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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特征与方法
(一)比赛计分办法
(1)胜一分:某队在对方失误与犯规以及受其他的判罚时,得一分。
(2)胜一局:先得25分同时超出对方2分的队胜一局,当对方比分为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两分(26:24、27:25...)为止,如果22平局时决胜局(第五局)采用15分并领先2分为胜,当比分为14平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16:14、17:15...)为止。
(3)胜一场:胜三局的队胜一场。
(二)比赛方法
(1)比赛开始: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发球队员击球时比赛开始。
(2)比赛中断:裁判员鸣哨中止比赛,比赛中断。
(3)比赛上场阵容与阵容不完整:每个队场上必须保持6名队员进行比赛。如果不足6人则为阵容不完整,输掉一局或一场比赛。
二、比赛参加者的义务和权力
1、教练员和场上队员均有权请求暂停和换人。
2、队长应在计分表上被备注,胸前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cm、宽2cm的带状标志,队长在场上时是场上队长,只有场上队长才可以请求裁判员解释规则和转达本队队员提出的问题和请求。队长不在场时,应指定另一名队员担任场上队长。
3、除教练员外,球队的成员在比赛中只能坐在球队席或站在准备活动区内为运动员加油喊叫,但不得干扰比赛。
4、教练员可以在教练员活动区内站立或走动进行场外指导,但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的进行。
三、发球
1、发球的定义:
后排右队员在发球区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击出而进入比赛的行动,称为发球。
2、发球犯规的几种情况
发球次序错误;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踏及场区(包括端线)或发球区以外地面;发球队员在第一裁判员鸣8秒内未将球击出;球未被抛起或未使持球手清楚撤离就击球;双手击球或单手将球抛出、推出;球被抛起准备发球却未击球;球触及发球队队员或没有通过球网的垂直平面;球触网后落入对方场区外;球越过发球掩护的个体或集体。
3、对发球犯规的裁判方法
(1)发球犯规由第一裁判员和司线员进行判断
(2)第一裁判员对发球犯规做出最终判决。
(3)下列情况,第一裁判员应重新鸣哨发球:第一裁判未鸣哨,发球队员已将球发出。遇特殊情况,如运动员受伤、场外球滚入场地影响比赛进行等。第二裁判员在第一裁判员允许发球后又鸣哨中断比赛允许某队暂停和换人的请求,而此时,第一裁判不允许中断比赛的请求。
(4)发球队员同本方后排另两名队员之间无位置错误关系。
(5)第一裁判员在发球队员进行发球区并拿到球做好发球准备时间时,接发球一方站好位置情况下,鸣哨允许发球,鸣哨后,第一裁判员默数八秒钟。
四、场上队员位置
(一)比赛中队员的位置
(1)队员场上位置:靠近球网的3名队员为前排队员,其位置为4号队员(左)3号队员(中)2号队员(右);另3名队员为后排队员,其位置为5号队员(左)6号队员(中)1号队员(右)。
(2)队员的位置关系:在发球33瞬间,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距中线更近;每一名右(左)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间队员的双脚距右(左)边线更近。
(3)位置轮换:一局比赛开始,队员按位置表填写顺序站好位置进行比赛。接发球队员获得发球权后全部队员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
(二)位置错误犯规
当发球队员击球瞬间,如果队员不在其正确位置上,则构成位置错误犯规,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位置错误犯规:
(1)在发球队员击球时,场上其他队员为完全站在比赛场区内。
(2)在发球队员击球时未按规则规定站位,即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没有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步距中线更近。同列队员有3对即4号位同5号位、3号位同6号位、2号位同一号位队员。同排队员中的每一名左(右)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队员的双脚距左(右)边线更近。同排队员有4对即3号位同4号位、3号位同2号位、6号位同5号位、6号位同1号位队员。
