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科学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随着法律的产生,在司法实践中正确收集、审查、运用证据便成了一种社会需要。在侦破犯罪案件中,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手段收集和检验证据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发展过程。
一、中国刑事科学技术的应用历史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古代科学技术的丰硕成果,为刑事科学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据流传下来的史料和出土文物考证,中国刑事科学技术萌发于24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礼记》和《吕氏春秋》最早记载了司法检验有关内容,其中记有:“是月也,有司修法治,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博执。命理瞻伤、察伤、视听、审断、决狱讼,必端平。“这段记载说明在战国末期已进行损伤检验了。
1975年12月,在我国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一批竹简,定名为《睡虎地秦墓竹简》或称《云梦竹简》,是我国古代比较完整的现场勘查与司法检验的文献。《云梦竹简》的《封诊式》有竹简98校,分为25节,其中记载了对案件调查、检验与审理的程序。同时,记载了杀人现场的尸体检验、缢死现场勘查、颈部砍断伤的凶器推断、殴斗流产的鉴定、挖洞入室盗窃现场的勘验等等。这些记裁通过夹叙夹议方式,不仅讲解了有关破案的规定和方法,而且指出了现场勘查、尸体活体检验和痕迹检验应注意的问题。可见,我国秦代,审讯犯人;现场勘查和司法检验已具有一定程度的分工和比较科学的步骤,并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五代后晋(公元936-946年)和凝撰写了《疑狱集》,全书共4卷,记载了汉代以来的离奇疑案,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案例选编。南宋郑克于公元1133年撰写了《折狱龟鉴》,原书共20卷。作者通过对各个案例的分析和评论,就历史上有关决疑断狱和司法检验的各种经验教训,作了言简意赅的介绍。1208年,桂万荣(南宋)在《疑狱集》和《折狱龟鉴》的基础上,从正史、野史中选了一些案例编纂而成《棠阴比事》,全书共2卷,144条,它介绍了历代决疑断狱和司法检验的经验,其中有些案例与法医检验有关。本书流传很广,是研究中国古代判狱和司法检验的重要文献。
l247年,宋朝刑狱官法医学家宋慈,集前人和本人的丰富经验编著了《洗冤集录》。其主要内容有宋代的尸体检验法令、尸体检验方法、尸体现象;各种机械性窒息、钝器伤与锐器伤、交通事故、烧死、中毒、病死与急死等。该书内容丰富,涉及了法医学的大部分常用内容和检验方法,奠定了现代法医学的基础。《洗冤集录》先后被译成英、法、德、荷、日、俄文等,比意大利菲德利斯所写的法医学著作要早三个半世纪,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著作。
在文件检验方面,我国古代诉讼有许多利用笔迹和言语特征辨别文件真伪的成功案例。据《史记》记载,公元前19年汉武帝曾通过笔迹识别发现少翁诈骗时伪造的帛书。公元213年国渊通过言语识别和笔迹检验侦破匿名信案件。
我国是利用指纹破案最早的国家。在《云梦竹简》的《封诊式·穴盗》中记载:“内中及穴中外垠有膝、手迹,膝、手各六处。”这表明秦代诉讼已将“手迹”作为司法检验的一种物证。唐代贾公彦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纹识别个人的第一位学者。我国古代指纹的应用对现代指纹学的产生和发展起了深远的影响。
由于历史和科学发展水平的局限,我国古代对各种物证检验只限于宏观形态的直观比对,古代法医学体系也是以外表检验为基础的。尽管如此,我国古代司法人员对刑事科学技术的贡献是不可低估的。但是,由于封建制度的桎梏,我国刑事科学技术长期停滞不前,到19世纪便已落后于西方国家了,直到本世纪50年代才振兴起来。当时引进了前苏联犯罪对策中形象痕迹检验的理 论和方法,开始创建我国的刑事科学技术机构,培养自己的刑事科学技术人才。
