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权建设视角

1、 国家政权建设理论
是对欧洲从分散的、多中心的、割据性的权威体系向以现代国家为中心结构转变过程的概括。国家通过财税汲取、控制地方资源、向基层延伸机构、委派官员等措施进行权力扩张,社会成员被整合到国家共同体中去,形成了民族国家。公民社会生长和公共领域出现,没有公民社会,国家政权的集中化就缺少了政治支持。权力本身的性质、国家-公共(政府)组织角色、法律、税收、授权和治理方式以及公共权威与公民关系都发在发生变化。
2、 中国的经验研究
★ 中华帝国后期:国家权力介入与社会力量削弱
这一时期研究的关注点在于国家权力的向下扩展如何导致士绅解体以及国家权威与地方精英在基层治理中如何互动的。
官绅联盟的弱化。君主制让位和军阀制的到来,导致儒家精英-读书人和官员共同谋就的行政结构和文化整合从1911年以后开始解体。Theda Skoclpol指出,首先,它破坏了地方社区领导团体的相互联系,地方权威既不能联合起来保护自己,也无法得到军阀和国家的支持。其次,它破坏了地方精英和国家权力中心的制度化联系,士绅打交道的政党、政客和军阀不断更换,地方精英的循环陷入不稳定。第三,新知识的传播侵蚀了儒教国家,降低了传统儒教教育的影响力。
国家政权建设进程加快。中央增加财政投入促进了政府组织在地区和村庄的增长,包括兴建地方教育联合会、商会、集会、会团等组织。1927年后,国家的税制改革提高了中央政府对财政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领袖的控制。原有的地方精英(保护性经纪人)被逐渐被企业型的、行政分支型的国家掮客取代(掠夺性经纪人),地方权威的基础在国家权力的渗透下被侵蚀,“权力的文化网络” (culture nexus of power)被打破。掠夺性经纪人从中谋取私利,国家权力的延伸导致社会进一步被压榨和破产,国家政权建设陷入内卷化困境。
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的合作。国家政权在乡村社会的扩张,并没有取代地方权威,基层治理实际上呈现出国家权力与地方权威合作的趋势。李怀印指出,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既有相互对抗,也有日常治理的合作依赖。国家委托村庄的非正式代理人和机构管理日常事务,只有当村庄内部的纠纷危害到地方制度运行时才会干预。国家与乡村在乡村治理中界限模糊,基层治理表现出非正式治理的特征,采用非正式制度主导乡村治理。
★ 建国初期:国家权力总体性治理与社会力量影响尚存
建国后,我国建立起以户籍制、单位制、人民公社制和高度一元的意识形态为特征的社会管理体系。这些制度相互匹配,国家权力前所未有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领域,但是国家与社会仍然通过某种微观机制相互混合。乡村干部代替地方势力成为国家管理、控制乡村的代理人,他们不仅仅代表国家利益,也是地方利益的代表。
Vivienne Shue认为,国家权力渗透表现出“根长面窄”的特征,即国家权力虽然在纵向上深入基层,但横向权力扩展不足。乡镇政府和村干部并不是简单服从上级指示的国家代理人,当国家政策对地方不利时,他们变通甚至抵制国家政策以维护地方利益,呈现出相对独立的“地方主义”倾向。
黄宗智认为,国家政权控制了经济管理权、分配权和农民的经济抉择权,但是对村庄的权力从未是全能的。党政机构的代理人生产队长一方面代表上级意图,另一方面代表村庄本身的利益,他们处于国家意图与地方利益之间的拉锯战之中。
戴慕珍认为,虽然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社会,但是仍然在农业集体生产、工作和收入分配的过程中为乡村干部预留了操作空间。国家对农民生活资源的全面控制形成了村干部与农民之间建立在特殊主义关系基础上的“保护-依附”关系(clientelism)。村干部的权力可以影响到农民的日常生活和经济福利,这种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国家权力控制的有效性。
★ 改革后: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的整合和竞争关系并存
市场化改革的影响。80年代以后,基层政权深度卷入地方企业的经营活动,成为乡镇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市场化改革削弱了国家权力对基层社会的渗透吗?两种观点:第一,国家在基层社会中的权力被削弱。黄宗智指出,1978年改革后国家权力逐步从乡村退出,市场经济部分恢复,这些都表明党政权力结构对村庄的纵向和横向控制减退。倪志伟(Victor Nee)认为市场转型具有平等化效应,随着市场化改革的完善,干部的权力必然会被削弱。第二,国家在市场化改革中获取了新的权力资源。乡镇政府通过工厂管理、资源分配、行政服务、投资与贷款介入企业经营运作和地方经济。政府通过与市场的紧密结合,获得了经济机会的分配权,基层政权和干部追逐新的权力资源,乡村干部与农民之间的“保护-依附”关系(clientelism)不仅依然存在,而且以更复杂的方式出现。
社区场域中的互动关系。城市基层治理是国家高度主导和控制的,自上而下建构起来的国家治理单元,目的并不是构建一种促进市民社会发育的地域社会生活共同体,制约了基层自治的推进。视为推进基层社区自治制度改革的“社区自治、议行分设”,实际上是国家能力建设的一部分,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深入渗透。近年来,国家在基层治理中的控制方式更柔性、更隐蔽,但这并不是市民社会的分殊与发展。中国的市民社会发育不可能是独立与于国家力量之外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