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国近代学校体育的起步
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陷入了空前的危难,中国人民从此走上了一条探索救亡图存、强国强种的抗争之路。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学校体育的发展受到三种力量的助推,它们分别是:洋务运动开办的新式学堂将体育纳入到学校教育内容中;教会学校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促进了西方体育在中国的传播;一些进步人士对体育重要性的认识与提倡推动了学校体育的实践。正是在这三种力量的推动下,我国近代学校体育得以迅速起步,并在曲折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成长。
一、体育课程的确立与变化
在我国近代学校教育中,体育课首先出现在新式学堂,尤其是一些军事学堂。洋务运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编练新军,为了培养新式军官,清政府先后设立了一些军事学堂。例如,北洋水师学堂、天津武备学堂、广东陆师学堂,等等。这些学堂基本依照外国军事学校制度创办,教学科目设置了体育,当时被称为“体操”,教学内容以兵式体操为主,也包括普通体操和一些田径运动项目。除了军事学堂之外,维新派开办的一些普通学堂,清政府开办的一些公立学堂也开设了体操科。客观地讲,这些学堂的体操科虽然只是局部开展,但是它们为后来体操科正式纳入全国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并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探索了经验。
1904年清政府正式实施了《奏定学堂章程》,该章程是近代中国第一个以教育法令公布并在全国实行的学制,也称为《癸卯学制》。章程明确将“体操”纳入学校课程体系,规定全国的小学堂、中学堂、师范学堂、高等学堂每周上体操科2-3小时。体操科的教学内容包括发展学生的身体、心理、道德三个层面,身体层面如“发育均齐”、“动作敏捷”;心理层面如“精神畅快”、“志气勇壮”;道德层面如“群居不乱”、“行立有礼”。不同层次的学堂,体操科的教学内容不尽相同,常见的有兵式体操、普通体操、有益之运动及游戏。《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标志着体育作为学校课程体系中一门正式科目的地位被确立。但是《癸卯学制》是效仿日本学制,受日本军国民教育思想的影响,当时的体操科具有明显的军国民教育色彩,教学内容偏重兵式操练,教学过程呆板、枯燥。这种军事色彩的体操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一直是学校体育课的主要形式,直到北洋政府实施新学制教育改革以后体育课才出现了重大变化。
191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了《壬子学制》后,又陆续发布了有关学校的多个法令,1913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将这些法令与《壬子学制》合并成为《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将“学堂”改称为“学校”,但仍保持军国民教育思想,体育方面仍然沿袭清末的体操科。1922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中规定的学制系统,称为《壬戌学制》,为区别于《壬子癸丑学制》,《壬戌学制》又被称为新学制。新学制受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采用了美国的“六三三”学制,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1923年,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了《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正式将学校的“体操科”改为“体育科”。按照新纲要的规定,小学体育课占总课时的10%,初中体育课为16学分(每周上课两学时为1学分),其中包括生理4学分。高中体育课为10学分,其中包括健身法、卫生法。在教学内容上,废除了兵式体操,以田径、球类、游戏、普通体操为主,并规定初中、高中分别要加授卫生和生理知识。在教学方法上推行了“三段教学法”,把一堂体育课分为准备运动、主运动、整理运动三个阶段,部分教师在实践中还尝试了单元教学法、分类教学法。新学制教育改革下的体育科与军国民教育思想主导的体操科相比,在教育性、科学性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是我国近代学校体育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1927年以后中国出现了两种政权,两个统治区域。国民政府一度为了加强学校体育的管理,成立了学校体育的领导机构,先后颁布了不少学校体育法令,并于1940年公布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比较全面的学校体育实施方案——《各级学校体育实施方案》,但是由于当时的学校体育在实践中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体育课被视为“小四门”,加上受师资、教学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制定的政策措施无法得以贯彻实施。在教学实践中,“放羊式”体育教学普遍存在,体育教学秩序松散,教学效果难以保证,给学校体育的发展带了消极影响。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较为重视学校体育的发展,各级各类学校都开设了体育课。体育课的实施灵活多样,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教学内容有赛跑、爬山、跳高、跳远、小足球、跳绳、荡秋千,等等。为缓解场地器材的不足,广大师生因陋就简、土法自制一些体育器材。在当时战争环境的限制下,革命根据地、解放区仍提倡与坚持开展体育课是难能可贵的,这一时期学校体育所取得的经验为新中国学校体育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课外体育的形式与内容