1949年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刑事物证技术工作。当时接收国民党遗留下的旧摊子,项目残缺,设备简陋,人员缺乏。从1952年起,公安部就首先抓了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建立起自己的技术骨干队伍。如协同司法部法医研究所开办了几期法医训练班;在重庆市公安局开办了化验班;在上海市公安局开办了照相班。全国各省、市公安局也开始为地、县级公安机关训练刑事技术人才,:公安部先后聘请了前苏联专家,举办了全国性的痕迹、验枪、文件、化验等小型培训班,为各地输送业务骨干。l956年秋,司法部建立了直属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首次培训了数十名刑事物证技术研究生,造就了一批年轻的高级专业人才。接着,公安部又抓了建立机构和配置设备的工作,着手制订规划,要求各省级、地市级公安局设立与公安部相对口的刑侦技术处、科级机构,规定至少要设有法医、化验、指纹、照相、痕迹、警犬等检验项目。到1957年时,从中央到各省、市、地级公安机关,已建立了280多个刑事技术点,业务项目基本建设,常用仪器、器材、设备也得到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已逾万人。1958年后,公安部和各地、市级以上刑事技术点,已逐步开展科学研究,不少采痕取证、科学检验、预防犯罪等科研成果和革新项目先后完成。其中值得指出;的是:1964年公安部组织专业人员,认真总结内蒙古步法追踪的技能,并使之上升到理论高度,创立了我因独有的步法鉴别、追踪技术,这是我国刑事物证技术突破性的早期发展项目之一。在这个时期,刑事物证技术蒸蒸日上,它在侦查、审判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经过50多年的努力,刑事科学技术体系已基本形成,它包括法医检验、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理化检验、刑事特种照相和警犬技术等门类。在显现潜在指纹、提取尘土足迹、脚底压力点分布特征和步法特征综合鉴定、伪装与摹仿笔迹的鉴定、印刷品检验、言语识别、显现涂抹掩盖字迹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法医物证检验,在发展ABO、MN、RH、HLA等血型系统基础上,对中国人DNA指纹图进行了深入研究,也取得重大突破。法医与照相技术相结合,研究成功厂定向反射颅像重合技术,经国内外专家评定,属国际领先技术。此外,在指纹、鞋印、枪弹及其他物证管理方面,已开始应用计算机存储、检索。总之,我国在刑事科学技术的理论和检验方法上都作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并做出了新的较大的贡献。
二、外国刑事科学技术的应用历史
在欧洲,随着现代自然科学的兴起,逐渐形成了现代刑事科学技术体系(国外称法庭科学体系)。18世纪末产生了现代化学。有了现代化学,毒物检验才有了科学基础。奥尔菲拉于1813年和l8l5年先后出版了《毒物与普通毒物学》上下卷,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毒物检验专著。1821年他又出版了《法医学教程》,该书将毒物分为刺激性毒物、麻醉性毒物、麻醉—刺激性毒物和腐蚀性毒物。由于他的贡献,被誉为“毒物学之父”。在19世纪前半叶,医学家、化学家都不能检验被称为生物碱的一类植物性毒物,到1850年,这个谜终于被斯塔斯揭开,他所采用的方法在毒物学领域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直到本世纪中叶,整整100年中检验毒物生物碱,仍采用他的检验方法。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除了天然生物碱之外,先后又有各种合成的生物碱和其他毒物出现。但色谱分析法、光谱分析法以及其他现代分析仪器的相继发明,又为检验各种新的毒物提供新的检验技术。
中国是利用指纹破案最早的国家,但是对指纹进行科学研究 还是起源于科学技术较为发展的欧洲。1892年英国高尔顿出版了 世界上第一部《指纹》专著。在这本著作中,他阐述了指纹解剖 学原理和指纹捺印的基本技术,并把指纹分为弓、箕、斗三大类。伦敦警察局首席顾问理查德·亨利在1901年正式采用指纹鉴定方法查对罪犯。后来一些学者研究了指纹分析法和潜在指纹显现法。最近,激光束和x光射线已应用于潜在指纹检验中。美国1994年还推出刑侦多波段光源CS-16,这是搜寻潜在指纹、血迹、体液、毒品等的最新仪器。
19世纪60年代开始了枪弹痕迹检验的研究。法国维克多·巴尔塔扎教授,最早研究了弹壳底、弹头上射击痕迹。美国查尔斯·怀特对枪支同—认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被誉为司法弹道学的创始人。
