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性要求与预测因子、范围、周期、模型
这一大点又分为五个小点,分别是:一般性要求、预测因子、预测范围、预测周期以及预测模型。那么其中的预测模型又分为预测模型选择原则、预测模型选取的其他规定、推荐模型使用要求。
1、 一般性要求
一级评价项目应采用进一步预测模型开展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三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2、预测因子
预测因子根据评价因子而定,选取有环境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作为预测因子。
3、预测范围
预测范围应覆盖评价范围,并覆盖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大于10%的区域;对于经判定需预测二次污染物的项目,预测范围应覆盖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大于1%的区域;对于评价范围内包含环境空气功能区一类区的,预测范围应覆盖项目对一类区最大环境影响。
预测范围一般以项目厂址为中心,东西向为X坐标轴、南北向为Y坐标轴。
4、预测周期
选取评价基准年作为预测周期,预测时段取连续1年;选用网格模型模拟二次污染物的环境影响时,预测时段应至少选取评价基准年1、4、7、10月。
5、预测模型
(1)预测模型选择原则
表 4-4 推荐模型适用范围
模型名称 | 适用性 | 适用污染源 | 适用排放形式 | 推荐预测范围 | 适用 污染物 | 输出 结果 | 其他特性 |
AERSCREEN | 用于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判定 | 点源(含火炬源)、面源(矩形或 圆形)、体源 | 连续源 | 局地尺度(≤50km) | 一次污染物、二次PM2.5(系数法) | 短期浓度最大值及对应距离 | 可以模拟熏烟和建筑物下洗 |
AERMOD | 用于进一步预测 | 点源(含火炬源)、面源、线源、体源 | 连续源、间断源 | 短期和长期平均质量浓度及分布 | 可以模拟建筑物下洗、干湿沉降 | ||
ADMS | 点源、面源、线源、体源、网格源 | 可以模拟建筑物下洗、干湿沉降,包含街道窄谷模型 | |||||
AUSTAL2000 | 烟塔合一源 | 可以模拟建筑物下洗 | |||||
EDMS/AEDT | 机场源 | 可以模拟建筑物下洗、干湿沉降 | |||||
CALPUFF | 点源、面源、线源、体源 | 城市尺度(50km到几百km) | 一次污染物和二次PM2.5 | 可以用于特殊风场,包括长期静、小风和岸边熏烟 | |||
光化学网格模型(CMAQ 或类似模型) | 网格源 | 连续源、间断源 | 区域尺度(几百km) | 一次污染物和二次PM 2.5、O3 | 网格化模型,可以模拟复杂化学反应及气象条件对污染物浓度的影响等 | ||
注1:生态环境部模型管理部门推荐的其他模型,按相应推荐模型适用情况进行选择。 注2:对光化学网格模型(CMAQ或类似的模型),在应用前应根据应用案例提供必要的验证结果。 | |||||||
(2)预测模型选取的其他规定
当项目评价基准年内存在风速≤0.5m/s的持续时间超过72h或近20年统计的全年静风(风速≤0.2m/s)频率超过35%时,应采用CALPUFF模型进行进一步模拟。
当建设项目处于大型水体(海或湖)岸边3km范围内时,应首先采用估算模型判定是否会发生熏烟现象。如果存在岸边熏烟,并且估算的最大1h平均质量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应采用CALPUFF模型进行进一步模拟。
(3)推荐模型使用要求
在使用推荐模型时,应按HJ2.2-2018附录B要求提供污染源、气象、地形、地表参数等基础数据;环境影响预测模型所需气象、地形、地表参数等基础数据应优先使用国家发布的标准化数据;采用其他数据时,应说明数据来源、有效性及数据预处理方案。
二、预测方法
采用推荐模型预测建设项目或规划项目对预测范围不同时段的大气环境影响。当建设项目或规划项目排放SO2、NOx及VOCs年排放量达到表4-1规定的量时,可按表4-5推荐的方法预测二次污染物。
表4-5 二次污染物预测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t/a) | 预测因子 | 二次污染物预测方法 | |
建设项目 | SO2+NOx≥500 | PM2.5 | AERMOD/ADMS(系数法)或CALPUFF(模型模拟法) |
规划项目 | 500≤SO2+NOx<2000 | PM2.5 | AERMOD/ADMS(系数法)或CALPUFF(模型模拟法) |
SO2+NOx≥2000 | PM2.5 | 网格模型(模型模拟法) | |
NOx+VOCs≥2000 | O3 | 网格模型(模型模拟法) | |
采用AERMOD、ADMS等模型模拟PM2.5时,需将模型模拟的PM2.5一次污染物的质量浓度,同步叠加按SO2、NO2等前体物转化比率估算的二次PM2.5质量浓度,得到PM2.5的贡献浓度。前体物转化比率可引用科研成果或有关文献,并注意地域的适用性。
采用CALPUFF或网格模型预测PM2.5时,模拟输出的贡献浓度应包括一次PM2.5和二次PM2.5质量浓度的叠加结果。
对已采纳规划环评要求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当工程建设内容及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未发生重大变更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可引用规划环评的模拟结果。
三、预测与评价内容
1、达标区的评价项目
(1)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的短期浓度和长期浓度贡献值,评价其最大浓度占标率。
(2)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评价叠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达标情况;对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评价其短期浓度叠加后的达标情况。(3)项目非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评价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的1h最大浓度贡献值及占标率。
2、不达标区的评价项目
(1)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的短期浓度和长期浓度贡献值,评价其最大浓度占标率。
(2)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评价叠加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简称“达标规划”)的目标浓度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达标情况;对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评价其短期浓度叠加后的达标情况。(3)对于无法获得达标规划目标浓度场或区域污染源清单的评价项目,需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
(4)项目非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的1h最大浓度贡献值,评价其最大浓度占标率。
3、区域规划
(1)预测评价区域规划方案中不同规划年叠加现状浓度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达标情况;对于规划排放的其他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评价其叠加现状浓度后短期浓度的达标情况。
(2)预测评价区域规划实施后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分析区域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4、污染控制措施
