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标准(GB/T 1182—2008)规定,在技术图样中几何公差采用公差框格标注标注,当无法采用公差框格标注时,允许在技术要求中用文字说明。几何公差的标注包括:几何特征符号、几何公差框格和指引线、几何公差数值和其它有关符号、基准符号等。
对被测要素的几何公差要求,应采用公差框格标注。公差框格有两格至五格。按规定,公差框格在图样上一般为水平放置。
公差标注:
(1)当几何公差涉及轮廓线或表面时,将箭头置于要素的轮廓线或轮廓的延长线上(但必须与尺寸线明显地分开)。
(2)当指向实际表面时,箭头可置于带点的参考线上,该点指在实际表面上。
(3)当形位公差涉及轴线、中心平面或带尺寸要素确定的点时,则带箭头的指引线应和尺寸线的延长线重合。
(4)对同一要素有一个以上的公差特征项目要求时,为了方便起见可将一个框格放在另一个框格的下面。
(5)对几个要素有同一数值的几何公差要求时,可用一个公差框格在一根指引线上分几个箭头分别表示。
(6)对几个要素给出单一公差带要求时,可用按图4 - 12进行标注,并在公差值后面加注公共公差带符号CZ。
基准标注:
(1)当基准要素是轮廓线或表面时,基准符号应标注在要素的外轮廓线或它的延长线上(但应与尺寸线明显地错开);基准符号还可置于用圆点指向实际表面的参考线上。
(2)当基准要素是轴线或中心平面时,基准符号的连线应与尺寸线对齐;如尺寸线安排不下两个箭头,则另一箭头可用短横线代替。
几何公差带是用来限制被测要素变动的区域。它是一个几何图形,只要被测要素完全落在给定的公差带内,就表示该要素的形状和位置符合要求。
几何公差带具有形状、大小、方向和位置四要素。
公差带的形状由被测要素的理想形状和给定的公差特征项目所确定。公差带的大小是由公差值t确定的,指的是公差带的宽度或直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