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从判例法到制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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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美早期的陪审制度与证据制度
“知情陪审团”1303年,“休果”等类似案件
自由的证明制度:法官在采纳证据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时候享有完全的自由。
2.陪审制度的变化与证据制度的发展
知情陪审团的出现:知情陪审员越来越难找;陪审员的知情越来越不够用
1352年,英国法律赋予被告人要求那些了解案情的陪审员回避的权利
控告式诉讼转向抗辩式诉讼
证据规则的涌现:传闻证据规则、文书证据规则、证人资格规则、强制作证规则、证言特免权规则
成文证据法典登上历史舞台(已进入物证时代):英国《1843 年证据法》 、印度《1872 年证据法》、美国1975 年《联邦证据规则》
3.从文书证据规则的演进看英美法系证据制度的发展
从原始文书的不可阙如到最佳证据规则
从文书见证人的不可或缺到证言佐证规则
从契约不容翻悔到口头补证规则
4. 英美证据法背后的哲学渊源:
人性悲观主义
经验主义认识论、怀疑主义
5. 英美证据法的传播
英国证据法逐步传播到英联邦国家,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等
二战后美国证据法进一步传播到日本、意大利、中国台湾地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