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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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综合地考核学生《运动控制技术及应用》课程学习的情况,课程采用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评价、增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突出学生能力与素质的考核。
1.过程性评价
过程性评价包含平时表现与课堂考核、综合过程考核两部分:
(1)平时表现与课堂考核包括线上任务完成情况、学生出勤、上课纪律、课堂参与度情况、课堂作业完成情况等,这部分主要线上系统自动评价;
(2)综合过程考核指对全班学生同时实施的阶段性综合考核,即3个项目的测试。
2.结果性评价
本课程结果性评价采用理论、闭卷方式。有关操作程序按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3.成绩评定
过程性评价60%,结果性评价40%,另加增值评价加分。增值评价根据竞赛、考证、单元测试情况在总分基础上进行加分。
4.增值评价
增值评价总分根据竞赛、考证、单元测试情况进行计分,具体如下:
(1)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总分+20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a.相关省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b.获取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应用编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
c.单元测验进步15名
(2)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总分+10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a.相关校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b.获取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应用编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
c.单元测验进步10名
(3)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总分+5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a.相关校级技能竞赛三等奖
b.单元测验进步5名
注:相关技能竞赛是指赛项内容涉及变频器、伺服驱动、步进驱动相关应用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