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幼儿园课程概述
第一节 幼儿园课程的概念
一、课程概念
一、课程的概念
(一)课程的多元界定
(二)课程的经典界定
1.课程即学习的科目——我国古代的课程分为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欧洲中世纪初的课程有文法、修辞、辩证法、算术、几何、音乐、天文学七艺。这里的“课程”均指学校学生学习的具体科目。
2.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或目标——强调目标、结果在课程设计中的重要性,要求课程事先制订一套有结构、有序列的学习目标,所有教学活动都应该为这些目标活结果服务。强调课程的预期性和可控性的特征,有利于课程的科学化和标准化。
3.课程即教学计划——强调课程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将课程看做培养人的计划,本质上是一种静态的课程观,容易导致课程实施缺乏灵活性与随机性。
4.课程即儿童在学校获得的学习经验——这种课程观将课程的重心由“学科”和“教师”转移到“学习者”身上,实现了课程本质由“客体”到“主体”的转变。强调以学习者为中心,强调学生在教育环境中与教师、材料等相互作用所获得的的经验。
5.课程即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儿童是在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获得各种经验的,而活动就是儿童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形式。活动产生经验,经验依赖活动,儿童的经验是通过学习者在活动中的各种主动行为而发生的,“做中学”是儿童获得经验的主要方式。所以有学者将课程理解为“课程是按照学校计划和指导学生的所有学习活动”。
二、课程的类型
(一)课程组织形态视角下的课程类型
1.学科与儿童关系视角下的课程类型: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活动课程)
(1)学科课程——以文化知识为基础,按照一定的价值体系,从不同的知识领域选择一定的内容,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如语文、算术、历史、音乐等,按照学科知识的逻辑体系进行组织。
(2)经验课程——也称活动课程,或儿童中心课程,是以儿童的主体性活动的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儿童生活在特定的社会和文化中,经验课程强调将儿童感兴趣的当代生活问题及学科知识转化为儿童额经验,作为课程的内容。
2.分与合关系视角下的课程类型: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
(1)分科课程——一种单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强调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强调一门学科的逻辑体系的完整性。
(2)综合课程——一种多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强调学科之间的关联系、统一性和内在联系。
(二)课程决策层次视角的课程类型
1.理想的课程——观念层析的课程,指由一些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课程专家提出的应该开设的课程。
2.正式的课程——社会层次的课程,指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是列入课表、实际开设的课程。
3.领悟的课程——学校层次的课程,指任课教师实际理解、领会的课程。
4.运作的课程——教学层次的课程,指实际反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课程。
5.经验的课程——体验层次的课程,指学生实际体验到的课程。
(三)课程功能视角下的课程类型
1.美国斯坦福大学艾斯纳教授的一种分类
(1)显性课程——“正式课程”,指官方规定的外显的、有计划、有组织、有意图的教育影响。
(2)隐性课程——教学方法、奖励制度、组织机构、学校环境的“副产品”,即非预期的影响。
(3)悬缺课程——学校应该提供却没有提供的学习经验,即“理想课程”和“实际课程”之间流失的课程。
2.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