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课程内容
-
2 课件
-
3 拓展学习
-
4 课程音视频
-
5 章节测验
关键术语
海运提单 航空运单 托运单 场站收据联单 运费 计费重量 包箱费率 航空运费
学 习 目 标
●熟悉订舱单、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场站收据的概念及作用;
●掌握海运提单、海运单、电放提单、提货单、交货记录的概念、作用和种类;
●掌握提单、提货单、交货记录和航空运单的流转;
●熟悉运费率和运费的概念及运费的计算;
●掌握散杂货的运费、集装箱班轮运费、航空运费和多式联运运费的计算。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单证流转和运费核算水平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国际货运代理的公司形象,而且关系到这一票货物是否可以顺利通关、进出关境和交付货物,以及客户能否安全收汇。
10.1 国际货运单证
单证(Documents)是指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使用的一种单据或文件。纸质或电子单证是一种运输业务操作的证明,单据的流转环节反映了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操作行为和流程。因此,熟悉单证对于货运代理的相关人员而言至关重要。
10.1.1 订舱收货单据
1.订舱单的作用
订舱单是国际货运代理在接受货主委托后,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在截单日前向承运人申请货物托运而缮制提交的一种单据。货代采用的运输方式不同,订舱的单据也会有所不同,但是其作用基本相同:
1)是托运人向承运人办理托运的凭证;
2)是承运人接受订舱并安排舱位、调拨装货器材、组织装运、转运或联运工作的依据;
3)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书面记录;
4)是出口货物报关的必备货运单据之一;
5)是承运人签发提单或运单的原始依据。
2.订舱单的种类
(1)散杂货班轮订舱单——装货联单
在采用散杂货班轮运输的情况下,货运代理作为托运人在向船公司订舱时,根据货主的委托,填写装货联单作为订舱单据送交给船务代理或船公司。
1)装货联单的联次。目前我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部分不尽相同,但一般都包含托运单及其留底、装货单和收货单。
— 托运单及其留底。托运单是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运输业务的书面凭证。

课程资源51:托运单
—装货单。装货单是托运人填写送交船务代理或船公司审核并签章后发还给托运人,凭此要求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而由于在要求船长装船之前,托运人在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时,装货单是必备的单据之一,海关同意放行后会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所以装货单也称为关单。对承运人而言,装货单是授权在集装箱场站或码头的接收职员从记名托运人收取一定数量的货物,通知该班次的运输工具负责人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即命令船长将货物装舱的单据,英文Shipping Order也正是运输指示的意思。

课程资源52:装货单
— 收货单(Mate's Receipt,M/R),俗称大副收据,是某一票货物装上船后,由船上大副签署给托运人,作为证明船公司已收到该票货物并已装上船的凭证。通常船上大副应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留下装货单,将收货单退回给理货长而后转交给托运人(货运代理)。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收货单,即可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课程资源53:收货单
2)装货联单的流转。散杂货班轮常用9联装货联单进行订舱。
● 第1联由托运人留底。
● 第2、3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由承运人留存,另一联随账
单向托运人收托运费。
● 第4联为装货单。
● 第5联为收货单。
● 第6联由配舱人留底。
● 第7、第8联为配舱回单,留作缮制提单用。
● 第9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港区凭此向托运人收取港务港建等杂费。
此外,再附空白格式的两联,作为码头仓库存查用。散杂货订舱单(装货联单)各联流转过程如图10-1所示。


