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的性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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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据法的性质:
1.程序法;
2.公法;
(二)证据法的功能:
1.行为指引
2.法益保护
(三)具体而言:
1. 防止事实认定错误;
排除不可靠的证据,防止可能的错误裁判
2. 维护程序正义;
避免被告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例如参与理念、平等武装、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3. 限制裁判者的自由裁量权
证据能力、证明规范;
4.审前合法取证的倒逼机制
5. 避免诉讼拖延(证人出庭作证的例外、非法证据排除的例外、推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