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与配送管理

吴新燕 沈丹

目录

  • 1 认识仓储行业
    • 1.1 认识仓储行业
    • 1.2 认识仓库与仓库管理
  • 2 仓储企业的组建
    • 2.1 仓储企业的设立
    • 2.2 仓储企业的定位与竞争战略
    • 2.3 仓储组织管理
  • 3 仓库布局和设备
    • 3.1 仓库网点布局和选址
    • 3.2 仓库内部布局
    • 3.3 仓库设备
  • 4 仓库作业流程
    • 4.1 入库作业
    • 4.2 在库作业
    • 4.3 出库作业
  • 5 商品保管和养护
    • 5.1 库存商品养护方法
    • 5.2 特种商品的养护
    • 5.3 仓库安全管理
  • 6 仓储增值业务
    • 6.1 流通加工
    • 6.2 商品分拣
    • 6.3 配送作业
  • 7 仓储经营管理
    • 7.1 库存控制管理
    • 7.2 仓储商务管理
    • 7.3 仓库绩效管理
  • 8 仓储自动化技术与管理信息系统
    • 8.1 现代仓储自动化技术
    • 8.2 仓储管理信息系统
    • 8.3 物联网技术的应用
  • 9 配送中心设置与管理
    • 9.1 配送中心设置
    • 9.2 配送中心商务管理
  • 10 配送中心运作与管理
    • 10.1 配送中心及其作业流程
    • 10.2 配送运输管理
配送中心商务管理
  • 1 讲义
  • 2 教学视频
  • 3 课件

一、配送中心配送成本的含义

在物品流动的全过程中,时刻都凝结着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物化劳动的消耗为转移到物流产品中的生产资料价值。活劳动的消耗又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劳动者为自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即劳动者的工资部分;另一部分是劳动者为社会所创造的价值,即企业上交的税金和企业创造的利润。其中在物品流动过程中所消耗的部分生产资料价值和工人的工资部分构成物流总成本。

配送中心管理实务配送中心的配送成本是指配送中心在配送活动的备货、储存、分拣及配货、配装、送货、送达服务及配送加工等环节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是配送中心配送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活劳动的货币表现。

配送成本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配送中心的利润,进而影响连锁企业利润的高低。因此,如何以最少的配送成本在适当的时间将适当的产品送到适当的地方,是摆在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对配送成本进行管理变得十分重要

对配送成本进行归集时要做的第一个工作就是必须明确归集的范围。配送成本的范围一般是由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来决定:

1)成本的计算范围如何确定的问题。配送过程中涉及不同的配送对象,如不同的送货对象、不同的配送产品等。

2)在备货、储存、配货、送货等各种配送物流活动中,以哪几种活动作为计算对象的问题。选择不同活动计算出来的配送成本自然是有差别的。

3)把哪几种费用列入配送成本的问题。支付运费、支付保管费、支付人工费、折旧费等,取其中哪一部分列入配送成本进行计算直接影响到配送成本的大小。

 

二、配送成本计算的新方法——作业成本法

1作业成本法的基本概念

1)作业

在成本作业法中,所谓作业,就是指企业为提供一定量的产品或劳务所消耗的人力、技术、原材料、方法和环境等的集合体。或者说,作业是企业为提供一定的产品或劳务所发生的,以资源为重要特征的各项业务活动的统称。

2)成本驱动器

成本驱动器是指导致企业成本发生的各种因素,也是成本驱动因素。它是引起成本发生和变动的原因,或者说是决定成本发生额与作业消耗量之间的内在数量关系的根本因素。

成本驱动器按其对作业成本的形成及其在成本分配中的作用可分为资源驱动器和作业驱动器。

①资源驱动器,也称为作业成本计算的第一阶段驱动器,主要用于各作业中心内部成本库之间分配资源。

      作业驱动器,也称为作业成本计算的第二阶段驱动器,主要用于将各成本库中的成本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三、配送服务合同

