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课程简介
    • 1.1 课程定位与课程目标
    • 1.2 课程大纲
    • 1.3 教学计划
    • 1.4 课程考核内容与方法
    • 1.5 教学团队
      • 1.5.1 团队成员简介
        • 1.5.1.1 刘霞
      • 1.5.2 团队成员分工
  • 2 第一章 学校体育总论
    • 2.1 教学视频、课件
    • 2.2 第一节  我国古代学校体育的萌芽
    • 2.3 第二节  我国近代学校体育的起步
    • 2.4 第三节  建国以来学校体育的发展
    • 2.5 第四节  学校体育的未来发展趋势
  • 3 第二章 现代社会与学校体育
    • 3.1 教学视频、课件
  • 4 第三章 学校体育的结构、功能与目标
    • 4.1 教学录像、课件
    • 4.2 第一节  学校体育的学段结构
    • 4.3 第二节  学校体育的功能形态
    • 4.4 第三节  学校体育的功能实现
    • 4.5 第四节  学校体育目标体系与实现
  • 5 第二篇 第一章 体育课程
    • 5.1 教学录像、课件
    • 5.2 第一节  体育课程的性质与基本理念
    • 5.3 第二节 体育课程标准的理解与运用
    • 5.4 第三节  体育课程的编制与资源开发
  • 6 第二章体育教学目标
    • 6.1 教学录像、课件
  • 7 第三章  体育教学过程与原则
    • 7.1 教学录像、课件
  • 8 第四章   体育教学方法
    • 8.1 第一课时
    • 8.2 第二课时
    • 8.3 第三学时
    • 8.4 第四学时
    • 8.5 第五学时
  • 9 第五章  体育教学设计
    • 9.1 教学录像、课件
  • 10 第六章  体育教学评价
    • 10.1 教学录像、课件
  • 11 第三篇 第一章  课余体育概述
    • 11.1 教学录像、课件
  • 12 第二章 课余体育锻炼
    • 12.1 教学录像、课件
  • 13 第三章  课余体育训练
    • 13.1 第一课时
    • 13.2 第二课时
  • 14 第四篇 第一章 学校体育管理体制与管理
    • 14.1 教学录像、课件
  • 15 第二章 体育教师
    • 15.1 教学录像、课件
教学视频、课件


第一节  我国古代学校体育的萌芽

在我国古代教育中有一些与学校体育形态相似、功能相近,并有一定教育意义的身体活动,这些身体活动可以理解为我国古代学校体育的萌芽。所谓萌芽状态的学校体育,是指学校体育尚未从其他教育活动中独立出来,即没有形成一种独立体系的状态。

一、六艺教育中的学校体育元素

学校的出现是学校体育产生与发展的前提。早在夏朝(约公元前2070年-公元前1600年),我国就有了“校”、“序”、“庠”等不同名称的学校。到了商朝(约公元前1600年-约公元前1046年)出现了“大学”和“庠”两级的学校教育。西周时期(公元前1016年-公元前771年)学校教育又分为“国学”和“乡学”两级,教学内容以“六艺”为主,即礼、乐、射、御、书、数。从西汉初期到清朝末年,我国学校教育以儒家的四书、五经为主,学校教育中几乎没有独立存在的体育内容。因此,对我国古代萌芽时期学校体育的学习而言,主要是了解“六艺”教育中的“射、御、乐”。其中“射、御”主要以军事技能的训练为主,具有体育的性质。“乐”主要是指古代的舞蹈,也含有体育的意蕴。

(一)习射

“射”是指射箭的技艺及其相关礼仪。在六艺教育中,“射”的技法学习主要是白矢(拉弓的技法)、叄连(搭箭连射的方法)、剡注(撒手放箭的方法)、襄尺(弓箭器械与手臂、身体的位置和角度关系)、井仪(四支箭射在靶上如井字形),共五种。古代教育中专门学习“射”的意义不仅仅体现在军事技艺层面,在古代社会的祭祀、宴客、田猎、选拔官吏等方面,“射”均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并形成了一套不同场合的程序和行为规范,即射礼。根据射礼的要求,在射箭比赛中,要求“射者进退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也就是说,在行射的过程中,所有行为必须按照规定的礼节,内在的态度要端正,外在的体态要端庄。通过射箭中的这些表现,可以观察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即《礼记》上说的“射以观德”。可以说,当时的统治阶级将“射”纳入到六艺教育范畴中,并将其作为贵族阶层子弟学习的必修课,与“射”承载的身份象征、阶层等级、社会交往、道德教化等方面的意义密切相关。