对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需按前文中1.(2)要求预测评价不同方案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环境影响及达标情况,比较分析不同污染治理设施、预防措施或排放方案的有效性。
对于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按前文中2.(2)要求预测不同方案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环境影响,评价达标情况或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比较分析不同污染治理设施、预防措施或排放方案的有效性。
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对于项目厂界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的,应要求削减排放源强或调整工程布局,待满足厂界浓度限值后,再核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6、不同评价对象或排放方案对应预测内容和评价要求
不同评价对象或排放方案对应预测内容和评价要求见表4-6。
表4-6 预测内容和评价要求
评价对象 | 污染源 | 污染源排放形式 | 预测内容 | 评价内容 |
达标区评价项 目 | 新增污染源 | 正常排放 | 短期浓度 长期浓度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新增污染源 - “以新带老”污染源(如有) - 区域削减污染源(如有) + 其他在建、拟建污染源(如有) | 正常排放 | 短期浓度 长期浓度 | 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占标率,或短期浓度的达标情况 | |
新增污染源 | 非正常排放 | 1h平均质量浓度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
不达标区评价项目 | 新增污染源 | 非正常排放 | 短期浓度 长期浓度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新增污染源 - “以新带老”污染源(如有) - 区域削减污染源(如有) + 其他在建、拟建污染源(如有) | 正常排放 | 短期浓度 长期浓度 | 叠加达标规划目标浓度后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占标率,或短期浓度的达标情况;评价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 | |
新增污染源 | 非正常排放 | 1h平均质量浓度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
区域规划 | 不同规划期/规划方案污染源 | 正常排放 | 短期浓度 长期浓度 | 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占标率,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新增污染源 - “以新带老”污染源(如有) + 项目全厂现有污染源 | 正常排放 | 短期浓度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7、评价方法
(1)环境影响叠加
① 达标区环境影响叠加
预测评价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对预测范围的环境影响,应用本项目的贡献浓度,叠加(减去)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其他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环境影响,并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计算方法见公式(4-4)。
C叠加(x,y,t) =C本项目(x,y,t) −C区域削减(x,y,t) +C拟在建(x,y,t) +C现状(x,y,t) (4-4)
式中:C叠加(x,y,t) --在t时刻,预测点(x,y)叠加各污染源及现状浓度后的环境质量浓度,μg/m3;
C本项目(x,y,t)--在t时刻,本项目对预测点(x,y)的贡献浓度,μg/m3;
C区域削减(x,y,t)--在t时刻,区域削减污染源对预测点(x,y)的贡献浓度,μg/m3;
C现状(x,y,t)--在t时刻,预测点(x,y)的环境质量现状浓度,μg/m3,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环境质量现状浓度计算方法计算;
C拟在建(x,y,t)--在t时刻,其他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对预测点(x,y)的贡献浓度,μg/m3。
其中本项目预测的贡献浓度除新增污染源环境影响外,还应减去“以新带老”污染源的环境影响,计算方法见公式(4-5)。
C本项目(x,y,t) =C新增(x,y,t) −C以新带老(x,y,t) (4-5)
式中:C新增(x,y,t)--在t时刻,本项目新增污染源对预测点(x,y)的贡献浓度,μg/m3;
C以新带老(x,y,t)--在t时刻,“以新带老”污染源对预测点(x,y)的贡献浓度,μg/m3。
② 不达标区环境影响叠加
对于不达标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在各预测点上叠加达标规划中达标年的目标浓度,分析达标规划年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达标情况。叠加方法可以用达标规划方案中的污染源清单参与影响预测,也可直接用达标规划模拟的浓度场进行叠加计算。计算方法见公式(4-6)。
C叠加(x,y,t)=C本项目(x,y,t)−C区域削减(x,y,t) +C拟在建(x,y,t) +C规划(x,y,t) (4-6)
式中:C规划(x,y,t)--在t时刻,预测点(x,y)的达标规划年目标浓度,μg/m3。
(2)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
对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首先按(1)①或(1)②中的方法计算叠加后预测点上的日平均质量浓度,然后对该预测点所有日平均质量浓度从小到大进行排序,根据各污染物日平均质量浓度的保证率(p),计算排在p百分位数的第m个序数,序数m对应的日平均质量浓度即为保证率日平均浓度Cm。
其中序数m计算方法见公式(4-7)。
m=1+(n−1)×p (4-7)
式中:p--该污染物日平均质量浓度的保证率,按HJ 663规定的对应污染物年评价中24h平均百分位数取值,%;
n--1个日历年内单个预测点上的日平均质量浓度的所有数据个数,个;
m--百分位数p对应的序数(第m个),向上取整数。
(3)浓度超标范围
以评价基准年为计算周期,统计各网格点的短期浓度或长期浓度的最大值,所有最大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的网格,即为该污染物浓度超标范围。超标网格的面积之和即为该污染物的浓度超标面积。
(4)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评价
当无法获得不达标区规划达标年的区域污染源清单或预测浓度场时,也可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按公式(4-8)计算实施区域削减方案后预测范围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当k≤-20%时,可判定项目建设后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改善。
k= [`C本项目(a) −`C区域削减(a)] /`C区域削减(a)×100% (4-8)