配送服务合同是指配送经营人与配送委托人签订的有关确定配送服务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或者说,是配送服务经营人收取费用,将委托人委托的配送物品,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给收货人而订立的合同。委托人可以是收货、发货、贸易经营、商品出售、商品购买、物流经营生产企业等配送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可以是企业、组织或者个人。

 

四、配送服务合同的性质

1、有偿合同。配送服务是一种产品,配送服务经营人需要投入相应的物化成本和劳动才能实现产品的生产。独立的配送经营是为了营利的经营,需要在配送经营中获得利益回报。配送经营的营利性决定了配送服务合同为有偿合同。委托人需要对接受配送服务产品支付报酬,配送服务经营人收取报酬是其合同的权利。

 2、诺成合同诺成合同表示合同成立即可生效。当事人对配送服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时配送服务合同就成立,合同也即生效。配送服务合同生效后,配送服务方需为履行合同组织力量,安排人力、物力,甚至要投人较多资源,如购置设备,聘请人员。如果说合同还不能生效,显然对配送服务经营人极不公平,因而配送服务合同必须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没有依据合同履行义务,就构成违约。当然,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确定合同开始履行的时间或条件,时间末到或条件末达到时虽然合同未开始履行,但并不构成合同未生效。

3.长期合同

配送服务活动具有相对长期性的特性,配送过程都需要持续一段时期,以便开展有计划、小批量、不间断的配送,实现配送的经济目的。如果只是一次性的送货,则成为了运输关系而非配送关系。因而配送合同一般是期限合同,确定一段时期的配送关系;或者是一定数量产品的配送,需要持续较长的时间。

五、配送服务合同的种类

1、独立配送服务合同

由独立经营配送业务的配送企业或个人或兼营配送业务的组织与配送委托人订立的仅涉及配送服务的独立合同。该合同仅仅用于调整双方在配送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配送行为为合同标的。

2、附属配送服务合同

附属配送服务合同是指在加工贸易、运输、仓储或其他物质经营活动的合同中,附带地订立配送服务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配送服务活动没有独立订立合同。附属配送服务合同主要有仓储经营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附带配送协议、运输合同中附带配送协议、销售合同中附带配送协议、物流合同中附带配送协议、生产加工合同中附带配送协议等。

3、配送服务合同的其他分类

配送服务合同依据合同履行的期限还可分为定期配送服务合同和定量配送服务合同。定期配送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决定在某一期间,有配送人我那次委托人的某些配送业务而订立的合同。定量配送服务合同则是配送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万一定量的物品进行配送,直到该数量的物品配送完毕,则合同终止

配送服务合同按照配送委托人身份的不同还可分为批发配送、零售配送、工厂配送等合同;依据配送物的不同可分为普通商品配送、食品配送、水果蔬菜配送、76车配送、电器配送、原材料配送、零部件配送等合同;按照配送服务地理范围的不匠可分为市内配送、地区配送、全国配送、跨国配送、全球配送等合同。

 

六、配送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

无论是独立的配送服务合同还是附属配送服务合同都需要对配送服务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协商达到意见一致,并通过合同条款准确地表述。配送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当事人

合同当事人是合同的责任主体,是所有合同都须明确表达的项目

2、配送服务合同的标的

配送服务合同的标的就是将配送物品有计划地在确定时问和确定地点交付收货人。配送服务合同的标的是一种行为,因而配送服务合同是行为合同。

3、配送方法

配送方法即配送要求、,是合同双方协商同意配送所要达到的标准,是合同标的完整细致的表述,根据委托方的需要和配送方的能力协商确定。配送方法有定量配送、定时配送定时定量配送即时配送、多点配送等多种方法。需要在合同申明确时间及其间隔、发货地点或送达地点、数量等配送资料。配送方法还包括配送人对配送物处理的行为约定,如配装、分类、装箱等。配送方法变更的方法,如订单调整等。

4、标的物

被配送的对象,可以为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但必须是动产,有形的财产。配送物的种类品名、、包装、单重、尺度体积、性质等决定了配送的操作方法和难易程防lJ队沥在合同中明确.