(3)轮转错误犯规,没有按照轮转次序进行发球,应判为轮转错误。
(三)对位置错误犯规的裁判方法
第一裁判员观看发球一方有无位置错误犯规,第二裁判员观看接发球一方有无位置错误犯规,队员的相互位置关系:依据场上位置表所确定的队员前后顺序关系而确定。判定队员的位置,以队员脚着地部分来判定,而不是看身体位置。位置错误犯规是击球瞬间造成的。击球前,击球后均不存在位置错误犯规。
五、比赛中的击球
(一)正确的击球
(1)在本方场区上空击球。允许到障碍区外救球
(2)一方至多击球3次必须过网
(3)球可触及身体任何部位,但必须是同时。在拦网动作中的队员(一个或几个)可以连续触球,但必须是单一动作。在第一次击球时,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同一动作中连续触球
(4)击球时不得接住或抛出,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弹出。
(二)击球犯规以及裁判方法
1、连击犯规
(1)连击犯规定义:身体任何部分均可触球,但一名队员(拦网队员除外)连续击球两次或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第一次击球时,队员在同一击球动作中,允许球连续触及身体),即为连击犯规。
(2)连击犯规的裁判方法:连击犯规由第一裁判员负责判罚。第二裁判员可以向第一裁判员用手势表明背向第一裁判员的连击犯规,但不得坚持。第一裁判员判断的重点在于第二次和第三次击球中的连击犯规。
2、持球犯规
(1)持球犯规定义:身体任何部分击球时,将球接住或抛出,即为持球犯规。
(2)持球犯规的裁判方法:持球犯规由第一裁判员进行判罚,其他裁判均不得对持球犯规进行判罚和出示手势。裁判员对持球的判断主要根据球是否停止在身体上。合法的击球是一个击球动作。而持球动作是先是球停滞(接、抛)再将球击出,裁判员应根据不同比赛对象、性质掌握石桥“尺度”,并力争做到双方一致,前后一致。
3、4次击球犯规,借助击球犯规、同时击球犯规与裁判方法
(1)4次击球犯规与裁判方法:每队最多击球3次(拦网除外)将球从过往区击回对方,超过规定次数的击球,判为4次击球犯规.。4次击球犯规由第一裁判员判罚,第二裁判员可以出示手势
(2)借助击球犯规与裁判方法:队员在比赛场地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即为借助击球犯规。借助击球犯规由第一裁判员进行判罚。运动员如果跑到场地以外如挡板外、看台上击球,这种行为是允许的,裁判员应予以鼓励不得进行判罚。
4、同时击球犯规与裁判方法
同队的两名或两名以上队员同时触球,被记为两次或两次以上击球(拦网除外)。球在网上沿对方均可击球,同时击球后,球落入场内,继续比赛,落入甲场外,则判乙方击球出界,球触标志杆,则判双方出界,重新发球,同时击球造成持球犯规,判双方犯规,重新发球。只有第一裁判员才能对网上同时击球犯规进行判罚。
六、球网附近的球
1、球过网的规定
球必须通过球网上空的过网区进入对方场区。过网区是球网垂直平面部分,其范围是:球网上沿的两根标志杆及其延长线至天花板之间的空间。
2、球的整体或部分从球网的过网区外进入对方无障碍区的击球规定:
队员不得进入对方比赛场地内击球,球必须同侧过网区以外击回;对方队员不得阻碍其击球。
3、球触球网的规定
球通过球网时可以触网;球入网后,可以在3次击球内在次击球;如果球击破球网和使球网坠落,,该球重新进行。
4、裁判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球判罚
依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分别进行。第一裁判员与司线员对发球过网犯规情况进行判罚;第一裁判员对球由同侧过网区以外击回和球入网犯规情况进行判罚。
七、球网附近的队员
(一)过网拦网犯规与裁判方法
(1)过网拦网犯规定义:对方进性击球前或击球的同时,在对方空间触球和触对方队员即为过网拦网犯规。
(2)过网拦网犯规的裁判方法:过网拦网犯规由第一裁判员判罚。第一裁判员要注意判断,是拦网先触球还是进攻性击球先触球,或是同时触球。在对方第一、第二次击球时,球飞向球网,如果球网附近没有队员准备击球,拦网队员可以过网触球。
(二)网下穿越过中线犯规与裁判方法
(1)网下穿越过中线犯规的定义:队员的一只(两只)脚完全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即为过中线犯规,在不影响比赛情况下除脚以外身体其他部分触及对方场地不犯规
(2)对网下穿越过中线犯规的裁判方法:第一、二裁判员均可鸣哨判罚。在不影响对方比赛情况下,队员可以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或进入对方无障碍区。第二裁判员在队员完成扣、拦击球动作后,视线应在中线上做短暂停留,观察队员过中线情况。
