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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配送与交付货物
货物的交付也称放货,是指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或者按运输代理合同,或者按交付地适用的法律或特殊贸易习惯将货物置于收货人的支配之下,或者根据交付地适用的法律或规定将货物交给当局或第三方。
6.5.1海运集中卸载
1.卸货准备
装港船代根据提单副本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连同提单副本送交船公司,并邮寄或交船代交卸货港的代理公司。 单证科收到已清关的舱单后计算船方费用,财务办理即收或月结手续,开出接受委托服务单通知调度。调度安排集装箱理货员卸船,单证员将集装箱货物、封条等情况录入公司的EDI系统。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进口集装箱货物,海上承运人应在船舶抵港前一定时间(近洋航线船舶在抵港24小时前,远洋航线船舶在抵港7天前),采用传真、电传、邮寄方式向卸货港的船舶代理人提供完整准确的提单副本、舱单、集装箱装箱单、场站收据副本、积载图、危险货物集装箱清单、危险货物说明书、冷藏集装箱清单等必要的卸船资料;于24小时内制作船舶预计到港通知书、交货通知、集装箱舱单等单证,并将这些资料分送港口、外轮理货、海关等单位,同时用“提货通知”通知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进口单证资料后的次日应向港口提供货物流向和实际收货人,并做好卸船接货准备。收货人向海关申请并放行后,方可卸船。
卸港船代根据装货港代理公司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口载货清单等卸货单据,约定装卸公司,联系泊位,做好卸货准备工作;卸货港代理公司办理船舶进口报关手续;港口的装卸公司、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的经营人接到上述单证后,为船舶进港和卸箱做好准备。码头堆场据此安排卸船计划。
2.卸船
进口货物卸船时,船靠泊码头待卸的集装箱称为船到箱,理货员必须核对集装箱封条与舱单是否相符,发现不符事项立即通知船方,并向当值调度报告。如果出现“海关监卸”的情况,由船方封上码头封条,卸船理货员必须记录当时情况并将新封条记录在卸船记录上交武警签章,交船方签章确认。船舶抵港后,理货公司凭舱单理货,凭货物积载图指导卸货,当货物发生溢短或原残时,编制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经大副签认后,提供给有关单位。
国际中转箱如因箱体损坏、用错箱等原因需要倒箱的,船代理应出具联系单给码头和海关(注明费用结算方法)。如果在码头外倒箱,码头应根据海关许可证,安排出场计划和进场计划;如果在码头内倒箱,则在倒箱时,要有海关、船代理、理货员在场,倒箱结束后,由海关加封条。其他运输方式的配载和卸载流程同海运的流程是类似的。
3.换取提货单
卸货港的船务代理收到进口货物单证资料并通知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后,根据集装箱货物运达提单注明或收货的货运代理人提供的交货地点,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洋航线船舶为抵港前7天,近洋航线船舶为抵港后36小时)向提单通知人和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收货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凭提单办理提货手续。
(1)凭正本提单换取提货单
在信用证贸易方式下,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后,应及时向银行付清应付款项,取得有关单证,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凭正本提单和到货通知书向船舶代理人换取提货单等交货记录一式五联单证,如为运费到付,应结清到付运费。船务代理核对正本提单后,在提货单(交货记录第一联)上盖章。收货人持提货单送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收货人持海关放行的提货单到码头仓库提取货物。
(2)凭银行和收货人保函换取提货单
由于提单邮寄延误,或者作为押汇的跟单单据的提单未到达进口国银行,或者虽然提单已到达进口国银行,而因为汇票的兑现期限的关系,在货物已运抵卸货港的情况下,收货人还无法取得提单,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银行及收货人的共同保函,凭保函和副本提单换取方可。船公司会及时要求收货人履行解除担保的责任,即要求收货人在取得提单后及时交给船公司,以恢复正常交付货物的条件。
(3)电放提货