图10-1 散杂货订舱单(装货联单)各联流转过程
(2)集装箱班轮订舱单——场站收据联单

课程资源54:场站收据
现在海上班轮运输基本上以集装箱班轮为主,散杂货班轮运输所占的份额已越来越小。在实践中,集装箱班轮的订舱一般由货运代理缮制场站收据联单,然后送交船务代理或船公司进行订舱,因此场站收据联单成为集装箱班轮运输的订舱单据。
1)场站收据联单的联次。场站收据联单是集装箱班轮公司委托集装箱码头堆场(CY)或集装箱货运站(CFS)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收货职员(货物计数员)签发后就是交货的凭证。托运人据此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收妥待运提单或已装船提单的凭证。它相当于将传统的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整合成集装箱班轮运输使用的一整套单据,一般共有10联(有的口岸只有7联,有的口岸则多达12联)。场站收据的格式繁多,但内容大致一样。一些场站收据可能具有商品编码一栏。实际上,商品编码可以填在场站收据“商品名称和包装”一栏中。
以下是场站收据各联:
● 第1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货主留底)(B/N)。
● 第2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
● 第3联:运费通知1。
● 第4联:运费通知2。
● 第5联:场站收据(装货单)(S/O),也叫关单。
● 第5联副本: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 第6联:大副联(场站收据副本)。
● 第7联:场站收据(D/R)。
● 第8联:货代留底。
● 第9联:配舱回单1。
● 第10联:配舱回单2。
2)场站收据各联的流转过程。场站收据各联的流转过程如图10-2所示。

图10-2 场站收据各联的流转过程
(3)航空托运单
在航空货物运输中使用的订舱单是航空托运单,它是货运代理根据货主填写的国际货物委托书的内容缮制的,向航空公司办理订舱托运手续的单据。

课程资源55:航空托运单
(4)铁路托运单
铁路的订舱单据就是铁路托运单,通常就直接用铁路运单。

课程资源56:铁路托运单
10.1.2 货物交接单据
国际货运代理在接受货主委托,向承运人订舱后,需要根据订舱单据安排货物的装运,这就会产生相应的货物交接单据。
相对于散杂货班轮运输,集装箱班轮运输多了集装箱的提箱、装箱、还箱、进场和出场等操作环节,这些环节也会产生相应的货物交接单据。
1.集装箱预配清单和载运清单
集装箱预配清单和载运清单是船公司为集装箱管理需要而设计的一种单据。该单据的格式和内容,各船公司大致相同,一般包括提单号、船名、航次、货名、件数、毛重、尺码、目的港、集装箱类型、尺寸和数量、装箱地点等。
货主或其代理人在订舱时或者一批一单,或者数批分行列在一单,按订舱单内容缮制后随同订舱单据送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船公司配载后将该清单发给空箱堆存点,据以核发设备交接单及空箱之用。
2.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Agreement,EIR)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简称设备交接单,是进出港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和特殊集装箱及其设备的凭证;是拥有和管理集装箱的公司或其代理人与利用集装箱运输的承运人签订有关设备交接基本条件的协议。
设备交接单是分清集装箱设备交接责任的凭证;在集装箱外表无异状且封条完好的情况下,它也是证明箱内货物交接无误的凭证。如发现集装箱等设备有异常时,应把异常情况摘要记入设备交接单上,由经办人双方签字各执一份。设备交接单也用于集装箱的盘存管理和对集装箱的追踪管理,必要事项都要输入计算机中,以备查询。
设备交接单分出场(港)设备交接单和进场(港)设备交接单两种,各有三联,分别为:管箱单位(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留底联,码头、堆场联,用箱人、运箱人联。

课程资源57:设备交接单
3.集装箱装箱单

课程资源58:装箱单
集装箱装箱单是详细记载每个集装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的单证,对于特殊货物还应加注特定要求。例如,对冷藏货物要注明对箱内温度的要求等。集装箱装箱单是集装箱运输的辅助货物舱单,其用途很广,主要用途有以下几方面。
1)集装箱装箱单是发货人向承运人提供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明细清单。
2)集装箱装箱单是在装箱地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的单据,也是集装箱船舶进出口报关时向海关提交的载货清单的补充资料。
3)集装箱装箱单是发货人、集装箱货运站与集装箱码头之间的货物交接单。
4)集装箱装箱单是集装箱装、卸两港编制装、卸船计划的依据。
5)集装箱装箱单是集装箱船舶计算船舶吃水和稳定性的基本数据来源。
6)集装箱装箱单在卸箱地作为办理集装箱保税运输手续和拆箱作业的重要单证。
7)当发生货损时,集装箱装箱单是处理索赔事故的原始依据之一。
10.1.3 货物交付单据
1.海运提单
(1)海运提单的定义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或简称提单(Bill of Lading,B/L),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根据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2)海运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或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
2)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
3)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
提单有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之分,通常所说的提单是指正本提单,副本提单只用于日常业务,不具有法律效力。正本提单应标注“Original”字样,标注“Copy”字样的是副本提单。按国际航运界惯例通常是签发正本提单一式二到三份,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同等的,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副本提单的份数可视托运人的需要而定。
(3)海运提单的流转
海运提单的使用流转程序如图10-3所示。

