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变态犯罪心理的类型
一、性变态与犯罪
(一)概述
性变态,又名性倒错、性偏离和性心理障碍,是指性满足的对象和方式与正常人不同并且违反社会规范甚至造成社会危害的性行为。作为精神障碍,性变态往往外在地表现为异常的性行为。换个角度说,作为行为,性变态是由心理因素导致的异常性行为。
(二)性变态类型
性变态类型较多,在这里仅列举几类与犯罪关系较为密切的类型:
1.恋童癖。
2.窥阴癖。
3.性施虐症。
4.性受虐症。
5.摩擦症。
(三)性变态与犯罪
性犯罪,一种为了满足个人性需要,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是一种超出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允许范围的不正当性行为。
由于性心理障碍的驱使,性变态者的犯罪行为往往表现出不同于一般正常人犯罪行的特点:
1.性变态者作案有较强的预谋性和计划性。
2.作案行为模式相对固定的,犯罪动机易发展恶化。如入室强奸容易发展成为入室抢劫强奸杀人,还形成系列作案,发展到奸尸、鸡奸等。
3.有一定反侦查意识,有自我保护能力。行为人往往采取某些固定化的掩饰罪行和逃避打击的反侦查手段。
4.抓获后较容易对问题如实供述。
5.冲动性强。性变态者一般都具有性的异常冲动性,较难控制,一有机遇,极易再犯。
6.侵害对象一般指向陌生人。性变态者的侵害对象一般是陌生人,很少指向自己的熟人、朋友或亲属,所以很难发现。
7.个性内心,以老实人面目示人。心理障碍者往往性格内向、安静少动、沉默寨言、不善交际,其行为具有隐蔽性和不可预知性。
8.缺乏罪恶感。对于自身的杀戮、伤害行为没有罪责感和羞耻感,面对受害者和尸体反应平淡。
典型案例:甘肃白银系列强奸杀人案
高承勇,男,汉族,出生于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甘肃白银系列强奸杀人犯。
高承勇于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奸杀人作案11起,杀死11人,高承勇的老家榆中县距离白银市120公里。持续作案那十几年,他就住在老家,每次作案就从榆中县到白银市区,作完案后回家继续生活。
2016年8月26日,办案民警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其抓获。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追凶28年,最终帮警方抓到高承勇的关键信息来自指纹和DNA。当时,所有白银市区男性户籍居民都曾被录入指纹、抽血验DNA,警方试图通过这种方法排查案犯,但一直查无此人。高承勇户籍所在的兰州农村,因为排查困难,当时并没有录入指纹。因为害怕,高承勇之前也刻意避开所有的指纹采集。
被抓的那晚,高承勇试图自杀。头重重地磕在审讯椅的凸起处,缝了三针。高承勇在被抓后坦承命案的所有细节,11起杀人案,他记得每一起案子的年月日,甚至几点几分。
2018年3月30日10时,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一楼大审判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一案。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被告人高承勇以谋取钱财、强奸妇女、满足变态心理为目的,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采取尾随女性、入室作案等方式,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及侮辱尸体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承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劫取财物,侮辱及故意毁坏尸体,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及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高承勇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2018年3月30日上午10时,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一案做出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承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同时判决被告人高承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
2019年1月3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高承勇被执行死刑。
资料来源:https://baike.baidu.com/item/%E9%AB%98%E6%89%BF%E5%8B%87/19927299?fr=aladdin
二、人格障碍与犯罪
(一)概述
人格障碍是人格特征显著偏离正常,使得患者形成了特有的行为模式,对环境适应不良,明显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或者患者自己感到精神痛苦。人格障碍通常开始于童年或青少年,并一直持续到成年或终生。
人格障碍并非真正的精神病,因为它缺乏起病(即病因)、发病日期、病程和转归等作为一种疾病单元所具有的特征。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人格障碍有时很难与正常人格划一条明确的界线,难以归属到精神病的分类中去。但是,这种人又确有不正常的表现,难以算是正常人。
