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险调查
环境风险调查:1.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建设项目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特点,收集危险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基础资料;2.环境敏感目标调查,危险物质可能的影响途径,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目标区位分布图,调查对象、属性、相对方位及距离等信息。
二、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1、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照表11-2确定环境风险潜势。
表11-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 |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 |||
极高危害(P1) | 高度危害(P2) | 中度危害(P3) | 轻度危害(P4) | |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 Ⅳ+ | Ⅳ | Ⅲ | Ⅲ |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 Ⅳ | Ⅲ | Ⅲ | Ⅱ |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 Ⅲ | Ⅲ | Ⅱ | Ⅰ |
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 | ||||
2、P的分级确定
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和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并按照如下方法对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等级进行判断。
(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11-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11-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 Q2, ..., 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 Q≥1时,将Q值划分为:①1≤Q<10;;②10≤Q<100;;③Q≥100。
(2)行业及生产工艺(M)
分析项目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按照表11-3评估生产工艺情况。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项目,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分并求和。将M划分为①M>20;;②10<M≤20;;③5<M≤10;;④M=5,分别以M1、M2、M3和M4表示。
表11-3 行业及生产工艺(M)
行业 | 评估依据 | 分值 |
石化、化工、医药、轻工、化纤、有色冶炼等 | 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 | 10/套 |
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 | 5/套 | |
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a、危险物质贮存罐区 | 5/套(罐区) | |
管道、港口/码头等 | 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港口/码头等 | 10 |
石油天然气 |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油库)、油气管线b(不含城镇燃气管线) | 10 |
其他 | 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 | 5 |
a 高温指工艺温度≥300 ℃,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 MPa; b 长输管道运输项目应按站场、管线分段进行评价。 | ||
(3)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分级
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和行业及生产工艺(M),按照表9-4 确定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P),分别以 P1、P2、P3、P4 表示。
表11-4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P)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 行业及生产工艺(M) | |||
M1 | M2 | M3 | M4 | |
Q≥100 | P1 | P1 | P2 | P3 |
10≤Q<100 | P1 | P2 | P3 | P4 |
1≤Q<10 | P2 | P3 | P4 | P4 |
3、E的分级确定
为分析危险物质在事故情形下的环境影响途径,如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需要首先对建设项目各要素环境敏感程度(E)等级进行判断。
(1)大气环境
依据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性及人口密度划分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性,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表11-5。
表11-5 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 大气环境敏感性 |
E1 | 周边5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5万人,或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200人 |
E2 | 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1万人,小于5万人;或周边500m 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100人,小于200人 |
E3 | 周边5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1万人;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5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小于100人 |
(2)地表水环境
依据事故情况下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受纳地表水体功能敏感性,与下游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表11-6。其中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和环境敏感目标分级分别见表11-7 和表11-8。
表11-6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环境敏感目标 |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 ||
F1 | F2 | F3 | |
S1 | E1 | E1 | E2 |
S2 | E1 | E2 | E3 |
S3 | E1 | E2 | E3 |
表11-7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
敏感性 | 地表水环境敏感特征 |
敏感 F1 |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Ⅱ类及以上,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一类; 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 h 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的 |
较敏感 F2 |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Ⅲ类,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二类; 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 h 流经范围内涉跨省界的 |
低敏感 F3 |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
表11-8 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分级 | 环境敏感目标 |
S1 | 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 km 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或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 |
S2 | 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 km 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 |
S3 | 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 km 范围、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无上述类型 1 和类型 2 包括的敏感保护目标 |
(3)地下水环境
依据地下水功能敏感性与包气带防污性能,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表 11-9。其中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和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别见表11-10和表 11-11。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G分区或D分级及以上时,取相对高值。
表11-9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包气带防污性能 |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 ||
G1 | G2 | G3 | |
D1 | E1 | E1 | E2 |
D2 | E1 | E2 | E3 |
D3 | E2 | E3 | E3 |
表11-10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
敏感性 |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
敏感G1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
较敏感 G2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
不敏感 G3 |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
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 |
表11-11 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分级 |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
D3 | 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
D2 | 0.5m≤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Mb≥1.0m,1.0×10-6cm/s<K≤1.0×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
D1 |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D2”和“D3”条件 |
Mb:岩土层单层厚度;K:渗透系数。 | |
三、风险识别
1、风险识别内容
物质危险性识别,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
2、风险识别方法
(1)资料收集和准备
收集和准备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周边环境资料,国内外同行业、同类型事故统计分析及典型事故案例资料。
(2)物质危险性识别
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识别出的危险物质,以图表的方式给出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特性,明确危险物质的分布。
(3)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按工艺流程和平面布置功能区划,结合物质危险性识别,以图表的方式给出危险单元划分结果及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按生产工艺流程分析危险单元内潜在的风险源;按危险单元分析风险源的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转化为事故的触发因素。
(4)环境风险类型及危害分析
环境风险类型包括危险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根据物质及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结果,分析环境风险类型、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可能途径和影响方式。
3、风险识别结果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图示危险单元分布。给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汇总,包括危险单元、风险源、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型、环境影响途径、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等,说明风险源的主要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