式中:k--预测范围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
`C本项目(a)--本项目对所有网格点的年平均质量浓度贡献值的算术平均值,μg/m3;
`C区域削减(a)--区域削减污染源对所有网格点的年平均质量浓度贡献值的算术平均值,μg/m3。
(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
在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时,需采用进一步预测模型模拟评价(基准年内)项目所有污染源(改建、扩建项目应包括全厂现有污染源)对厂界外(厂界外预测网格分辨率不应超过50m)主要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分布,在底图上标注从厂界起所有超过环境质量短期浓度标准值的网格区域,以自厂界起至超标区域的最远垂直距离作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6)污染控制措施有效性分析与方案比选
达标区建设项目选择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预防措施或多方案比选时,应综合考虑成本和治理效果,选择最佳可行技术方案,保证大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使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不达标区建设项目选择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预防措施或多方案比选时,应优先考虑治理效果,结合达标规划和替代源削减方案的实施情况,在只考虑环境因素的前提下选择最优技术方案,保证大气污染物达到最低排放强度和排放浓度,并使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7)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包括本项目的新增污染源及改建、扩建污染源(如有)。
项目各排放口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核算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污染物年排放量,应为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并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可接受时对应的各项排放参数。
四、评价结果表达
(1)基本信息底图: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地理信息的底图,至少应包括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空气保护目标、项目位置、监测点位,以及图例、比例尺、基准年风频玫瑰图等要素。
(2)项目基本信息图:在基本信息底图上标示项目边界、总平面布置、大气排放口位置等信息。
(3)达标评价结果表:列表给出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最大浓度点主要污染物现状浓度、贡献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占标率、是否达标等评价结果。
(4)网格浓度分布图:包括叠加现状浓度后主要污染物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分布图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分布图。
(5)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图:在项目基本信息图上沿出现超标的厂界外延,按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所包括的范围,作为本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应包含自厂界起连续的超标范围。
(6)污染治理设施、预防措施及方案比选结果表:列表对比不同污染控制措施及排放方案对环境的影响,评价不同方案的优劣。
(7)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包括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量、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非正常排放量等。
一级评价应包括(1)~(7)的内容,二级评价一般应包括(1)、(2)及(7)的内容。
五、环境监测计划
1、一般性要求
根据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评价工作需要对项目运营后的日常监测提出要求,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并按照不同评价等级项目,提出如下一般性要求:
一级评价项目提出项目在生产运行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二级评价项目提出项目在生产运行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三级评价项目适当简化环境监测计划。
2、污染源监测计划
按照HJ819、HJ942、各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污染源监测计划应明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自行监测计划见表4-7~表4-9。
表4-7 有组织废气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表4-8 无组织废气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表4-9 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执行环境质量标准 |
3、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筛选项目排放污染物Pi≥1%的其他污染物作为环境质量监测因子,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一般在项目厂界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如有)外侧设置1-2个监测点。
各监测因子的环境质量每年至少监测一次,监测时段选择污染较重的季节进行现状监测,补充监测应至少取得7d有效数据;对于部分无法进行连续监测的其他污染物,可监测其一次空气质量浓度,监测时次应满足所用评价标准的取值时间要求。
新建10公里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项目,应在道路沿线设置至少1个路边交通自动连续监测点,监测项目包括道路交通源排放的基本污染物。
六、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达标区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①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②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其中一类区≤10%);
③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2)不达标区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①达标规划未包含的新增污染源建设项目,需另有替代源的削减方案;
②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③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其中一类区≤10%);
