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二):债法》
课程教学大纲
(2022年版)
课程编号:13D01300002
课程名称: 民法学(二):债法
总学时数: 80
实践教学学时:6
先修课:法理学 民法学(一)
后续课:民法学(三) 知识产权法 婚姻法 商法
一、说明部分
1、课程性质: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应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应用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民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基础课,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为蓝本,系统讲授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和实践经验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规范性与应用性的结合,既体现民法学本身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逻辑性,又密切联系我国现行民事立法的实际,来阐明民法的一系列问题。
2、教学目标及意义:
通过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系统的教学活动,使学生熟练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接受法学思维和民法学实务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民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民事问题的基本能力,同时为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在本课程的教学中不仅传授有形的民法知识,更注重于学生民法信仰的树立、民法理念的培养,民法思维的训练。
基于课程思政的理念,本课程通过将课程思政元素以价值塑造之教学目标的方式融入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之中,贯彻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民法理论争议和实践疑难问题为导向,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进行以问题为导向的探究式,进行线上与线下的混合式教学,实现寓德于课、人文立课、价值引领的课程思政目标。
3、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我校《民法学》必修序列包括,包括《民法学(一):总论与人格权》《民法学(二):债法》和《民法学(三):物权与继承》三部分。《民法学(二):债法》,基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与侵权责任编相关条文进行法教义学作业,从学理、规范和实践三个维度,系统讲授债的概述、债的发生与类型、债的履行、债的保全与担保、债的转移与消灭、合同订立、合同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典型合同、准合同(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责任。
基于培养目标,本课程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特点,教学中注重实务教学,同时作案例教学法的尝试。通过学习和训练,使学生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我国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熟悉有关民事法律法规,熟悉并了解债法的相关理论动态,进而达到熟练运用法律独立分析实际案例,理清债法基本理论,掌握债的类型、债的履行、债的保全与担保、债的转移与消灭的核心规则,并能够准确认定各类债的基本构造。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践教学训练不断提高学生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而在课程思政层面,通过本课程学习,引领学生学习体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体悟民法人文关怀,培养以请求权基础为核心的民法思维方法。
4.教学重点、难点
(1)债的属性与债的分类、债的保全、转移和保证。
(2)合同的成立、效力、变更、解除和终止法律制度
(3)格式条款规制、情势变更、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4)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及其效力。
(5)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和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6)数人侵权责任规则、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和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的认定。
5、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课程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适应培养目标,综合运用讲授、启发引导、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模拟法庭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达到较好的教与学的效果。
本课程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多媒体教学、实践实训教学活动。学院建立了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课程借助于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模拟律师事务所、法律实训教学管理系统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课程应加强课堂训练内容,以便提高学生理解民法基本知识的能力,提高学习民法知识的兴趣;校内能力训练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重,学校实训指导教师与优秀法律职业者双师并重,提高学生对法律实践岗位的适应能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其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结合问题。
6.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1)指定教材:马工程《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版
魏振瀛主编:《民法》(第八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王利明主编:《民法》(第八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2)主要参考书:
[1]崔建远,陈进.《债法总论》(第2版).法律出版社2021
[2]黄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
[3]黄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
[4]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
[5]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
[6]王泽鉴.《债法原理》(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7]王泽鉴.《侵权行为》(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8]王泽鉴.《损害赔偿》.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
[9]王洪亮.《债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10]韩世远.《合同总论》(第四版). 法律出版社.2018
[11]程啸.《侵权责任法教程》(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含最新司法解释)
7.其它
本教学大纲是《民法学(二):债法》课程教师授课与学生学习及课程命题考试的主要依据,计划授课总课时8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学时74学时,实践教学学时6学时)。
考核方式: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总成绩80%);平时(课堂发言、课堂表现、作业)成绩占总成绩20%
二、正文部分
第四章 债与合同法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债与合同法有一个全面、完整的理解和掌握。
本章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阐释关于债的基础知识,然后深入地分析和讲解债的履行、保全、担保、转移、消灭以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对合同法分则的功能与体系、几类典型合同给予一般性的介绍,使学生对债与合同法的基本框架和基础知识有清晰、准确的掌握
能力目标:熟悉债法原理与《民法典》债法规则,妥当论证分析债法理论争点与适用问题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第一节 债的概述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债的概念和特征、债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债权的特征与权能、债务的特征及债法上的义务群