我国近代学校的课外体育活动,最早出现在当时的一些教会学校中,其他的公立、私立学校在教会学校的影响下逐渐开展了课外体育活动。这些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是课间体育活动,主要以一般性游戏为主。例如,1884年基督教组织美以美会(The Methodist EpiscopalChurch)在江苏镇江开设的女子学校,午后课间休息时,学生可以使用准备好的器具各自进行游戏。1895年,美国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在山东烟台开办的汇文书院,每天上午有一次课间活动,称为“放小学”,经常进行“抢球”游戏。
第二种是校内运动会。最早举行校内运动会的是上海圣约翰书院,该书院于1890年举行了以田径项目为主的运动会。1913年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堂举办了第一次校运动会,参加比赛的学生有300多人。竞赛项目包括:普通徒手体操、棍棒操、哑铃操、拳术、运动竞走、障碍竞走、两人三足竞走,等等。田径、跳远作为表演项目。
第三种是校际运动会。最早举行的校际运动会是1898年北洋大学邀请天津水师学堂、电报学堂等学校参加的校际运动会。1907年,在南京举行了“江南第一次联合运动会”,有80多所学堂参加,比赛项目除了各种游戏性赛跑之外,还有跳高、跳远、持竿跳高、持送铁蛋(推铅球)、各种器械体操、击剑、刺枪、柔术、赛马、球战等共60多项。
第四种是全省和全国性学生运动会。1905年四川省在成都北校场举行了第一次全省运动大会,共有四川高等学堂、武备学堂等40个单位参加,运动员3508人。竞赛项目包括:普通体操、器械体操、徒手体操、哑铃体操、竞走、单足竞走、武装竞走、传旗竞走,等等。1910年,由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发起,在南京举办了一次全国性的学生运动会——“全国学校区分队第一次体育联盟”。运动会分为三组比赛:一组是“全国高等组分区赛”、一组是“全国中等学校组分区赛”、一组是圣约翰书院等“六校比赛”。参加比赛的均为大学生和中学生,竞赛项目主要有田径、足球、网球、篮球。这次运动会被看作是辛亥革命以来旧中国的第一届全国性学生运动会。
各类运动会在近代课外体育活动中占据主要地位,田径、球类项目通过运动会得以广泛传播,并被广大学生所喜爱。从辛亥革命到1923年,田径、球类逐渐成为中小学学生主要的课外活动项目。但与此同时,学校体育课教学仍然是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为主,体育课内与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和手段是不同的,也就是体育课上采用的是当时欧洲大陆和日本的教学内容、手段,而课外体育活动采用的则是美国、英国的体育内容和手段。前者重视整齐、严肃的机械式训练,灌输绝对服从的思想;后者重视的是活泼、愉快、机智的运动,培养的是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观念。由于学校体育课内和课外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体系,这种现象被称为学校体育的“双轨制”或“双轨现象”。这种现象到了1922年《壬戌学制》的颁布实施,废除了兵式体操教学,增加了田径、球类、游戏等多样化的教学内容,才使得“两轨”合为“一轨”,逐渐实现了体育课内、课外教学内容、手段的“一体化”。
三、体育师资的培养与变化
体育教师对于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由于我国近代学校体育制度是效仿西方建立起来的,在体育师资培养方面没有任何基础,所以体育师资缺乏是当时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为了保证体操课的开设,一些学堂聘请了日本教员和留学日本归国的体育留学生担任体操课的教员,但这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大量的学堂不得不聘请退役官兵充当体育教员,这些人只会教一些兵士操练,他们不懂体育,更不懂教育,大多数是目不识丁、口不言文,道德品行和上课质量都很差,因此受到了师生和社会人士的鄙视,对学校体育形象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尤其对后来社会普遍轻视体育课、体育教师的影响更为深远。为了解决体育师资缺乏的问题,1906年清政府学部颁布了《通令各省扩大师范生名额电》,指示各省在省城师范学堂开设体育专修科,学习期限为五个月,主要学习体操、游戏、教育、生理、教授法等课程。由此,正式拉开了近代我国体育师资机构建设及人才培养的序幕。
