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分类和作用效应组合
上一节
下一节
第二章 水工结构上的作用
本章参照 《SL 744-2016 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7/0812/127545323.shtm
第一节 作用分类和作用效应组合
视频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作用(荷载)基本组合设计时要考虑的基本作用一般包括:
(1)坝体及其上永久设备自重。
(2)静水压力。以发电为主的水库,上游正常蓄水位和建筑物放最小流量的下游水位相应的上、下游水压力;以防洪为主的水库,上游防洪高水位和相应下游水位构成的上、下游水压力。
(3)相应正常蓄水位或防洪高水位时的扬压力(且坝的防渗排水设备正常工作)。
(4)淤沙压力。
(5)相应正常蓄水位或防洪高水位的重现期50年一遇风速引起的浪压力。
(6)冰压力(与浪压力不并列)。
(7)相应于防洪高水位时的动水压力。
偶然作用对重力坝而言通常只考虑发生校核洪水时的作用以及发生地震时的作用,一般包括:
(8)校核洪水位时上、下游静水压力。
(9)相应校核洪水位时的扬压力。
(10)相应校核洪水位时的浪压力,可取多年平均最大风速引起的浪压力。
(11)相应校核洪水位时的动水压力。
(12)地震作用(包括地震惯性力和地震动水压力)。
上述12种作用对位于寒冷、地震地区的重力坝溢流坝段而言,在不同运行时期,确都可能受到并相应产生作用效应。但应注意,这些作用并不可能同时都出现,必须根据同时作用的实际可能性合理组合,才能据以进行设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