电放(Telex Release,T/R)是指在装货港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请求,收回已签署的全套提单或不签发提单,而以电信方式授权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在收货人不出具提单的情况下,交付货物给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电放情况下,托运人和收货人都要出具保函,但收货人不需要履行解除担保的责任。电放程序如下:客户传真来电放申请书(Telex Release Application),若同意为客户电放,部门经理签字后将T/R Letter(电放信)传真至卸货港船代,卸货港收货人凭之前收到的提单传真件,报出电放号(T/R No.)并出具ID证明(业务员身份证、工作证),最后放货。
若收货人委托报关行的人员提货,则叫来人出示报关行证明。对于电放货物,无论是否向承运人申领电放凭证,承运人都将予以电放,如果暂时不想放货,请不要申请电放而直接签发正本提单,待客户同意做电放时再办理电放手续。有些承运人可以网上申请,再书面出具正本电放保函,客户要因此支付电放费(Telex Release Fee,TLX FEE)。
提单电放的申请内容如下。
1)发货人提供承运人固定格式的电放担保函(要求填写完整)和全套正本提单。
2)若收货人栏是To Order或To the Order of Shipper提单,需提供发货人正本保函,明确该货指定放给谁,即指定收货人。
3)若收货人栏是To the Order of Bank 或To the Order of 第三方的提单,需提供指定银行的正本保函或指定第三方的正本保函,明确收货人。
(4)使用海运单
与提单相比,海运单(Sea Waybill)也具有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和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但它不是物权凭证,不得转让。在使用海运单的情况下,收货人无须出具海运单,承运人只要将货物交海运单上所列的收货人,即可视为已经做到了谨慎处理。通常收货人在取得提货单之前,应出具海运单副本及自己确实是海运单注明的收货人的证明材料。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海运单通常签发一份正本;收货人提货时无须出具正本海运单,而只要证明其是海运单中的收货人。签发海运单的申请程序如下。
1)客户需提供承运人固定格式的申请签发海运单的总保函。
2)由承运人总部审核确认后,通知口岸分公司或代理可以签发海运单的客户名单。
3)请客户注意以下内容。
● 订舱托书上的收货人必须是书面申请过的记名收货人,有详细名称和地址。
● 订舱托书上必须加注Sea Waybill字样(不必单票申请,但必须单票标注)。
● 签发海运单后,不得就同一票货再签发海洋提单。
● 海运单不能再做电放处理,在收货人向承运人请求提货之前,只要符合要求,托运人有权改变收货人的名称。
● 美西线的海运单在船开航后的更改可以参照海洋提单的更改规则。
● 日本航线、韩国航线的海运单在船开航后任何内容都不允许再做更改。
4.装卸注意事项
在杂货班轮运输中,船舶承运的货物种类多、票数多、包装式样多、挂靠港口多,如果要求每个托运人都将自己托运的货物直接送到码头船边,就可能会发生待装货物不能按规定的装船先后次序送到船边的情况,从而使装货现场发生混乱,影响装货效率。同样如果要求每个收货人在船抵港后同时来到码头船边接收货物,也会使卸货现场发生混乱,影响卸货效率。由此而产生的结果是延长了船舶在港停泊的时间,延误船期,也容易造成货损货差。为了避免以上情况,除危险品、鲜活货、贵重货和重大件等特殊货物外通常采取“仓库收/交货,集中装/卸船”。
不论采用何种装卸船方式,船公司的责任均以船边为界,责任期间即从货装上船到卸下船为止。但在集中装/卸船的情况下,托运人交付货物起到货上船之前及货卸下船到托运人接管货物为止的责任由货运代理人承担。
6.5.2 整箱货提运
堆场交付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收货人应于整箱卸入堆场后10天内提运。集装箱卸船后,在港口交付的货物超过10天不提货,港口装卸企业可将集装箱或货物转栈堆放,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收货人负担;在10天内,由港口责任造成的集装箱或货物转栈的费用,由港口负担。收货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提货或不按期限向指定地点归还集装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货物、集装箱堆存费及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自集装箱进境之日起3个月以上不提货的,海上承运人或港口可报请海关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货物,并从处理货物所得的款项中支付有关费用。
