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古代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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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古代官制
一、夏商周三代的中央官制
二、春秋战国时期:
三、秦汉时期:
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
四、隋唐时期
专制集权中央政体趋于完备,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
五、宋元时期:
宋朝的中央机构在神宗元丰前后有很大的不同。元丰以前,虽仍有三省六部,但形同虚设。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之任,参知政事为副相;又设枢密院掌军事,转运使司、铁盐使司、度支使司等三司掌财政,这样形成行政、军事、财政三权分立的局面。
六、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中国封建君主专制集权发展到极端。明初朱元璋对中央官制作了较大的调整。首先废秦汉以来的宰相制为内阁制。监察方面改汉以来的御史台为都察院;军事上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提高六部地位,直接向皇帝负责,并建立庞大的锦衣卫特务组织和宦官机构及其控制下的东西厂卫。其中尤以废丞相设内阁为政府体制调整的主要内容。内阁由翰林院学士组成,分首辅、次辅和群辅。其职责主要为“票拟”,即代拟诏书,批答奏折。
七、课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