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7.4.1 国际展品运输代理
1.国际展品的运输
国际展品的各参展商接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通知后,应尽早落实展品的运输方式、路线及时间,将展览清单在开展前传真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展品通过海运方式抵达的不得迟于开展前8个工作日;展品通过空运方式运抵的不得迟于开展前7个工作日;展品清关在开展前7天到开展前2天;展品仓库集结在开展前2天;开展前1天,运送展品至展台;展会结束后1周内展品回运。如果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负责展品二程内陆运输,第一程如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达,在所有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另加收加急费;大件展品另加收服务费;使用机械费另计;自带展品如果在节假日期间到达,另加收服务费;留购展品,参展商自行准备报关所需资料,服务费按票计,7天免费仓储,关税、增值税实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建议参展商对展品全程投保一切险,如果万一展品损坏或丢失,将很有益处。
由于展品经长途运输,可能会遇到多次装卸,故展品包装需坚固、防潮。对一些展品需采用必要的包装及醒目的标志。对于可利用的包装可以于闭幕时对展品进行复包装。展品外包装通常需清晰标明的唛头内容有展会名称、参展商、展馆号码、展台编号、件数、特殊标记等。
2.国际展品的报关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根据参展商提供的展品清单到国际商会申请ATA单证册到海关清关。展品清单必须真实、准确、详尽,并以英文填写,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负责翻译成中文并连同原件一同递交海关。清单内容包括展品名称、装饰品、布展材料、宣传海报(照片)及相关材料、宣传册、杂志及其他印刷材料、参展所需办公设备、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请注明主题、使用语言、长度、播放时间等资料)、自带食品、饮料、酒、香烟、其他需申报的物品。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海关官员将会审查所有宣传册、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光盘,只有通过审查,上述资料才会被同意在展览会期间使用。因此,建议对此类物资最好能有备份。所有赠品及消耗品(宣传册除外)都必须缴纳关税,如计算器、电子表、收音机、录音机、闹钟、剃须刀、照相机、饮料、酒、香烟等。
随身展品要提前将发票、装箱单、参展邀请函、航班号码、到达日期及人员姓名传真给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以便向海关做预申报。展商到达后,海关官员会根据预申报关封,对随身展品进行查验并根据发票金额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如果自带物品数量较大,不能即时申报随行带走,请通知海关予以临时监管并通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展品运输部,企业有专门人员负责运送展品事宜。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布展期间将根据参展商的要求及时交付展品。交付展品时需参展商或指定代理人当面予以签收,否则,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将不承担展品丢失及损坏的责任。
7.4.2 私人物品运输代理
私人物品出镜运输代理主要集中在留学生行李和移民货两种货类。移民货比较特殊,通常全家移民要跨国搬家,东西太多,用行李带不走,所以要另想办法。虽然是私人物品,但也要报关,只是要提供的单证不同于货物报关。
7.4.3 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1.过境货物或转口货物
过境货物是指由境外起运,通过某国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自输出国运往输入国的过程中,需经第三国时,对该第三国而言,该货即为过境货物,货物于此第三国卸下后依海关事先核定之路线以保税运输方式(In Bond to)运往输入国目的地。例如,蒙古国—中国—日本,对中国而言该货为过境货物。中国过境货物的范围包括:
1)与中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或者属于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国家收、发货的过境货物,按有关协定准予过境。
2)对于同中国未签有上述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应当经国家经贸、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
2.转运货物(Transit Goods or Transit Cargo)
转运货物是指由境外起运,不通过某国境内陆路运输,而是在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自输出国运往输入国的过程中,需经第三国时,对该第三国而言,该货即为转运货物。如果原运输工具为船舶和航空器,且不换装由原运输工具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称为通运货物。
过境、转运或通运指收货人在不清关交税的情况下使货物继续运输,通常主管海关必须在承运人货运单据上见到相关证明才允许过境、转运或通运。因此,提单上要有显示。
3.过境货物承运人
过境货物承运人是指经国家运输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过境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过境货物经营人是指经国家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认可,具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权并拥有过境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范围(国际多式联运)的企业。下列货物禁止过境:
1)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2)各种武器、弹药、爆炸品及军需品(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
3)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
4)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
4.内贸货物跨境运输
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是指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海关境内一口岸起运,通过境外运至我国海关境内另一口岸的业务。
内贸货物仅限于除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及许可证管理货物外的货物。内贸货物仅限使用集装箱装载,由海关在绥芬河口岸施加关锁,经铁路直接运送至俄罗斯口岸,使用中国籍船舶整箱(不拆、不换集装箱)承运至我东南沿海港口。集装箱箱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规定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