(二)习御

“御”主要指驾驶和操控战车的技能。先秦时期,车战是战争中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据《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载,春秋时最为著名的城濮之战,晋国军队动用了“车七百乘”,赢得了战争的胜利。当时对各诸侯国军事实力的衡量,也常常离不开对战车数量的计算。《史记•张仪列传》记述了秦军的组成,“带甲百馀万,车千乘,骑万匹”。可见,战车在当时战争中的重要地位。在车战中,战车上的战斗人员由三名车士组成,分别是车左、御者和车右。车左居左,是弓箭手;车右居右,一般为勇力之士,手持干戈战斗;御者居中,主要负责操控战车。由于战车的行驶速度、稳定性、变向转弯的灵活性等状态直接关系到车战的胜败,所以御者的驾车水平至关重要,能够参与车战的御者都要经过一定的御术学习和军事训练。在六艺教育中,御术主要是学习五种驾车的基本技术,也就是“五御”,即鸾和鸣(车在行驶的过程中要使鸾铃与和铃的声响协调)、逐曲水(车在弯弯曲曲的路上行驶,不会出现车翻马仆)、过君表(快速奔驰的马车,能从车身大小的门洞安全顺利穿过)、舞交衢(车马快速行驶中,能根据突发情况左右变向,回环自如)、逐禽左(在田猎时,要善于把禽兽驱向左边,便于射杀)。实际上,战车的“御”,除了驾车技术之外,还包括车士射箭的本领,使用长矛的技能,全副武装跳上跳下的能力。可见,战车的“御”具有综合性,是人与战车相互结合进行作战的技能。不仅如此,在古代中国社会礼治的影响下,车也被赋予了礼的种种规定性。无论是驾车人,还是乘车人,车礼的运用也需要进行专业学习。

(三)习乐舞

六艺教育中的“乐”,又称六代乐舞,分为文舞和武舞,这两类舞都和帝王得天下的手段有关,“以文德得天下的作文舞,以武功得天下的作武舞”,“文以昭德”,“武以象功”,借以表现一个国家的文化和武力。文舞执籥(yuè,一种管乐器)翟(鸟羽);武舞执干(盾牌)戚(斧钺),统称干羽舞。《周礼•春官•大司乐》记载:“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其中前五种是文舞,后两种是武舞,这些乐舞都有严格的规范,由“大胥”专门负责矫正姿势,指挥舞者出行入列;由“小胥”巡视舞蹈行列,对怠惰者进行挞训,从而使舞者做到“屈伸俯仰,缀兆舒徐”皆合乎要求。不同年龄的孩童学习的乐舞不同,十三岁舞勺,十五岁舞象。勺是文舞,徒手或手持羽、旄等重量比较轻的物体舞蹈,运动量相对较小。象是武舞,是手持盾、剑等武器,作击刺等动作,象征作战情节,运动量相对较大。舞蹈有一定的运动量,能够发挥促进身心健康的作用,《礼经•会元》记载说,“教之于舞,所以均调其血气而收束筋骸;条畅其精神而涵养其心术。是以血气和平,耳目聪明,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这表明,古人认识到舞蹈可以促进血液循环、调理气息、强健身体,同时可使人精神舒畅,培养良好的心理状态,从而有助于形成好的风俗习惯,促进社会安宁。

二、六艺教育中学校体育元素的特色

我国古代学校教育中的体育学习虽然没有受到重视,未能获得充分地发展,但六艺教育中具有体育元素的教育内容仍然体现出了一些特色之处,归纳与分析这些特色,不仅有利于我们加深对“射、御、乐舞”的认识,而且有利于我们从中发现一些规律,为理解当代的学校体育问题起到一些启示作用。

(一)六艺教育中的学校体育元素具有鲜明的军事色彩

从内容上看,六艺教育中的“射、御”是典型的军事技能。弓箭和战车是古代战争中至关重要的武器,弓箭用于远程攻击,百步穿杨可以直接取对手性命,万箭齐发能给对手造成巨大的杀伤作用。战车速度快,攻击力强,特别是在开阔地带作战,具有步兵无法抗拒的优势。因此,学校教育中开设“射、御”科目直接服务于军事作战。从效果上看,冷兵器时代,士兵数量、作战能力是军队战斗力的核心要素,士兵良好的身体素质无疑是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必要条件。“射、御”既是典型的军事技能,也是发展身体素质的重要手段,通过“射、御”的练习可以增强士兵的力量、速度、耐力、协调、灵敏等身体素质,从而为选拔优秀的军事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学习内容上看,“射与御”作为学校教育的科目也体现了两者作用于军事的内在联系。在古代的车战中,“射与御”是相互结合发挥作用的。战车上的甲士不仅要掌握驾驶技术,还要具有射箭的本领,弓箭与战车的结合无疑是为了增强武器的战斗力,学校教育中传授的“射、御”为军事战斗力的提升奠定了基础,体现了当时教育服务于军事的社会功能。

