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制约因素
第二节 学前儿童家长的自身素养以及教养方式
一、学前儿童成长与家长成长的关系
0 ~ 3 岁,是个体神经系统结构发展的重要时期。4 ~ 6 岁是儿童身心快速发展的时期。对于家长来说,特别是独生子女的家长或者刚有第一个孩子的家长还没有家庭教育的经验,需要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学习和成长。家长的身份随着孩子的出生自然产生,但要做个称职的家长却不容易。随着孩子的不断成长,家长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教育难题。家长要想顺利地培养孩子成才,就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使自身的知识、品格、能力水准不断提高,这样才能真担当起教育孩子的责任,才能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学前儿童家长的法律责任
(一)家长有教育孩子的法律责任
作为社会性的人,父母抚养和教育孩子已不仅是个人情感使然,而且是法定的社会义务。父母作为孩子的主要监护人,在孩子出生后就必须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新中国成立之后起草、修订及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家长有教育孩子的法律责任。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长责任的规定
国家规定的条款从宏观上规定了未成年人成长的方向、享有的基本权利,规定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目标和内容。
第二章是家庭保护,有七项条款从多个角度规定了父母在保障子女权益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是家长正确处理亲子关系、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律依据。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应当帮助家长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模范遵守该法的规定。
(三)家长必须履行监护和教育子女的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无论家长个人的情况如何,都必须对自己的孩子承担起抚养和教育的法律责任。
三、学前儿童家长的基本素质
(一)学者对家长素质的探讨
(二)合格家长的基本素质
1. 具有积极的思想品德
2. 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知识
3. 具有一定的教育子女的能力
4. 具有使用计算机和网络的技能
5. 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
6. 具有较高的生活素质
四、家长的教育素质
(一)家长教育素质的内部结构:
1.教育子女的教育原理
2.家庭教育的思想观念
3.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
4.教育子女的技能技巧
5.处理亲子关系或祖孙关系的态度、情感和技能
6.家庭教育环境设计和管理技能技巧
(二)家长的教育观念
教育观念,亦称教育理念,是人们对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的深入思考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意向。家长的教育观念可以说是家长教育行为的指挥棒。
我们可以从表中看出,学者们几乎一致认为儿童观、教育观、亲子观是家长教育观念不可或缺的内容。
1.正确的儿童观
正确的儿童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儿童是社会性的人
儿童是一个发展的人
儿童期应该享受童年的快乐和幸福
儿童是有主体性的人
2.正确的亲子观
尊重孩子,创建民主、和谐的家庭环境
信任孩子,保持理解和沟通的作风
做好榜样,建立学习型家庭
保持良好的情绪,正确对待孩子的问题
3.正确的教育观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
改进教育方法,妥善解决学前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优化家庭环境,营造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
教育孩子要以表扬为主、批评为辅
(三)家长的教育方式
1.家长的教育方式的定义
目前,国内学界对父母教养方式的定义还有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
(1)父母教养方式是父母的教养观念、教养行为及其对儿童的情感表现的一种组合方式。
(2)父母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在教育、抚养子女的日常活动中表现出的一种行为倾向,它是对父母各种教养行为的特征概括,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行为风格。
(3)父母教养方式是父母教养态度、行为和非言语表达的集合,是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过程中用到的一整套手段和方法,它反映了亲子互动的性质,具有跨情景的稳定性。
(4)父母教养方式是父母为了一定的教养目的,在某种家庭教养氛围下,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倾向。
父母教养方式是指在家庭生活中以亲子关系为中心的、父母在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过程中对待孩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和行为倾向,包括父母传达给子女的态度和由父母的行为所表达出的情感气氛。
2.家长的教育方式的分类
心理学家戴安娜·鲍蒙瑞德提出四种父母养育孩子的方式,分别是权威型教养方式、专制型教养方式、放任型教养方式、溺爱型教养方式。这四种教养方式的划分是根据父母在两个方面的表现:控制和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