以学制为依据,我国近代体育师资的培养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第一阶段是1906年《通令各省扩大师范生名额电》的颁布到1913年《壬子癸丑学制》的颁布之前。这一阶段体育师资的培养主要是通过一些体操专修科和体育学堂,这些机构有官办的,有私立的,也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党人为培养革命武装力量而办的,代表性的如:四川体育专门学堂、浙江两级师范体育专修科、中国体操学校、大通师范学堂体操专修科等。第二阶段是1913年《壬子癸丑学制》颁布之后到1922年《壬戌学制》颁布之前。这一阶段的变化主要是公立高等师范院校开始设立体育专修科(系),代表性的如:南京高等师范体育专修科、北京高等师范体育专修科。此外,这一阶段也新开办了一些公立、私立的体育学校,以私立的居多,但是一般开办时间较短,规模较小。第三阶段是1922年《壬戌学制》颁布之后。这一阶段的主要变化是体育师资的培养课程更加全面、合理。代表性的如:南京中央大学体育系的课程包括普通类课程,主要教授一般文化知识;教育类课程,主要教授教育专门知识、技能;体育专业类课程,主要教授人体科学、体育理论、运动技术。据统计,清末到1949年,我国共培养了一万余名体育教师,虽然未能完全满足学校体育发展的需要,但是他们对学校体育建设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四、学校体育思想的转变
军国民体育思想是影响我国近代学校体育实践的重要思想之一。它是以强烈的爱国激情为基调,以救亡图存、保国强种、挽救民族危难为价值取向,主张学校体育要重视强身健体、培养尚武精神、注意集体纪律教育,其目的在于把体育纳入军事训练的范畴,培养具有军事技能的公民。严格来说,军国民体育思想没有形成独立的思想体系,它是依附于军国民教育思想而存在的。
军国民教育盛行于德国、日本,并在清朝末年传入我国,首先被维新主义者所推崇。康有为在他的《上清帝第二书》中就提出了“以民为兵”的主张。梁启超更主张学习古希腊斯巴达的军国教育,认为斯巴达的教育是“先使其国人为军国民……故专务操练躯体,使之强壮。”1902年,曾经留学日本的蔡锷和留学德国的蒋百里分别在《新民丛报》上发表了《军国民篇》和《军国民之教育》,标志着军国民教育思想在我国的正式提出。辛亥革命之后,蔡元培提出了著名的“五育(军国民主义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及美感教育)”教育理论,其中军国民主义教育以体育为主,认为体育具有增强体质、培养意志和美育的作用,是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蔡元培是著名的教育家,又是国民政府教育总长,他的军国民主义教育思想对当时的教育实践影响很大。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军国民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在我国达到了高潮。一战结束以后,世界局势趋于稳定,军国民主义教育和兵式体操已不合时宜,军国民主义教学下的学校体育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体育科学性的问题引起了毛泽东、恽代英、徐一冰等一些有识之士的思考,他们纷纷撰文表达自己的观点,推动了我国学校体育思想的新发展。其中,毛泽东以“二十八画生”为署名,在1917年4月1日《新青年》第三卷第二号上发表了《体育之研究》一文,其中的诸多观点至今仍对正确理解学校体育具有很强的启发作用。例如:该文认为,体育的功效是逐级递进的,“体育之效,至于强筋骨,因而增知识,因而调感情,因而强意志”;体育教学存在的一大弊端,“教者发令,学者强应,身顺而心违,精神受无量之痛苦,精神苦而身亦苦矣。”针对个体的身体锻炼,该文主张“运动之方法贵少”,体育锻炼的效果不在于眩人眼目的花架子,而取决于踏踏实实的一招一式,取决于将一种方式的练习持之以久,等等。
1919年,民国第五次全国教育联合会的决议认为,“军国民主义教育已不合教育之潮流,故对学校体育自应加以改进”。改进的策略就是由过去仿照日本学制改为学习美国学制。随后,美国的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在我国学校体育发展中逐渐处于主导地位。该思想认为体育是教育的一种形式,强调体育育人的教育目的,并在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强调体育要融于生活,推崇自然活动作为体育的重要手段。自然主义体育思想传入中国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基督教青年会派往中国的体育干事传播。例如,近代著名的体育外籍专家麦克乐,他先后于1915-1919年和1921-1924年两度来中国工作,在江苏省教育会体育传习所、南京高等师范体育专修科担任教授,他所开展的体育教育实践和著书立说传播了自然主义体育思想。二是我国赴美学习体育的留学生,他们回国以后系统地介绍了美国自然主义体育的理论与方法。例如,近现代著名的体育专家吴蕴瑞、方万邦、袁敦礼等。由于自然主义体育思想推崇自然活动,使得西方的球类、田径等运动项目教学逐渐取代了过去机械枯燥的兵士操练,调动了学生从事体育活动的积极性,推动了学校体育竞赛的发展。
学校体育在近代中国的起步与确立,结束了先秦以来我国两千多年学校没有体育教育的历史,其重要性与进步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学校体育作为舶来品,我们先是仿效日本,后来学习美国,在发展过程中,学校体育与中国的文化土壤、国情条件始终面临着接受与排斥、适应与反感、融合与冲突等矛盾问题,由此也引发了“兵操的存废”、“土洋体育之争”、“体育军事化与教育化”等一系列的争论。换句话说,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学校体育、如何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学校体育,始终是近代未完成的一项任务,而这一任务也注定要留给新中国学校体育的建设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