收货人提取进口重箱时,应持海关放行的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到集装箱承运人指定地点办理集装箱交接手续。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将整箱货提离码头堆场前,需先向集装箱承运人委托的管箱单位办理放箱手续。经管箱单位在设备交接单上加盖放箱章后,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再向营业所办理整箱提离手续。通常堆场是承运人和收货人责任、费用划分的场所,故要求收货人结清所有有关费用,留下提货单,然后签署交货记录(Delivery Record)。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在码头堆场提取整箱时,要出具承运人或代理人签发的交货记录、设备交接单。经核对无误后,码头堆场才能将集装箱交给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双方应在交货记录上签字交接并进行集装箱交接。对一些特殊集装箱货物,如冷冻货、危险品或重大件等,集装箱从船上卸下后,往往在船边或码头集装箱堆场与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进行交接。
若集装箱在码头直接由铁路或水运向内陆运输,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还要持交货记录、集装箱作业申请单、铁路计划申请单或水路托运单向码头堆场或铁路办理托运手续。为此,提单上除填写通知方外,还必须填明实际收货人。码头堆场或铁路加盖受理章并与水运船公司、铁路或其代理人取得联系后,再把集装箱交给内陆承运人。
6.5.3 拆箱货提运
当交货地点不具备整箱运输条件而必须拆箱散件运输时,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需凭经海关放行的交货记录并填写整箱拆箱申请单,向码头陆运机构申请,经审核同意拆箱并加盖认可章后,方可在海关监管下进行拆箱作业。同时,收货人与码头堆场办理箱、货交接手续。
进口散货清关后拿到卸货通知书后就可以卸船,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在集装箱货运站提拼箱货,在提货前则先与船公司委托的集装箱货运站取得联系,凭海关放行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从货运站领取货物,货运站对提货单记载内容与货物核对无误后,即可交货。交货时,货运站与收货人应共同在交货记录上签字。
拆箱交付的进口集装箱货物应在卸船后或集装箱运抵内陆中转站、货运站后4天内拆箱完毕,要注意还空箱的时间安排,因为如果还空箱的时间紧迫,拆箱时间不够,就会造成不能准时还空箱,要承担滞期引起的费用。
拼箱货交给集装箱货运站进行拆箱分拨,根据装箱单和目录拆箱、分货,拆箱后货进仓库,操作员就要负责通知客户。送货时要联系好收货人,防止没有收货人或不收货而造成返货。有些货物是客户自提,则由货代办妥手续后交由货主自己提货;有些货物是要送货上门的,这时就要注明地址、电话、收货人,同时把单打出来并分好,车队根据单证去送货。如果是中转货,把单分好后将货运到中转货运代理处。若货主委托代运,则与传统进口货物相似,货运代理人可根据交接方式负责代运工作。若整箱货拆箱在货运代理人或其他非承运人集装箱货运站拆箱提货时,可按整箱提运至集装箱货运站,在海关监管下拆箱后进行货运站与收货人的交接,空箱由货运站负责返回。
6.5.4 航空运输的配送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航空配送中心专业处理航空货物到达空港的提取、配送,以及周边城市的中转和运送业务。
1.机场提货
配送部职员在航班进港2小时内凭有效提货凭证,到机场办理提货手续,完成与机场货物交接。在机场提货时,应认真检查货物的安全情况,按单号认真核对货物件数,同时确定货物是否到达正常。若发现货物破损、淋湿、少货、散包及开包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到机场提货处进行调查,办理相关破损丢失事故证明。出现拉货情况时,需第一时间通知配送中心柜台当班组长或主管,要求联系对方网络公司,核实拉货情况再与提货处协商先提已到货物。货物装卸时应与司机交接清楚,并进行确定签名。装卸人员应主动避免践踏货物,严禁扔、摔、抛、踩、推、倒置货物,做到轻拿轻放、文明装卸,杜绝野蛮装卸。
2.柜台操作
业务员收到传真后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地将资料输入计算机以便客户查询。传真资料要求注明姓名、地址、电话。如果要求签收单原件返回、扣货、待放货等,必须在备注栏注明;如果有不明事宜,立即联系始发公司。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这样规定,货物入仓2小时之内,必须通知所有客户,并做好记录。确定配送的货物应在航班进港后5小时内配送完毕;转运周边地区和自提货物应在第二天9:00在网点提取,派送货物到市区12:00前完毕,边远地区16:00完毕。办单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提货客户的有效证明,客户需交纳代收运费,在收取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提货规定如下。
