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论学习
(一)规则的作用
规则是对排球运动技术的统一规范与准则,是竞赛的主要法律文件。我国的排球竞赛规则由国家体育总局审定颁布。
1、规则保证了比赛公平的进行;
2、规则促进了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合理发展;
3、规则具有统一性与统一性;
4、规则具有权威性与严肃性。
(二)对技术、战术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规则修改条文
1965年允许伸手过往进行阻拦,但在对方扣球前,拦网队员不得越过球网垂直平面触球。
1968年标志杆安装在标志带外20厘米处,从而使过网区域限定在一定范围。
1977年标志杆内移20厘米,与标致带重叠。并执行拦网触手不算一次击球,还可以再打3次。采用3球制比赛。这些规定使排球防反战术得以发展,并加快了比赛节奏。
1984年规定了取消拦发球,取消第一次击球时,用一个动作的连击(上手传球除外)。这些规定促进了防守技术的发展,发球技术也得以发展。
1992年规定了膝关节以上为合法触球部位,使防守技术得到进一步发展
1994年对持球概念,修改为球必须被击出,不得接住或抛出,第一次击球时用一个动作击球无连击犯规。大大减少了比赛的击球犯规次数,使攻、防争夺更加激烈。
1995年,发球区扩大为端线后9米的地方,球可触及身体的任何部分。
1997年对手过中线和将球从过网区外击向对方无障碍区还可以救回继续比赛规则做出新规定,使防守起球机会增多,增加了攻守回合。
1999年执行了每球得分制、自由防守队员的规则,使排球比赛竞争激烈,攻、防对抗加剧,对队员的技术水平和战术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
2000年执行了发球8秒和发球触网落入对方场内算好球,比赛可继续进行的规定并修改了触网犯规的规则。
2005年对触网犯规进一步明确,对教练员活动范围进行了规定。
2009年对过中线规则进行修改,脚完全过中线则犯规,但在不影响比赛情况下,除脚以外身体其他部分触及对方场地不算犯规。
(三)裁判员作用
1、裁判员是竞赛的组织者之一
2、裁判员使比赛公正地进行
3、裁判员对推动排球运动发展的促进作用
4、裁判员是比赛场上体育道德行为规范的实践者和教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