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勘查的概念、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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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勘查,是指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调查和分析的一项侦查活动。现场勘查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侦查工作的成败。因此,现场勘查是侦查破案的起点和基础。现场勘查是获取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的重要途径,所获得的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是侦查破案的重要依据。
包括实地勘查、调查访问和资料整理3个方面。实地勘查时,应根据案件情况,划定勘查范围,确定勘查顺序,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笔录,并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进行提取和保全。勘查中,应对事主、目睹人、发现案件的人和现场保护人进行调查访问,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的时间、经过以及有关罪犯情况。勘查结束后,应召开临场会议,对案件性质以及犯罪的人数、时间、工具、手段等进行讨论和研究,作出初步判断,并决定应当采取的措施。
现场勘查通常由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进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可以派人参加。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需要勘查时,可以请公安机关协助勘查,也可以自行勘查。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