(三)触网犯规与裁判方法
(1)触网犯规定义:触网不是犯规,但在影响比赛的下列情况触网是犯规。触及顶端白带5厘米或标志杆为犯规。有利于进攻的触网为犯规。阻挡对方合法击球试图触网为犯规。有利于进攻的触网为犯规。阻挡对方合法击球试图触网为犯规。
(2)对触网犯规的裁判方法:第一、二裁判员均可对,触网犯规做出判罚。裁判员观察击球时的触网或触标志杆时,应理解为击球的全过程。如拦网起跳、伸臂、击球、落地,均应算为击球的全过程,在此过程中的触网和触标志杆均应算犯规。
八、进攻性击球
(一)进攻性击球定义
除发球和拦网外,所有直接向对方的击球都是进攻性击球
(二)队员进攻性击球的行为规定
(1)前排队员的进攻性击球必须在本方场区空间。不能在进攻区内击对方高于球网上沿的发球。
(2)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必须在进攻性线后起跳击任何高度的球;在进攻性线前起跳击球的一部分低于球网上沿的球;不能在进攻区内击对方高于球网上沿的发球。
(3)完成进攻性击球:球的整体通过球网垂直面或触及对方队员,则认为完成进攻性击球。
(三)过网击球犯规与裁判方法
(1)过网击球犯规定义:在对方场区上空击球,即为过网击球犯规。
(2)过网击球犯规的裁判方法:过网击球犯规由第一裁判员判罚。第一裁判员要把握住球网的垂直面,以判断击球点是否在对方空间。击球点应当是判断是否过网击球犯规的主要依据,而球体位置和队员动作只能作为判断的辅助条件。过网击球动作不单指扣球动作,还指一切直接击球到对方的技术动作:如二传的2次吊球,伸手过网的击球动作等。
(四)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与裁判方法
(1)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定义:后排队员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球触对方拦网队员手即被认为完成进攻性击球)并且击球时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即为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
(2)对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的裁判方法:第一、二裁判员都可以对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鸣哨判罚。裁判员要注意构成犯规的3个必要条件,只有3个条件均具备,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才成立。3个条件是:其一在前场区,其二完成进攻性击球,其三球整体高于球网。后排队员在前排进行二传球和吊球处理球时只要具备犯规的3个条件,都属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
(五)击发球犯规与裁判方法
(1)击发球犯规定义:在前场区对对方的发球在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时完成进攻性击球即为击发球犯规。
(2)对击发球犯规的裁判方法:只有第一裁判员才能对击发球犯规进行判罚。在前场区将整体高于球网上沿的球直接传过网或吊过网去也应视为击发球犯规。
九、拦网
(一)拦网的定义
队员靠近球网,将手伸向高与球网处阻拦对方来球的行动叫拦网。没有触及球的拦网行动叫拦网试图。触及球的拦网行动叫完成拦网。
(二)后排队员或自由防守队员拦网犯规及裁判方法
(1)后排队员或自由防守队员拦网犯规定义:后排队员完成拦网或参加了完成拦网集体,后排自由防守队员试图进行个人拦网或参加集体拦网。
(2)对后排队员或自由防守队员拦网犯规的裁判方法:第一、二裁判员均可对该犯规鸣哨判罚。裁判员要注意后排队员拦网犯规的3个条件:一是在球网附近;二是手高于球网;三是触及球或参与完成拦网的集体。3个条件均具备才构成后排队员拦网犯规。
(三)拦发球犯规与裁判方法
(1)拦发球犯规的定义:拦对方发球即为拦发球犯规
(2)对拦发球犯规的裁判方法:拦发球犯规由第一裁判员进行判罚。裁判员判断时要注意观察拦网人手是否高于球网。
十、自由防守队员
(一)自由防守队员有关规定
(1)一个队可以报自由防守队员1—2人,但在场上只能保持1名自由防守队员
(2)教练员可随时替换场上首发自由防守队员,但一场比赛仅一次,首发自由防守队员被换下场后不能再上场比赛。
(3)自由防守队员仅作为后排队员参加比赛。在任何地区(包括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都不得将高于球网的球直接击入对方场区完成进攻性进球。自由防守队员不得发球、拦网和试图篮网。