④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3)区域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当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时,则认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性及方案比选结果
(1)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与预防措施必须保证污染源排放以及控制措施均符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满足经济、技术可行性。
(2)从项目选址选线、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污染控制措施技术与经济可行性等方面,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区域削减方案、项目正常排放及非正常排放下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综合评价治理设施、预防措施及排放方案的优劣,并对存在的问题(如果有)提出解决方案。经对解决方案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比选后,给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性建议及最终的推荐方案。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1)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若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内存在长期居住的人群,应给出相应优化调整项目选址、布局或搬迁的建议。
(2)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之外,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符合1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4、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是环境影响可接受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内容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所需表格要求,明确给出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表。
(2)评价项目完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能否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并明确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和替代源的削减方案。
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后,应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与结论进行自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表4-10。
表4-10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评价等级 | 一级 □ | 二级 □ | 三级 □ | ||||||||||||||||
评价范围 | 边长=50km □ | 边长 5~50km □ | 边长=5km □ | ||||||||||||||||
SO2 + NOx排放量 | ≥ 2000t/a □ | 500 ~ 2000t/a □ | <500 t/a □ | ||||||||||||||||
评价因子 | 基本污染物( ) 其他污染物( ) | 包括二次 PM2.5 □ 不包括二次 PM2.5 □ | |||||||||||||||||
评价标准 | 评价标准 | 国家标准 □ | 地方标准 □ | 附录 D □ | 其他标准 □ | ||||||||||||||
现状评价 | 环境功能区 | 一类区 □ | 二类区 □ | 一类区和二类区 □ | |||||||||||||||
评价基准年 | ( )年 | ||||||||||||||||||
环境空气质量 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 |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 | 现状补充监测 □ | ||||||||||||||||
现状评价 | 达标区 □ | 不达标区 □ | |||||||||||||||||
污染源 调查 |
调查内容 |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 现有污染源 □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 污染源 □ |
区域污染源 □ |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预测模型 | AERMOD □ | ADMS □ | AUSTAL2000 □ | EDMS/AEDT □ | CALPUFF □ | 网格模型 □ | 其他 □ | |||||||||||
预测范围 | 边长≥ 50km □ | 边长 5~50km □ | 边长 = 5km □ | ||||||||||||||||
预测因子 | 预测因子( ) | 包括二次 PM2.5 □ 不包括二次 PM2.5 □ | |||||||||||||||||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 贡献值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 |||||||||||||||||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 贡献值 | 一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 ||||||||||||||||
二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 |||||||||||||||||
非正常排放1h浓度 贡献值 | 非正常持续时长( )h | C非正常最大占标率≤100% □ | C非正常最大占标率>100% □ | ||||||||||||||||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 年平均浓度叠加值 | C叠加达标 □ | C叠加不达标 □ | |||||||||||||||||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 变化情况 | k≤-20% □ | k>-20% □ | |||||||||||||||||
环境监测计划 | 污染源监测 | 监测因子::( ) | 有组织废气监测 □ 无组织废气监测 □ | 无监测 □ | |||||||||||||||
环境质量监测 | 监测因子::( ) | 监测点位数( ) | 无监测 □ | ||||||||||||||||
环境影响 | 可以接受 □ 不可以接受 □ |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距( )厂界最远( )m | ||||||||||||||||||
污染源年排放量 | SO2:( )t/a | NOx:( ) t/a | 颗粒物:( )t/a | VOCs:( ) t/a | |||||||||||||||
注:“□” 为勾选项 ,填“√” ;“( )”为内容填写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