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内容概要:
教学重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女性犯罪心理和突发性群体事件犯罪的心理特征。教学难点:突发性群体事件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犯罪的心理特征;熟悉女性犯罪、老年人犯罪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初犯、累犯的心理特征,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和突发性群体事件犯罪的心理特征;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和累犯、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和突发性群体事件犯罪的行为特征。
能力目标:运用本章知识对实践中的相关犯罪心理进行简要分析。
情感目标:通过典型案例学习,培养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警察意识。
第一节 年龄与犯罪人心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一)概述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据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2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反社会行为。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还同时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除法律必须的总则、附则外,围绕“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彰显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关心爱护。
(二)心理特征
1.在个性倾向性方面的表现。个性倾向性属于心理的动力系统,它推动和维持着人对内外部信息认识选择和方向,对人的行为起引领和决定作用。
(1)需要层次低下且多贪婪。
(2)动机偶发多变。
(3)认知偏差,与社会道德相悖。
2.不良的个性特征。
(1)消极的态度特征。
(2)主观偏执的认知特征。
(3)低级、多变的情绪特征。
(4)薄弱的意志特征。
(三)行为特征
1.主体的团伙性。
2.对象的特定性。
3.方式的模仿性。
4.案发的冲动性。
5.性质的严重性。
6.危害的反复性。
7.情节的戏谑性。
二、老年人犯罪心理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老年人犯罪就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实施的犯罪。
(二)心理特征
1.个性倾向性方面。
2.个性性格特征方面。
(三)行为特征
1.从犯罪行为的种类看,性犯罪和侵财犯罪行为突出。
2.从作案手段和作案方式看,多采取非暴力手段,表现出智能性、间接性 、隐蔽性的特点。
3.从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看,多为更弱势的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