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物学和犯罪学理论基础
一、生物学理论基础
(一)概述
心理活动是脑的高级活动形式。神经系统是心理行为产生的解剖学基础,学习和研究神经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对于理解和深入探讨心理行为的生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神经系统
神经系统是调节人体功能活动的主要系统,感受内、外环境的刺激后,通过传入和传出通路,将感受器、效应器与中枢联系起来,共同完成对人体各器官、系统功能活动的调节,使人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维持内环境的相对稳定并适应外环境的变化,使人体的生命活动得以正常进行和维持。
1.神经系统组成。
2.神经系统活动方式。
3.神经递质。
(三)内分泌系统
1.内分泌系统功能。
2.内分泌系统分类。
3.激素。
二、犯罪学理论基础
犯罪学,顾名思义,是研究犯罪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犯罪心理学、犯罪生物学主要是一种微观的研究,表现为以揭示一个人为什么犯罪为主题;不过,犯罪社会学研究犯罪,既有微观的探索也有宏观的分析,在犯罪心理学的学习中懂得一些犯罪学知识显得尤为必要。
(一)犯罪学相关概念
1.犯罪现象。
2.犯罪原因。
3.犯罪被害。
4.犯罪对策。
(二)犯罪学相关学说
1.18世纪的古典犯罪学派。该学派的代表人物包括意大利学者贝卡利亚、德国刑法学家费尔巴哈、英国思想家边沁和主张监狱改良的霍华德。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意大利法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1764年贝卡利亚出版了《论犯罪与刑罚》一书,该书是刑法学和犯罪学领域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贝卡利亚在书中深刻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司法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提出了一系列刑法改革的重要思想,这些思想成为后来现代刑法制度确立的三大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原则。
2.19世纪的实证主义犯罪学派。意大利实证主义犯罪学派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菲利和加罗法洛。他们都否定自由意志论,坚持犯罪是为某些客观因素所决定的决定论。也有观点认为该时期的犯罪学派可以分为犯罪人类学派和早期犯罪社会学派。
3.20世纪的犯罪社会学派及现代犯罪学。20世纪上半叶是西方犯罪学发展的鼎盛时期。在此期间,许多国家的犯罪学蓬勃发展,并出现了各种不同流派的犯罪学理论。犯罪人类学的地位逐渐衰退,犯罪社会学和犯罪社会心理学理论占据主导地位。美国的犯罪学研究整体上处于领先地位。由于深受19世纪欧洲犯罪学家思想的影响,美国犯罪学研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把犯罪学纳入社会学领域,把犯罪学看成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部分。
本章小结:
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心理现象发生发展的科学。心理过程是指心理活动发生、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人脑对现实的反映过程。
1.心理过程包括认知过程、情绪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
2.个性心理包括需要、动机、兴趣、价值观等个性心理倾向性及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
3.心理活动的生理基础是神经系统。神经系统包括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