1)提货人为收货人本人的,提货时必须出示收货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驾驶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
2)提货人不是收货人本人的,提货时必须同时出示收货人和提货人身份证原件。
3)收货人为单位时,必须出示加盖收货人单位公章的提货证明和提货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提货人签字后方可放货。提货处员工需在运单存根联上记录提货人证件号码、留存提货证明。
客户提货必须当场清点货物件数等,并在提货单(以新邦物流为例,详见图6-4)上签名确收。查询人员在接听客户查询电话时,语气要热情,要有耐心,必要时还要做好记录,查询客户货物到达情况。对网络公司要求回签的收单,营业员务必须于次日把签收单传真给对方。记录清单可以参考表6-2样式设计。
3.仓库保管
仓管人员与司机交接好,认真清点入仓货物,对所提货物进行复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当班主管汇报。根据客户的提货单及时发货,在提货联加盖本人“印章号”,并协助客户进行装载。仓管人员需每天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把货物库存情况汇总至柜台。
4.货物配送
货物配送前,须提前通知客户到货情况。如果应客户要求,需延迟送货的必须将通知情况(包括通知时间、确认人姓名)在反馈信息中注明。交付货物时,应主动、认真地引导客户按规定进行签收货物(注明客户身份证号码、收货日期)。配送完后,需将签收单交柜台以便查询,并交货款。配送货物时出现电话错误、客户拒付货款等特殊情况,配送人员不得自作主张,应及时反馈到柜台,由当班负责人负责处理。图6-5为货物配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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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新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53563/0 | ||
广州市新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到达日期11-11-4 承运现金代理上海蓝鹏 运单49135785/4913576 航班/车次3504去向 市内 自提:自提分单 010203 | |||
新邦物流配送中心: 位于广州市白云机场南门侧,是专业处理白云机场进港货物的提取、派送、分流及中转的处理中心,派送地域遍及整个珠三角,无论是空运、汽运、快递,只要您一个电话,剩下的事情由我们来帮您完成。 咨询热线:020-86129489 86131712 61052664 查询热线:61052666,61052667,61052669,86129489 传真:020-61052665 86130721 发货热线:020-86130868(五条线) | 收货人地址电话 Consignee's Name,Address | 邱志刚86384753/36252419740 5300030 | ||
件数/重量 Num./Weight | 1件/17 kg | 到付运费 Charge | 50+0元 | |
机场费、分拣费、装卸费、地运费 仓储费、路运费、超重费、送货费(一项/几项) | 10元 | |||
收银员Casher 时间Date | 何翼红 03-11-5 8:10:34 | 合计 Total | 60元 | |
证件和客户签字 Con.& Sig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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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4 提货单
表6-2记录清单
运单号: 总件数: 总重量: 航班号: 起飞时间:
分单号 | 件数 | 收货人资料 | 到付 | 预付 | 备注 |
图6-5 货物配送流程
5.转运
周边代理公司必须按协议时间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货,交接清楚件数及货物外包装,确保货物安全交于客户。自提货物及时通知客户自提。需配送的货物,市区早上派完,其他地区下午派完。对不正常货物及积存3天以上的货物必须尽快通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以便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时解决问题。所有签收原件必须于次日晚上带回公司。有规定的签收单要求必须让客户签字盖章。图6-6所示为转运流程。
图6-6 转运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