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提示:
语法的聚合规则主要涉及词的聚合规则,一个是词的功能类别即“词类”的聚合,另一个是词的形态变化的聚合,后者又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形态变化的形式的聚合,另一个是形态变化表示的语法意义的聚合——语法范畴。
词类相关知识与《现代汉语》课程知识一脉相承,请复习相关内容,并阅读《语言学纲要》教材,观看讲义幻灯片,继续深化理解。
关于形态变化的形式聚合以及意义聚合(语法范畴),请观看讲义幻灯片进行学习,然后打开5.3.1 和5.3.2视频进行集中学习,完成学习后进行自测。
一、词类
词的分类属于语法的聚合规则。
语法的聚合规则,除了词类外,还包括词形的变化。语法的聚合规则也就是语法单位的分类和变化的规则。
按照聚合关系的定义,在链条的某一环节上能够互相替换的符号具有某种相同的作用,他们自然地聚集成群,形成聚合关系。语法的聚合规则,当然就是在语言片断中具有相同语法形式的语言单位共同体现出的特征。具体到词类的定义,就是指语言里的词按语法作用不同而分的类。
语言可以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虽然我们往往可以把意义作为划分的参考,例如实词有实在的意义,虚词则是意义比较虚的词。但有时也很难分清,如汉语中的时态助词“着”,我们可以认为它跟前面的动词比较意义是虚的,“吃着”中的“吃”是动作,意义实在,“着”的意义就不那么实在。但“着”从另一个角度说也有实在的意义,这就是表示“正在”的意思。所以,给词分类主要还是得看它的语法功能。可以作句子的主要成分,其中许多还能够单说或单独回答问题的,就划为实词;能够帮助造句,但一般不能单说,不能作句子的主要成分的,就划为虚词。
在任何一种语言中,虚词的数量都很少,而且它的语法特征区别起来比较容易,所以给虚词再分类也比较容易。一般需要仔细研究的是实词的再分类。
我们在前面讲到词的组合时,给结构分出了主语、谓语、宾语、状语、补语等成分,它同时也是句子结构里的组合。给词分类,主要就看在结构中所起的作用,也就是能够充当结构中的哪些成分。如英语,一般能充当主语和宾语的大多是名词,能充当谓语的大多是动词,能充当定语、表语的大多是形容词。当然,英语是有词形变化的语言,还要根据词形变化来给词分类。汉语是没有词形变化的语言,因此分类时更多地依赖于语法特征的异同。
有时,一个词可能既有这一类的语法特征,有有另外一类的语法特征,我们就把它看成是兼类词。如英语中的fire,既是名词(表示火的意思,常充当主语和宾语),又是动词(表示点火的意思,常充当谓语)。
在大多数语言里,实词主要可以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等几种类型。但这些类型中,还会有不同的语法特征。如动词,有的动词可以带宾语,有的动词不能带宾语,我们就根据这一不同的语法特征,把动词又分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两类。而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还可以再根据不同的语法特征往下分,如及物动词所带的宾语是名词性的还是非名词性的,等等。
词类分得越细,就越能看出词在组合时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就越能探索出组词的规律。
二、形态
词与词组合时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一个词在和不同的词组合时会有不同的变化,这些不同的变化形成一个聚合,被称为词形变化,也就是形态。形态并不是在所有的语言中都存在的。汉语是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词的形态变化的。我们可以拿英语来举例。
He speaks English.(他说英语。)
由于主语是第三人称单数形式,所以动词speak在一般现在时要加上s,改变词的形态(但词本来的意义没有改变)。
英语的词形变化相对比较简单,但动词最多一般也有五个形式,如give,gives,gave,given,giving,只有be是例外,共有八个形式:be,am,is,are,was,were,being,being;名词最多有四个形式,如man,man’s,men,men’s;形容词有三个形式,如slow,slower,slowest。词形的变化一般采用变更词尾的形式,如加s、ing、ed、er、est等,也有采用其他方式如时词根内部的元音或辅音发生变化,foot变为feet、go变为went等等,被称为词形的不规则变化。