能力目标:掌握并运用债的要素理论分析解决债法相关理论争议与实践纠纷问题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债与债法的概念 债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债权与债务
三、本节学时数:1学时
课堂讲授:1学时
第二节 债的发生原因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基于《民法典》第118条第2款,系统梳理债的发生原因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债的发生原因在法律事实上的类型划分、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合同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缔约过失 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
三、本节学时数:1学时
课堂讲授:1学时
第三节 债的分类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各种类型债的概念及分类意义。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种类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归属及行使,连带之债的效力。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主债与从债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 货币之债与利息之债
三、本节学时数:3学时
课堂讲授:2学时
课堂讨论:1课时
第四节 债的履行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债的不履行的类型。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债的履行的主要内容及其确定规则、情势变更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债的履行的概念与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情势变更原则) 债的履行的一般规则(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费用) 情势变更(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果)债的不履行(不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加害履行)
三、本节学时数:3学时
课堂讲授:3学时
第五节 债的保全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债的保全、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行使规则及其效力。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债的保全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概念 构成 要件 债权人的债权保存 法律效果) 债权人的撤销权(概念 类型划分 权利行使 法律效果)
三、本节学时数:2学时
课堂讲授:2学时
第六节 债的担保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债的担保的概念及种类。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债的担保的特征、保证、定金成立和效力规则。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债的担保的概念 特征与种类 保证(概念、保证合同、担保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保证效力、保证责任的免除) 定金(定金的概念与种类 定金的成立 定金的效力 定金的限制)
三、本节学时数:4学时
课堂讲授:3学时
课堂讨论:1课时
注意:基于知识体系的完整及教学体系的稳定考虑,将《民法典》合同编第十三章保证合同、《民法典》第586-588条的定金置于本节讲授。
第七节 债的移转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债的转移的概念及种类。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债权让与、债务承担的类型、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债的转移的概念与种类 债权让与(含义、限制、构成要件 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 债权让与的效力) 债务承担(概念、免责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 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三、本节学时数:2学时
课堂讲授:2学时
第八节 债的消灭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债的消灭的概念及种类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债的消灭的事由及构成要件。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债的消灭的概念、原因类型及法律效果 后合同义务 清偿(概念、代物清偿与以物抵债、清偿抵充) 抵销(概念、法定抵销、合意抵销) 提存(概念、要件、效力) 债务免除(概念、特征、效力) 混同
三、本节学时数:3学时
课堂讲授:3学时
第九节 合同法概述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的概念与本质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法的概念与本质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三、本节学时数:1学时
课堂讲授:1学时
第十节 合同的分类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合同的分类标准及基本分类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适用、要物合同、预约合同与涉他合同的法律规则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合同分类概述 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预约与本约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三、本节学时数:2学时
课堂讲授:2学时
第十一节 合同的订立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合同订立的概念,要约与承诺的概念和要件,合同的主要条款。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合同订立(要约与承诺)的规则及合同成立的标准,格式条款的订入规则和解释规则,合同解释的原则与方法。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合同订立的概念 要约(概念、特征与要件、生效、撤回、撤销、失效) 承诺(概念与特征、承诺方式、生效时间、撤回)以要约承诺以外的方式订立合同(交叉要约、强制缔约、格式条款的订入、无效与解释、悬赏广告) 合同的形式与解释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缔约过失责任(概念及特征、构成要件、法律效果)
三、本节学时数:6学时
课堂讲授:5学时
课堂讨论:1学时
第十二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和效力。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顺序履行抗辩权
三、本节学时数:2学时
课堂讲授:2学时
第十三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并掌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含义。
能力目标:掌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及其效力,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解除类型与功能 法定解除的事由 解除权的行使 合同解除的效果
三、本节学时数:3学时
课堂讲授:3学时
第十四节 违约责任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违约责任的概念、归责原则。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各种违约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免责事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规则。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违约责任的概念及归责原则 违约行为(本部分与本章第四节债的不履行雷同,略讲)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减损规则、过失相抵) 双方违约与因第三人的原因违约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三、本节学时数:8学时
课堂讲授:7学时
课堂讨论:1学时
建议引入案例教学法,使学生熟悉违约责任的原理和规则并能正确运用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五节 典型合同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各类典型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各类典型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其履行规则。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一)典型合同分编的体系构造
1.知识要点:典型合同分编的功能 典型合同的划分标准 典型合同分编的体系构造
2.学时数:1课时
(二)买卖合同