目前常用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包括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系统),《国际疾病分类》(ICD系统)和《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系统)。这些系统对人格障碍的描述略有不同。《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中列出了十种变态人格,并将其分成三个大类:A类人格障碍的特点是行为古怪、奇异和反常,包括偏执型人格障碍、分裂样人格障碍和分裂型人格障碍等三种类型。B类人格障碍又被称为戏剧性或情绪性人格障碍,他们的特点是过度表现的、情绪化的或不稳定的行为,主要包括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边缘型人格障碍、表演型和自恋型。C类人格障碍包括三种,回避型人格障碍、依赖型人格障碍和强迫型人格障碍。
(二)人格障碍分类
1.偏执型人格障碍。
2.分裂样人格障碍。
3.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4.戏剧型人格障碍。
5.强迫型人格障碍。
6.焦虑型人格障碍。
7.依赖型人格障碍。
(三)人格障碍与犯罪
1.暴力倾向明显。
2.往往单独犯罪。
3.重新犯罪率高。
4.惩罚基本无效。
三、精神分裂与犯罪
(一)概述
精神分裂一般指各种严重的精神障碍,这类患者的思维、情感及言语、行为动作与外界环境不相协调,不能被人理解,患者对自己的异常心理表现完全丧失自我辨认能力,不承认自己有病,或现实检验能力受损,甚至完全脱离或歪曲现实,往往不会主动求治;精神障碍明显妨碍个人或家庭生活,以及工作和学习,常给家庭、集体、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负担。精神病性症状是指幻觉、妄想、思维逻辑障碍等,这些症状的共同特点是严重脱离现实并缺乏症状自知力,使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二)与犯罪行为关系密切的症状
1.妄想。
2.幻觉。
(三)精神病人犯罪行为的特点
1.作案的动机荒诞离奇。
2.作案的手段极其残忍。
3.被害人常常是至亲。
4.作案缺乏预谋和计划性。
5.作案过程往往缺乏自我保护,对惩罚多无畏惧。
6.往往是单独作案。
本章小结:
1.变态(异常)心理的判别主要有个人经验标准、社会文化标准、统计学标准、临床心理学标准、症状检查标准和综合标准。
2. 郭念锋教授提出的“区分心理正常与异常的三原则”是一种判别心理状态非常简单易行的方法,包括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心理活动的内在一致性原则和人格的相对稳定性原则。
3.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又称无情型人格障碍或社会性病态。突出特点就是人格与社会规范存在着强烈冲突,具有冷酷无情特质,在一些极端残忍的犯罪行为上,无法体会到任何罪恶感或是良心的谴责;偏执型人格障碍,主要特点是固执、敏感、多疑、情感不稳、暴躁易怒、心胸狭溢、好嫉妒、自我评价过高,对挫折或受到羞辱与阻碍的事情过分敏感。
4.人格障碍与犯罪的主要特征有暴力倾向明显、往往单独犯罪、重新犯罪率高和惩罚基本无效。
参考文献:
[1]张伯源.变态心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 .
[2]陈生.变态心理学引论.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0 .
[3]梅锦荣.心理学基础.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
[4]董邦俊,康杰.犯罪心理学教程.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 .
[5]刘邦惠.犯罪心理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20 .
[6]钱铭怡.变态心理学.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
[7]吴宗宪.犯罪心理学(分论).上海:商务印书馆,2018 .
[8]刘白驹.性犯罪:精神病理与控制(增订版).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9]陆林.沈渔邨精神病学(第6版).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10]马存根,朱金富.医学心理学与精神病学(第4版).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2019.
[11]唐宏宇,方贻儒.精神病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
[12]范辉清,王亮.犯罪心理分析与干预.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1.
[13]李玫瑾.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
[14]宋晓明,董晓薇,张赛宜. 犯罪心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自测练习:
1.简述变态(异常)心理的判别标准。
2.简述郭念锋教授 “区分心理正常与异常的三原则”。
3.简述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和偏执型人格障碍心理特征。
4.简述人格障碍犯罪人的主要心理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