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秀文教授主要事迹
班秀文教授从教从医60余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中医药事业,治学严谨,医德高尚,学验俱丰,擅长治疗内、妇、儿科疑难杂病,对中医经典著作和历代医学名家学术思想都有深入研究,尤其在中医妇科方面造诣深厚。著有《班秀文妇科医论医案选》《妇科奇难病论治》《班秀文临床经验辑要》等学术专著;主编《中医药基础理论》《妇科讲义》《中医妇科发展史》等教材;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

班秀文教授在中医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在社会和医学界具有广泛影响和较高知名度,被誉为广西中医界的泰斗。其主要名誉和事迹有:
1979年,当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政协委员;
1983年,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降低乡村医生晋升标准,发展乡村中医药”议案;
1989年,被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1990年,被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我国第一批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指导老师,在学术经验传承方面,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1991年,被确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继承老中医药学术经验的指导老师,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学术继承人;
1992年,国务院授予政府特殊津贴;

2009年,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部委联合授予首届“国医大师”荣誉称号,是全国30位国医大师中唯一的妇科专家。

班秀文教授为中华中医药学会终身理事,曾任全国中医妇科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史学会理事、广西科协常委、广西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广西民族医药协会副会长、广西中医妇科委员会主任委员、澳大利亚自然疗法学院客座教授等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