1.知识要点: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与利益承受 分批交付的买卖 分期付款买卖 所有权保留 凭样品买卖 试用买卖
2.学时数:7学时,其中课堂讲授:6学时,课堂讨论:1学时
(三)租赁合同
1.知识要点:租赁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出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转租权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买卖不破租赁)
2.学时数:6学时,其中课堂讲授:5学时,课堂讨论1学时
(四)承揽合同
1.知识要点: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承揽中的风险负担 承揽合同的终止
2.学时数:3学时,其中课堂讲授:3学时
(五)委托合同
1.知识要点:委托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委托合同的权利义务 委托合同的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关系 委托合同的终止
2.学时数:2学时,其中课堂讲授:2学时
本章学时总数为19学时,其中课堂讲授为174学时,课堂讨论为2学时。建议本节授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和司法考试真题设置问题,进行案例教学和探究式教学。
第十六节 准合同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概念与制度功能。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的成立要件与法律效力。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债法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
二、教学内容:
(一)无因管理
1.知识要点: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质 成立无因管理的必备条件 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管理人的义务 管理人的权利)
2.课时数:2课时
(二)不当得利
1.知识要点:不当得利的概念和性质 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 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当得利之债的内容(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及范围)
2、学时数:2学时
第七章 侵权责任法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比较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掌握。
本章教学要求:简单阐述《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概念、功能、保护范围,重点讲解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对一般侵权责任、多数人侵权责任的内容、侵权损害赔偿规则予以详细介绍,使学生对特殊侵权责任有清楚的了解,从侵权责任理论、规范和实践层面挖掘本章课程思政元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体悟民法的人文关怀,培养以请求权基础为核心的民法思维方法。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概述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功能、多元损失补救制度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侵权责任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和请求权基础的民法思维方法。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功能 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多元化的损失补救制度
三、本节学时数:2学时
课堂讲授:2学时
第二节 一般侵权责任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一般侵权责任各个构成要件的具体涵义。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侵权责任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和请求权基础的民法思维方法。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一般侵权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损害 因果关系 过错 免责事由(受害人过错 第三人原因 自甘风险 自助行为)
三、本节学时数:2学时
课堂讲授:2学时
第三节 多数人侵权责任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数人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与规范构造
能力目标:掌握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以及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的法律特征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侵权责任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和请求权基础的民法思维方法。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多数人侵权责任概述 共同加害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教唆帮助行为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三、本节学时数:2学时
课堂讲授:2学时
第四节 特殊侵权责任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特殊侵权责任的含义、类型界分、规范构造
能力目标:掌握各类特殊主体的侵权行为与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侵权责任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和请求权基础的民法思维方法。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特殊侵权责任概述 监护人责任 用人者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物件损害责任
三、本节学时数:7学时
课堂讲授:6学时
课堂讨论:1学时
建议提前一周向学生公布侵权纠纷典型案例并布置学生思考和完成的问题;课堂上用1学时组织学生分组讨论给定的问题并派代表发言陈述观点,提示学生注重案件事实与法律和法学原理的关联推理;再用1学时组织学生对不同的观点展开分析和辩论,目的是培养学生在法律适用和推理,口头表达和思辨等多方面的能力;最后由授课教师总结案例争议焦点,评析各方观点,提出今后提升法理分析能力的建议和方法。
第五节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一、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了解或理解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目的与完全赔偿原则、赔偿方法。
能力目标:掌握并能够运用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规则、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规则。
价值(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在侵权责任规范、学理与实践层面培养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价值理念和请求权基础的民法思维方法。
二、教学内容:
知识要点: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概述 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 财产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三、本节学时数:2学时
课堂讲授:2学时
三、附录:《民法学二》教学大纲课时分配表
章次 | 教学内容 | 讲授课时 | 实践课时 | 备注 | |
第四章 债与合同法(本章共65课时) | 第一节 | 债的概述 | 1 | ||
第二节 | 债的发生原因 | 1 | |||
第三节 | 债的分类 | 3 | |||
第四节 | 债的履行 | 2 | |||
第五节 | 债的保全 | 3 | |||
第六节 | 债的担保 | 4 | 1 | ||
第七节 | 债的移转 | 2 | |||
第八节 | 债的消灭 | 3 | |||
第九节 | 合同法概述 | 1 | |||
第十节 | 合同的分类 | 2 | |||
第十一节 | 合同的订立 | 5 | 1 | ||
第十二节 |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 2 | |||
第十三节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3 | |||
第十四节 | 违约责任 | 7 | 1 | ||
第十五节 | 典型合同 | 17 | 2 | ||
第十六节 | 准合同 | 4 | |||
第七章侵权责任法(本章共15课时) | 第一节 | 侵权责任法概述 | 1 | ||
第二节 | 一般侵权责任 | 3 | |||
第三节 | 多数人侵权责任 | 2 | |||
第四节 | 特殊侵权责任 | 6 | 1 | ||
第五节 |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 2 | |||
课时统计 | 总课时80 | 74 | 6 | ||
执笔人:周玉辉
民法教研室
2022年8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