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评导则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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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
一、导则主要内容
详见资料库中《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
二、主要修改内容
本次是1993年导则首次发布以来的第一次修订,主要修改内容有:
—— 修改了导则名称。由原来的“地面水环境”改成了现在的“地表水环境”;
—— 部分术语和定义有所修改;
—— 修改、完善了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分级判据,简化了水染污影响型建设项目的评价等级判定,增加了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的判定依据;
—— 增加了评价范围与评价时期的确定内容;
—— 调整、完善了现状调查与补充监测的要求,简化了间接排放项目的调查要求;
—— 完善了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与要求,简化了间接排放项目的评价要求;
—— 增加了污染源排放量、生态流量的计算要求和评价内容;
—— 增加了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地表水环境影响主创结论的内容要求;
—— 调整、增加了附录。
三、适用范围
规定了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及要求。
适用于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中的地表水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