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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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念
1、 噪声
从物理学而言,指振幅和频率上完全无规律的震荡。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噪声就是人们不需要的声音。
2、 环境噪声污染
声音的三要素为声源(发声体)、介质(传播途径)、接受器(受体)。
3、 噪声源
声音由物体振动产生,辐射声能的振动体称为声源。
4、 背景噪声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5、 噪声敏感建筑物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6、 突发噪声
指突然发生,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锅炉排气、工程爆破等产生的较高噪声。
7、 频发噪声
指频繁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有一定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排气噪声、货物装卸噪声等。
8、 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 的噪声。
9、 非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3dB 的噪声。
二、了解噪声源的分类
1.按噪声产生的机理可分类为机械声源、空气动力性声源和电磁噪声源。
2.按噪声随时间的变化可分类为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
3.按环境噪声来源可分类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四大类。
三、环境噪声的主要特征(三大公害)
感觉性公害、局限性和分散性公害、可恢复性和无积累性公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