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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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1. 债的保全的概念

债的保全是指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
债的保全又称为债的一般担保,是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的实现,而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的一种手段。
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两项
2. 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其债权,而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得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简言之,债权人的代位权就是债权人代债人之位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3. 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