西方国家文件检验走了曲折之路。19世纪末叶,欧洲有些学者开始注意对笔迹特征的研究,认为笔迹特征是笔迹检验的基础,后人把这种方法称为“特征描述法”。贝蒂隆提出了笔迹测量法,实践证明根据测量笔画大小的结果分析笔迹特点是不科学的,因此笔迹测量法未能推广。另外,意大利米略·巴尔达最早研究了笔相学,利用笔相学进行笔迹鉴定,实践证明也是不科学的。到20世纪30年代,前苏联学者借助巴甫洛夫的高级神经活动学说解释丁笔迹的实质和笔迹物证形成的特定性和相对稳定性,为笔迹鉴定奠定了科学理论基础。近年来,英国生产的可视光谱比较仪(VXCⅠ型)是国际领先的文件检验仪器。
1841年发明银版照相技术,随后不久各国警察局都相继利用照相技术拍摄人犯照片。19世纪60年代末照相技术已在记录文书物证中广为利用。70年代,各国警察局开始利用显微镜照相技术鉴别现场斑痕是否是血痕等。
16世纪欧洲法医学处于萌芽阶段。1598年意大利的菲德利出版法医学专著,论述了处女的标志、创伤的致命性、窒息、闪电击死和中毒鉴定等内容,这是欧洲第一部法医学专著。现代法医学的许多重要成就是在l9-20世纪初取得的,不少法医学家利用自然科学与医学的新成就,使法医学各个领域都获得重大发展。这一时期涌现了不少著名法医学家,出版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医学著作,其代表著作有:法国福德瑞的《论法医学与卫生学》、德国卡斯波尔的《实用法医学手册》、奥地利霍夫曼的《法医学教科书》、英国泰勒的《法医学的原理与实际》、美国贝克的《法医学纲要》、前苏联格鲁莫夫的《法医学简论》等。l9世纪欧洲法医学重要发现有:窒息死的内容所见;溺死的肺脏和胃肠检查;心血管及脑患所引起的急死;汞中毒的肠炎和肾曲管变化;CO中毒的血液分光检查法;显微镜下人毛与动物毛的区别;血清蛋白的沉淀反应;人与动物红细胞形态的差异;血红蛋白的分光镜检查等等。20世纪初的1905年,兰斯泰纳发明了人血的血型鉴别方法,即ABO血型检验法。后来相继发明了MN血型系统、红细胞酶型、血清型等检验方法。1985年,法医物证学家将血液遗传基因(DNA)的重大研究成果运用于血痕检验,进行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为侦破凶杀、强奸等案件提供有力的证据。
20世纪下半叶,由于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各种现代分析方法的问世,不仅大大拓宽了物证的范围,极大地提高了刑事科学技术检验的准确性,而且使物证概念增加了新的内容。
三、现代科学技术在刑事技术中的应用与发展
近代科学技术在物证检验中的应用,在50年代就开始了,80年代开始的世界性、全方位的科技革命使刑事技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空间技术、海洋开发技术等,构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科技群,各:国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受到强烈的影响和冲击,从而为刑事科学技术这门运用学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由于现代宣传媒介飞速发展和传播,以及当代的影视中为了追求上座率和刺激,大演刑侦系列片、大写侦破故事,早已将常规物证检验手段暴露,甚至到了老少皆知的程度。加之,目前国际国内较大的刑事案件,多是预谋犯罪,罪犯利用最现代的交通工具,穿上特制的衣、鞋、物,戴上假面具和人造花纹“手套”,甚至用物理、化学、生物学以及生态学等知识进行作案等等。犯罪分子一天比一天狡猾,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从常规作案方式向智能犯罪方面演变。因此,当今揭露打击刑事犯罪的重要途径就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仪器设备,跳出宏观物证的圈圈,进入微观世界,拓宽物证检验范围,以适应刑事侦查发展的需要。这也充分说明,研究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仪器设备收集和检验物证,对揭发和证实犯罪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主要是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科学方法来发现、提取潜在的痕迹、物证,并对罪犯无法消除的微量物证进行分析检验。当前物证检验技术有三种检验方式:第一,是用肉眼对痕迹物证进行比对分析和检验鉴定;第二,是在显微镜下对微小痕迹物证进行微观的形貌检验鉴定;第三,是利用各种现代科学仪器对微量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证检验技术也得到很大发展,其检验的范围和内容也得到了较大的扩展,总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方面的检验技术和检验内容:
