刻影响,将其称之为“公共艺术”在全世界已获得了共识。
公共艺术,顾名思义就是存在于公共空间中的艺术品。当我们漫步于街市、广场、大堂、园林和城市绿地的时候,脚下的道路、身旁的公共设施、映入眼帘的构筑物等,只要能看、能去的地方,即可以称为公共空间。
在这个偌大的空间中,不但有雕塑、壁画、围栏、喷泉、观赏小品,还有汽车站、路椅、街灯、话亭、售货机、广告、指示牌、小动物雕像,以及所有与人群朝夕相处的场所。这些带给城市无限的生机和活力,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人文精神的象征。
公共艺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伴随着现代城市的开发、建设而诞生的。为了确保应有的城市空间,突破了有关高度的制约,建筑体得以向上空发展,于是有了公共的地面空间。
一批艺术家从美术馆走出来,在艺术支援政策和社会团体大力支持下,把有代表性的雕塑作品放置到室外公共空间,并由此而得名,被称为---公共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