5、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当事人需要履行的行为或者不作为的约定。

6、违约责任

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需向对方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约定有违约行为需支付的违约金的数量,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赔偿责任及赔偿方法,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等。

7、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本身是违约责任的一种,但由于配送合同的末履行可能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为避免损失的扩大,合同约定发生一些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违约补救方法,如紧急送货、就地采购等措施的采用条件和责任承担等。

8、配送费和价格调整

配送费是配送经营人订立配送合同的目的。配送人的配送费应该弥补其开展配送业务的成本支出和获取可能得到的收益。合同中需要明确配送费的计费标准和计费方法,或者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的方法。

由于配送合同持续时间长,在合同期间因为构成价格的成本要素价格发生变化,如劳动力价格、保险价格、燃料电力价格、路桥费等变化,为了使配送方不至于亏损,或者委托方也能分享成本降低的利益,允许对配送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在合同中订立价格调整条件和调整幅度的约定。

9、合同期限和合同延续条款

对于按时间履行的配送合同,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的起止时间,起止时间用明确的日期方式表达。由于大多数情况下配送关系建立后,都会保持很长的时间,这就会出现合同不断延续的情况。为了使延续合同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简化延续合同的合同订立程序,往往在合同中确定延续合同的订立方法和基本条件要求。如提出续约的时间、没有异议时自然续约等约定。

l0、合同解除的条件

配送合同都需要持续较长时间,为了使在履约中一方不因另一方能力的不足或没有履约诚意而招致损害,或者出现合同没有履行必要和履行可能时,又不至于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条款,包括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程序等。

11、不可抗力和免责

不可抗力是指由于自然灾害、当事人不可抗拒的外来力量所造成的危害,如风暴、雨雪、地震、雾、山崩、洪水等自然灾害,还包括政府限制、战争、罢工等社会现象。不可抗力是合同法规定的免责条件,但合同法没有限定不可抗力的具体现象,对于一般认可的不可抗力虽已形成共识,但仅对配送仓储行为影响的特殊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如道路塞车等,以及需要在合同中陈述的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免责事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可抗力条款还包括发生不可抗力的通知、协调方法等约定。

12、其他约定事项

配送物种类繁多,配送方法多样,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需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件和合同履行的需要,并达成一致意见,是避免发生合同争议的最彻底的方法。特别是涉及成本、行为的事项,更需事先明确。如以下几个方面:

配送容器的使用合同中约定在配送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容器或送料厢等的尺度、材料质地;配送容器的提供者,是免费使用还是有偿使用,如何使用,合同期满时的处理方法等。损耗约定在配送中发生损失的允许耗损程度和耗损的赔偿责任;配送物超过耗损率时对收货人的补救措施等。退货发生收货人退货时的处理方法。一般约定由配送人先行接受和安置,然后向委托人汇报和约定委托人进行处理的要求与费用承担。与退货相类似的还可能约定配送废弃物、回收旧货等的处理方法,配送溢货的处理方法。信息传递方法约定双方使用的信息传递系统、传递方法、报表格式等。如采用生产企业的信息网络、每天传送存货报表等约定。

 13、争议处理

合同约定发生争议的处理方法,主要是约定仲裁仲裁机构,或者约定管辖的法院。

14、合同签署

合同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私人订立合同的由其本人签署。合同签署的时间为合同订立时间,若两方签署的时间不同,后签时间为订立时间。

 

七、配送服务合同的订立

配送服务合同是双方对委托配送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经过要约承诺的过程,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在现阶段我国的配送合同订立往往需要配送经营人首先要约,向客户提出配送服务的整体方案,指明配送业务对客户产生的利益和配送实施的方法,以便客户选择接受配送服务并订立合同。

配送服务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可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同样的,配送服务合同也可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为非要式合同。但由于配送时间延续较长,配送服务所涉及的计划管理性强;非及时性配送所产生的后果可大可小,甚至会发生如生产线停工,客户流失等重大损失;配送服务过程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如交通事故等,为了便于双方履行合同、利用合同解决争议,采用完整的书面合同最为合适。

 

【作业】设计AA公司服务外包的配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