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要求:
一、知识目标:
1、了解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2、熟悉工程招标投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3、掌握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活动中的法律规定。
4、理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的法律责任。
二、技能目标
1、能够编制招标书。
2、能够编制投标书。
3、能够组织开标。
三、职业素养目标
1、培养严谨、条理、求真务实的工作能力。
2、具备分析、集成和创新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增强互助互利和团队协作精神。
5、善于交流,加强沟通能力。
引例:“以案释法”之串通投标案

[投标有黑幕]
两份保证金为何出自一个账户
2017年3月22日,××局执法人员接到反馈信息,反映A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B建设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经查,当事人A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B建设有限公司均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在泰州××项目1#楼至8#楼后配套工程投标中,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均由A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基本账户汇出。执法人员取得了评审说明、评标情况的函、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清单等书证,同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进一步确认了违法事实。
【遭遇黑幕别忍着】
投标违法、要受严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串通投标的处罚措施:“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由于当事人没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也没有从重处罚情节。××局于2017年5月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提出听证请求,××局于2017年5月11日,对当事人作出处招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七点五,即人民币伍万玖仟肆佰陆拾玖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办法”出台解难题】
串通投标,调查取证不在难
串通投标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应该受到严厉打击。但是,串通投标常被称为“密室中的犯罪”,本身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极易规避监管,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最大的难点就在于调查取证难。《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出台后,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该规定不仅详细规定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还从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投标文件出现错误的规律性、投标保证金的来源等方面规定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增加了串通投标查处的可操作性。本案中两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基本账户汇出,即属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