三、语法范畴
每种词形变化都表示一定的语法意义,如英语的名词后加上s,就表示复数,但词的原来意义并没有改变。
语法范畴就是指语法意义的类,即由词的变化形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方面的聚合。要特别注意,这里的语法意义和词原来所表示的意义完全是两回事。
1、性。性是某些语言中给名词分的类。词的性和词所表示的事物的性是两回事,尽管词的性的分类中也有阴和阳。如太阳在法语里是阳性词,似乎和人们对太阳的认识一致,但在德语中却是阴性词,在俄语中又成了中性词。名词分成不同的性,除了使用该种语言的人们对该类事物的认识外,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体现了名词组合时的规律。
2、数。数一般是指名词或代词的数量,有单数和复数的区别。但有的语言中形容词也有数的区别,还有的语言中不仅有单数和复数的区别,中间有双数的层次。英语的名词只有单数和复数的区别。
3、格。格表示名词、代词在句中和其他词的关系。英语的名词就有通格和所有格的区别,如人名John,不论充当主语还是宾语,都没有形态的变化,称为通格,但充当定语表示所有时,就要写成John’s,称为所有格。其他语言中常见的格还有主格(名词、代词充当主语)、宾格(名词、代词充当直接宾语)、与格(名词、代词充当间接宾语)、属格(名词、代词充当定语表示领属关系)等。
4、体。体是动词特有的语法范畴,它表示动作进行的方式。体的分类比较复杂,不同的语言的体的语法意义往往不同,体的种类的多少也不同。英语动词的体有三种不同的形式:普通体(动词的简单形式,如I write“我写”),进行体(be+动词的现在分词,如I am writing“我正在写”),完成体(have+动词的过去分词,如I have writed“我已经写”)。汉语动词加“了”、“着”、“过”表示时态,一般认为“了”、“着”、“过”是虚词,但有的语言学家认为也属于体的形式。
5、时。时也是动词的语法范畴,表示行为动作发生的时间。时间往往是以说话的时刻为准,正在说话的时刻称为现在体,说话以前的时刻称为过去体,说话以后的时刻称为未来体(或将来体)。英语语法中所说的“时”实际上包括了时和体两个方面,如“现在进行时”包括了现在体和进行时。
6、人称。动词随着主语人称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英语的动词现在时单数有第三人称的特殊形式,即加s,如He speaksEnglish.(他说英语。)
7、态。态是动词的语法范畴,它表示动作和主体的关系。一般分为主动语态和被动语态两种。主动态表示主体是动作的发出者,被动态表示主体是动作的承受者。如英语中的John is writing a letter.(约翰正写着一封信。)和A letter is being written by John.(一封信正由约翰写着。)
语法范畴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特点,有些语法范畴可能在许多语言中大同小异,有些语法范畴在不同的语言中就有比较大的差异。此外,语法范畴的表现形式在同一种语言中,也可能会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如古英语中名词和形容词有性的的区别,而现代英语中就连一点性的影子也没有了。
每一种语法范畴都具有下列的特点:
1、有共同的意义领域。例如,单数和复数不同,但它们同时都表示数的概念。正因为有了共同的语法意义,我们才能把它们归为同一类语法范畴。
2、同一语法范畴中的各个变化形式是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的,不可能相互包容。如名词要么是单数,要么是复数,不可能同时既是单数又是复数。
3、同一语法范畴中各个项所表示的意义不仅取决于本身,而且也取决于它和其他项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如古代俄语的名词分为单数、双数和复数,表示一个的属于单数,表示两个的属于双数,表示两个以上的属于复数;而现代俄语则简化为只分单数和复数,单数仍旧表示一个,复数就变成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这样,古代俄语的复数和现代俄语的复数就具有不同的语法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