(一)形貌显示与放大技术
该技术应用生物显微镜、实体显微镜、偏振光显微镜、金相显微镜、比较显微镜、荧光显微镜等光学显微镜和透射式显微镜、扫描式电子显微镜,对撬压痕、指纹、牙齿痕、枪痕、微量物证和生物物证的形貌进行显示和放大,为检验者提供清楚和细致的信息。
(二)组成与结构分析技术
这项技术是利用理化分析的方法对文书物质材料(如纸张、墨水、印油、油墨、圆珠笔油、糨糊、胶水)、爆炸物证(炸药、包装物品)、高聚物(棉、麻、毛、丝、化纤)、油脂、涂料、玻璃制品、泥土、金属粉末等微量物证和各种毒物与毒品的组成、结构进行检测,以达到种属认定或更深层次的鉴别。该技术在刑事物证检验中起主导作用,它大体上分:色谱分析(包括薄层色谱分析、气相色谱分析和液相色谱分析)、光谱分析(包括原子光谱分析和分子光谱分析)、电化学分析(包括级谱分析、电位滴定分析、离子选择电极分析和溶出伏安分析)、x射线分析(包括x射线荧光分析、x射线衍射分析和x射线能谱分析)、热分析(包括热重分析和差热分析)、质谱分析及其他分析方法(如核磁共振波谱分析、俄歇电子能谱分析、中子活化分析、电子探针分析和离子探针分析)等。
(三)法医生物学技术
借助免疫学、血清学和PCR技术对人体组织、毛发、血液和分泌物(如唾液、尿液、精液)进行检验,确定A以)血型、个人识别相亲缘关系的鉴定。尤其是应用DNA分析技术,如得到上述生物物证的DNA指纹图,可以准确地进行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
(四)激光技术
在物证检验中应用的激光技术,是指用激光作光源对检材进行照相或分析的技术。根据产生激光的工作物质不同,激光器主要有氦—氖激光器、氩离子激光器、氮分子激光器、染料激光器和红宝石激光器。它们产生的激光波长不同,适用范围也有区别。激光技术可以应用于微量物质分析、现场的全息照相、潜在指纹脚印的发现和提取、微区组成分析等。
(五)电子计算机技术
由于电子计算机存贮容量大、检索速度快,所以它具有很强的信息处理功能,它能处理的信息种类很多,如有指纹数字编码和案犯姓名、出生日期和作案手法等一维信息,也有描述该案犯体貌特征的图形、图像的二维、三维信息。电子计算机贮存的信息越多,刑事物证检验的成功率越大。
近10年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仪器解决过去无法识别的难题,不但发展了刑事科学技术,而且还应用了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国防科技等各行各业的科技成果和最现代化的仪器及检测方法,为侦破成千上万起重大案件做出了重大贡献。现代科学技术的重大特点之一是学科的横向渗透、交错与综合,这需要多种知识的融和、多种科学人才的共同合作,这也就要求侦查与技术、技术与各学科之间密切配合,不断地寻求新方法和引进新技术。可以预见,今后物证检验技术可从DNA识别技术、现代分析方法联用技术、微区分析技术、激光技术、微弱信号检测技术、免疫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图像处理技术等这几个方面得到发展。另外,我国还在声纹鉴定、气味识别、心理分析及统计方法在物证检验技术中的应用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研究成果,在这些领域迅速接近和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证检验技术将出现新的理论和新的技术:由痕迹形貌观察向物证组成分析发展;物证检验由常量向微量发展;由原始毒物分析向新陈代谢物分析发展;现场照相向现场图像处理发展;法医病理研究由形态学向功能理论发展;物证技术由常规方法向高技术发展;鉴定结论由定性向定量发展等等。这些发硬的实现有待于新兴的科学技术在物证检验技术中的应用和完善。
总之,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的安宁,既要靠群众路线,要靠现代科学技术,靠物证检验技术发展。发展物证检验技术需要超前研究,瞄准物证检验技术的前沿科学,不断研究、不断探索、不断攻关,力争获得具有世界水平的新突破,使我国物证检验进一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