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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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因子】
同现状监测因子。
【评价标准】
(1)根据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分别选取 GB 15618、GB 36600 等标准中的筛选值进行评价,土地利用类型无相应标准的可只给出现状监测值。
(2)评价因子在 GB 15618、GB 36600 等标准中未规定的,可参照行业、地方或国外相关标准进行评价,无可参照标准的可只给出现状监测值。
(3)土壤盐化、酸化、碱化等的分级标准参见土壤环评导则附录 D。
【评价方法】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应采用标准指数法,并进行统计分析,给出样本数量、最大值、最小值、均值、标准差、检出率和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等。
(2)对照附录 D 给出各监测点位土壤盐化、酸化、碱化的级别,统计样本数量、最大值、最小值和均值,并评价均值对应的级别。
【评价结论】
(1)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应给出土壤盐化、酸化、碱化的现状。
(2)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应给出评价因子是否满足上述评价标准(1) 和 (2)中相关标准要求的结论;当评价因子存在超标时,应分析超标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