图10-3海运提单的使用流转程序
货运代理将提单样本送交给货主;货主将提单与相应合同或信用证条款核对后回传。若客户回传后又要求改单,通常要交改单费;货运代理将提单传给承运人;承运人核对,确认后回传并出正本提单(若客户要求出船东提单MB/L时)或者承运人缮制提单样本传给货运代理(或承运人让货运代理进行提单补料);货运代理审核,确认后回传给托运人,即货主,货主收到提单后,可以将提单进行背书转让。最后,收货人必须凭提单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时必须收回提单并在提单上做“作废”的批注。
(4)海运提单的种类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海运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如表10-1所示。
表10-1 海运提单的种类
分类标准 | 提单种类 | 英文名称 |
按表现形式分 | 纸质提单 | Bill of Lading,B/L |
电子报文提单 | 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 | |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 | 已装船提单 | Shipped B/L,On Board B/L |
收妥待运提单 |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 |
按货物外包装有无不良批注分 | 清洁提单 | Clean B/L |
不清洁提单 | Unclean B/L,Foul B/L |
续表
分类标准 | 提单种类 | 英文名称 |
按提单收货人,即抬头不同分 | 记名提单 | Straight B/L |
不记名提单 | Bearer B/L,Open B/L,Blank B/L | |
指示提单 | Order B/L | |
按不同运输方式分 | 直达提单 | Direct B/L |
转船提单 | Transshipment B/L | |
多式联运提单 | Combined Transport B/L | |
按提单签发人不同分 | 船公司提单 | Master B/L |
无船承运人提单 | NVOCC B/L | |
货代提单 | House B/L | |
按提单签发时间不同分 | 预借提单 | Advanced B/L |
倒签提单 | Anti-dated B/L | |
顺签提单 | Postdated B/L |
2.海运单
海运单,又称海上运送单或海上货运单。它是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装的单据,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据,即不须在目的港出示该单据作为收货条件,无须待单据寄到,船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收货人收到的到货通知和身份证明或单凭身份证明而向其交货。
3.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
提货单也称小提单,是指在件杂货运输中,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或运单副本随同身份证明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提货单的性质与提单不同,它只是船公司指令码头仓库或装卸部门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凭证,不具有流通及其他作用,提货单上一般记有“Non-negotiable”字样。
4.交货记录联单
交货记录联单是在集装箱运输中,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货时,双方共同签署的,证明双方间已进行货物交接和载明其交接状态的单据。交货记录联单是在签发提货单时交给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再出示给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堆场经营人。
作为船公司代理人的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堆场的经营人在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货时,要检查货物的件数和外表状态,如有损坏或灭失等情况时,应把损害的内容记载在摘要栏内。双方签字后完成交接手续,交货记录是在收货人提取集装箱货物时,堆场或货运站的发货人员发放集装箱货物的单据,收货人在交货记录上签收、堆场或货运站留存。
在集装箱运输中,船公司的责任是从接受货物开始到交付货物为止。因此,场站收据是证明船公司责任开始的单据,而交货记录是证明其责任终了的单据。
对承运人来说,交货记录的签发即表明向码头下达同意交货的指令;对收货人来说,得到交货记录即表明已具备向码头提货的条件。交货记录的签发是承运人责任终止、收货人责任开始的标志。
5.空运交付单据
航空货物入境时,与货物有关的单据(运单、发票、装箱单等)也随机到达,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需将运输单据及与之相关的货物交给该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交接的单据有国际货物交接清单、总运单和随机文件。
航空运单(Air Waybill)是由承运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具的,由托运人或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证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签订了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的契约。对于航空货运单来说,它不同于海运提单,它并不代表所托运货物的所有权,不可以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