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

明杏芬

目录

  • 1 建设法规综述
    • 1.1 建设法规基础
    • 1.2 建设法律关系
    • 1.3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 1.4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 1.5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 1.6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 2 建设工程许可法规
    • 2.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2.2 从业单位资质许可
    • 2.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
  • 3 建设工程发承包与招投标法规
    • 3.1 发包与承包概述
    • 3.2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 3.3 开标、评标和中标
  • 4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4.1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 4.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 4.3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 4.4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 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5.1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 5.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5.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5.4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 6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 6.1 工程建设标准
    • 6.2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6.3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6.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 6.5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 7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 7.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 7.2 民事诉讼制度
    • 7.3 仲裁制度
    • 7.4 调解、和解制度
    • 7.5 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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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3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一、合同的效力

二、无效合同

学习须知:

(一)知识点提要:

1、合同无效的情形

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2、无效的免责条款(二建高频考点)

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无效合同工程款支付(二建高频考点)


(二)无效的免责条款

此外,《合同法》还规定了部分免责条款无效。如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等。

(三)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下列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合同

B.承包人超越资质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

C.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分包给其他有资质的承包人的合同

D.投标人串通投标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E.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垫资并据此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

三、效力待定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二)无权代理的合同;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