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

王纳新《犯罪心理学》教学团队

目录

  • 1 一、绪论
    • 1.1 第一节 犯罪心理学概述
    • 1.2 第二节 犯罪心理学的历史和现状
    • 1.3 第三节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实践任务和方法
  • 2 第二章 犯罪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基础
    • 2.1 第一节 普通心理学理论基础
    • 2.2 第二节 生物学和犯罪学理论基础
  • 3 第三章 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
    • 3.1 第一节 精神分析学派的犯罪心理学相关理论
    • 3.2 第二节 行为主义和其它学派犯罪心理学相关理论
  • 4 第四章 犯罪心理的形成和转化
    • 4.1 第一节 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因素
    • 4.2 第二节 犯罪心理形成一般过程和转化
  • 5 第五章 犯罪动机和作案过程心理
    • 5.1 第一节犯罪动机
    • 5.2 第二节 作案过程中的心理变化
  • 6 第六章 犯罪人的一般心理特征
    • 6.1 第一节 犯罪人的知情意特征
    • 6.2 第二节 犯罪人的个性特征
  • 7 第七章 侵财型动机和性欲型动机犯罪心理
    • 7.1 第一节 侵财型动机犯罪心理
    • 7.2 第二节 性欲型动机犯罪心理
  • 8 第八章 报复型动机和情绪型动机犯罪心理
    • 8.1 第一节 报复型动机犯罪心理
    • 8.2 第二节 情绪型动机犯罪心理
  • 9 第九章 信仰型动机犯罪心理
    • 9.1 第一节 邪教犯罪心理
    • 9.2 第二节 恐怖主义犯罪心理
  • 10 第十章 不同主体的犯罪人心理
    • 10.1 第一节 年龄与犯罪人心理
    • 10.2 第二节 女性犯罪人心理
    • 10.3 第三节 犯罪经历与犯罪人心理
    • 10.4 第四节 群体与犯罪人心理
  • 11 第十一章 毒品和网络犯罪心理
    • 11.1 第一节 毒品犯罪心理
    • 11.2 第二节 网络犯罪心理
  • 12 第十二章 变态犯罪心理
    • 12.1 第一节 变态犯罪心理概述
    • 12.2 第二节 变态犯罪心理的类型
  • 13 第十三章 犯罪侦查心理
    • 13.1 第一节 反侦查行为
    • 13.2 第二节 被害人心理
    • 13.3 第三节 缉捕心理
  • 14 第十四章 犯罪心理分析技术
    • 14.1 第一节 犯罪心理痕迹刻画
    • 14.2 第二节 犯罪心理画像
  • 15 第十五章 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应用
    • 15.1 第一节 犯罪侦查讯问心理
    • 15.2 第二节 心理测试技术
    • 15.3 第三节 犯罪心理预防
第二节 心理测试技术

第二节 心理测试技术

一、概述

“心理测试”指的是对个体“(案)事件相关心理信息的测试技术”,即能检测个体生理指标状况的仪器设备用于或其结果被用于对个体(被测人)就特定事件或特定目的进行的相关心理信息探查、推断的行为。由于这里“心理测试技术”的目标是心理信息,而个体所有心理活动所产生的反映都可以视为心理信息。

心理测试技术就是通过编题提问形成心理刺激,触发被测人的生理反应,以提取其心理痕迹的技术,将之用于犯罪心理测试就可以评判嫌疑人与案件的相关性, 

知识拓展:

1895年,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首次使用科学仪器测谎。当犯罪嫌疑人被问及是否与案情有关或者是否知情时他用水压式脉搏记录仪来测证和记录被问者的脉搏和血压变化。 1905年格式塔派心理学的创始人魏特海默首先利用心理学上的自由联想原理进行“测谎”实验。他是以受试者接受“关键刺激词”之后的反应时间作为检测用的生理指标。1914年欧洲人努西首次使用呼吸描记仪“测谎”成功,认为呼吸图形常随说谎而变化。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心理测试仪是1921年由美国心理学家拉森和警官基勒研制成功,并首先用于加利福尼亚州伯克利市瞥察局的一宗案件的侦查。此后,鉴于众多的心理学家致力于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研究,使得这一技术不断发 展。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心理测试就在美国警方、军方推广使用。在20世纪30年代末期,根据当时的统计,美国警方用于杀人、强奸和盗窃案件中的心理测试技术的次数达到了6万起。

二、心理测试技术原理

(一)“恐惧”假设

(二)“冲突”假设

(三)“条件反射”理论

(四)“应激反应”理论

(五)“动机”理论

(六)“认知唤醒”理论

三、主要的测试方法

在国内外的测谎技术应用中,有几种比较重要的、通用的编题方法,即控制问题测试法(CQT)、紧张峰测试法(POT)以及犯罪情景测试法(GKT)、认知综合测试法。

(一)紧张峰测试法(POT)

(二)准绳问题测试法(CQT)

(三)犯罪情景测试法(GKT)

(四)中国认知综合检测法(CCT)

思政元素:武伯欣

每一起案件都是新的挑战。请武伯欣前去测试的案件,往往都是当地的司法人员已经各显其能之后,在一线刑案侦查和法医等专业人员鉴定之后,武伯欣需要在短时间内看出原有案件分析的不足和缺憾,并从心理科学的角度动态分析案件,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截至目前,武伯欣和他的战友、学生们,测试了1400多起案件,被测试者超过13000人。

在这样的挑战面前,武伯欣坚持“干中学”,尤其是面对一些新型犯罪时,比如保险诈骗案件、金融犯罪案件。1995年他到深圳协助办理一起金融犯罪案件,出题前,他就在住的宾馆里翻阅了几本关于股票的书,弄懂了许多股票概念。不断地在干中学,武伯欣的自我评价是刚刚能适应实战要求,尚未“绰绰有余”,更没有“能够驾驭任何案件”的感觉。

“每届研究生一人学,我就会告诉他们,如果不能持科学严谨的态度学习和实践,索性就别念了。”他说。

资料来源:武伯欣。中国心理测试技术——实践与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