(4)自由防守队员在前场区传球时,当所传球的整体高于球网时,其他人不得进行进攻性击球。
(5)自由防守队员换人不受裁判及换人次数限制,换人区域为球队席前的进攻线至端线延长线的无障碍区内。自由防守队员换人守后必须经一次比赛过程方可再次换人。
(二)对自由防守队员犯规的判罚
(1)第一裁判员对自由防守队员所有的犯规进行判罚。
(2)第二裁判员可以对自由防守队员的拦网试图进行判法。
十一、界内、外球的规定与裁判方法
(一)界内、外球的规定
(1)界内球:球触及比赛场区的地面包括界线为界内球。
(2)界外球:球接触地面部分完全在接线以外;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比赛人员等;球触及标志杆、网绳、网柱;发球时,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外过网。击球时,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外进入对方厂区。
(二)对界内、外球的裁判方法
(1)对界内、外球第一、二裁判员根据自己的位置和职权范围做出相应的判断
(2)司线员对界内、外球做出判断并出示相应的旗帜
(3)击球时,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外进入对方无障碍区,队员可以将球从同侧非过网区击回,对方队员不得阻碍击球,击球队员不得进行对方场区。
十二、正常比赛间段的规定与裁判方法
(一)正常比赛间断的规定
(1)正常比赛间断有“换人”、“暂停”“技术暂停”。
(2)每队在每局中有2次暂停机会,每次30秒,暂停可以一次用完。
(3)前4局比赛,每局有两次技术暂停。比分至8分、16分时,记录台鸣哨并记录暂停时间。每次技术暂停时间60秒。第五局没有技术暂停。
(4)每队每局有6次换人机会,一人从场上下场,另一人从场下上场称为一人次换人。一个队换人后需经比赛过程方可请求下一次换人,一次请求换人时,可以请求多人次的换人。
(5)换上场的队员只能由被他替换下场的队员来替换.替补队员一局只有一次上场机会。
(二)换人、暂停的裁判方法
(1)第一、二裁判员均可鸣哨允许合法换人、暂停的请求
(2)换人、暂停的操作均由第二裁判员进行
(3)换人、暂停的操作均应在换人区内准备好,否则,将被判为延误比赛。
十三、例外比赛间断的裁判方法
1、队员受伤时,应立即停止比赛进行换人。如不能进行换人,允许进行特殊换人,由另一人替换受伤队员,在不可能换人时,给予受伤队员3分钟恢复时间,如仍不能进行比赛,则宣布该队该局阵容不完整,判对方胜一局。
2、比赛中出现场外球滚入场院内,队员突然受伤等外界干扰,裁判员都应停止比赛,该球重新开始。
3、被意外情况拖延或阻碍比赛正常进行如停电,器材设备出故障等,处理方法如下:一次或数次间断时间累计超过4小时,则比赛重新开始。一次或数次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4小时,如果比赛仍在原场地进行,间断的一局应保持原比分,原队员和原场上位置,从间断时状况恢复比赛,已结束的各局保留原有所得局数。比赛改在另外场地进行,则间断的一局比分应取消,但保持该局开始阵容和位置重新比赛,已结束的各局保留所得局数。
十四、延误比赛与裁判方法
1、延误比赛定义
一个队拖延比赛继续进行的不正当行为为延误比赛。
2、延误比赛的类型
换人延误比赛。在裁判员鸣哨恢复比赛后,拖延暂停时间。请求不合法的和替换。在同一局中再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场上队员拒绝比赛继续进行。
3、延误比赛判罚的裁判方法
只有第一裁判员可以对延误比赛进行判罚。在同一场比赛中,对一队的第一次延误比赛给予“延误警告”的判罚,不判罚失球,但需登记在记分表上。在同一场比赛中,同一队任何一名队员或其他成员造成任何延误比赛类型的第二次、第三次……则均给予出示黄牌的“延误判罚”的判罚,结果为失一球,并登记在计分表上。
十五、不良行为犯规与裁判方法
(一)不良行为犯规规定
球队成员对裁判员、对方队员及同队队员或观众造成不良行为,应给予判罚,根据其犯规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类。
(1)粗鲁行为:违背体育道德和文明的举止,有侮辱性表示
(2)冒犯行为:诽谤、侮辱的言语或行为
(3)侵犯行为:人身侵犯和企图侵犯。
(二)对不良行为犯规的判罚裁判方法
对轻微不良行为不进行判罚,以手势或语言进行警告,不做判罚。对粗鲁性行为出示黄牌,判该队失一球。对冒犯性行为,出示红牌,判罚取消一局比赛资格。对侵犯性行为,出示红黄牌,判罚取消一场比赛资格,判罚均登记在记分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