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

明杏芬

目录

  • 1 建设法规综述
    • 1.1 建设法规基础
    • 1.2 建设法律关系
    • 1.3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 1.4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 1.5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 1.6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 2 建设工程许可法规
    • 2.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2.2 从业单位资质许可
    • 2.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
  • 3 建设工程发承包与招投标法规
    • 3.1 发包与承包概述
    • 3.2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 3.3 开标、评标和中标
  • 4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4.1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 4.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 4.3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 4.4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 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5.1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 5.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5.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5.4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 6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 6.1 工程建设标准
    • 6.2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6.3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6.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 6.5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 7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 7.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 7.2 民事诉讼制度
    • 7.3 仲裁制度
    • 7.4 调解、和解制度
    • 7.5 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建设法律关系

任务2   建设法律关系


一、学习视频

二、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1.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规定的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一般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部分构成,缺一不可。

2.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

1.建设法律关系主体

2.建设法律关系客体

3.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


四、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一)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

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合同,主体双方就产生了相应的权利义务,此时受建设法律、法规调整的建设法律关系即告产生。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法实施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主体双方就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建设法律关系的变更

建设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因一定的建设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建设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包括建设法律关系三个要素的变更,即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1.主体变更。主体变更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变化,即原主体变为另一主体。如甲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后,因故不能履行,经乙施工单位同意,将合同转让给丙建设单位。主体数目增多或减少,也是主体变更。 

2.客体变更。客体变更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发生变化,即客体的性质或范围发生变化。如甲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是住宅房屋,后改为商场房屋。

3.内容的变更。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变更,必定导致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即内容的变更。

(三)建设法律关系的消灭

建设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因一定的建设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建设法律关系终结。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了移交手续,工程尾款结清,施工合同终止,由此施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便归于消灭。

1.自然消灭。自然消灭是指某类建设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和义务顺利得到履行,取得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达到完结。

2.协议消灭。协议消灭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协商解除某类建设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和义务,致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3.违约消灭。违约消灭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某类建设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