(二)六艺教育中的学校体育元素与道德教化紧密联系

技艺性的“射、御、乐舞”被纳入道德礼仪的范围,形成射礼、车礼、乐舞礼节,进而实现了以礼治勇、以礼治乱,维持国家秩序的目的。这些道德教化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教化万民形成等级尊卑、高低贵贱的观念。例如,诸侯之间进行射艺比赛时,要行燕宾礼;卿大夫之间进行射艺比赛时,要行乡饮酒之礼。行燕宾礼是为了明确君臣之间的关系;行乡饮酒之礼是为了明确长幼辈分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君臣关系、长幼关系,就是明确了社会角色、社会地位,就不会“越礼”,不会“犯上”,即所谓“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矣”。第二,灌输“仁”的观念,养成严于律己的品质。按照《礼记•射义》的说法,比赛射箭含有求仁之道。射箭时自己要先心平气和、身体端正,然后才开始放箭。没有射中目标输了比赛,不应该埋怨胜过自己的人,而应反省检查自己,即所谓“反求诸己”。实际上就是通过射箭活动培养严于律己、克制礼让的品质。这一点对我们今天看待体育比赛的胜败仍然具有启示意义。第三,认同体育比赛中的进取竞争精神。按照儒家倡导的理想化的君子人格,君子应该是温文尔雅,不好勇斗狠。但是,君子是否就不需要具有进取竞争精神呢?非也。《论语•八佾》中讲道:“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这句话所蕴含的意义是君子之争必循规矩,这其实与现代体育所倡导的公平竞争(Fair Play)已经很接近了。

(三)六艺教育中的学校体育元素与武力需要相辅相成

教育的存在形态、发展水平受制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经济、政治、文化、观念等社会发展状况。西周时期,中央集权不断扩大,战争是一种常态,据《孟子·滕文公》记载,周公灭国五十,战争之频繁可见一斑。由于连年征战,培养军事人才的需求十分强烈。另外,当时社会组织是以家族为单位,政治上实行“家族本位的政治”,为了延续家族生命,保护家族利益,军事教育是极其必要的手段,受到异常的重视,所以学校教育设置了有着重要军事功能的射和御是有其合理性与必然性的。不仅是西周时期的六艺教育如此,后来唐、宋统治者吸取了南北朝多年战争的教训,认识到武备荒废对于国家民族的危害,故积极提倡武备,创设武举、武学。再后来的明清两朝不同时期对军事武备的强化也都离不开战争需要的背景,而军事教育的加强客观上对提倡身体训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因此,我国古代学校教育中体育元素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军事需要密不可分的。再加上古代军事处于冷兵器时代,体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战斗力的强弱,所以,学校教育中的体育往往都与军事训练难解难分。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古代自西周以后,东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官办的学校逐渐没落,原来的“学在官府”拓展为“学在四夷”,具体表现为私学兴起,产生了儒家、墨家、法家、道家等学派。在施教方面,以政治、道德、伦理等为主,几乎没有体育的元素。西汉以后到清朝末年的封建社会时期,一般学校的教育内容主要以儒家的典籍为主,偏重德育、智育。唐、宋时期文武分途,虽然实行“武举”,兴办“武学”,但主要目的在于选拔和训练军事人才,与学校体育相去甚远。明、清科举采用“八股文”选拔人才,《四书》、《五经》非烂熟于胸,无法作答,学校教育科目皆围绕科举考试,体育并不在其列。换言之,我国古代自西周到清末的近3000年时间里,学校教育中的体育均未走出萌芽的状态。

三、我国古代学校体育不发达的原因

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来看,学校体育在古代西周六艺教育中就开始萌芽,然而,这种萌芽状态一直持续到清朝末期《奏定学堂章程》(1904)的实施,学校体育才以“体操科”的形式初步具备独立的形态。在这几千年时间里,我国学校体育为什么始终没有走出萌芽状态?到底是什么原因阻碍了学校体育的发展?“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对古代学校体育不发达的原因进行分析,既是全面了解我国古代学校演进过程的需要,也能够为我国学校体育的当代发展提供参考。

(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学校体育发展的影响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对汉武帝时期以儒家经典统一政治思想,建立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及其相关措施的概括。西汉建立之初,因多年战乱导致社会经济凋敝,汉朝初年以“黄老思想”为指导,实行“无为而治”、“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政策,经过汉文帝、汉景帝两朝的励精图治,终于使国家得以强盛,造就了“文景之治”的盛世。汉武帝即位以后,进一步强化专制主义,构建中央集权制度已成为统治者的迫切需要,而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足这种需要,寻找治国理政的新思想变得十分紧迫。当时的儒学大师董仲舒以儒家思想为基础,提出了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新儒学思想体系,这正好适合了统治者的需要,成为了强化中央集权统治最适用的思想武器,于是汉武帝在公元前134年采纳了董仲舒所提出的“尊儒术、兴太学、重选举”的建议,实行了历史上著名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该政策的实施对整个社会产生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对教育的影响主要是确立了经学在学校教育中的正统地位。

经学是研究儒家经典,解释条文字义,阐明其义理的学问,其性质是“文教”。从内容上看,经学不涉及身体教育的学习内容。汉武帝时期的官办最高学府是太学,教学科目主要是“五经”,即《诗经》、《尚书》、《礼经》、《易经》、《春秋》。《诗经》主要教语言文学,《尚书》主要教政事,《礼经》主要教宗法纲纪,《易经》和《春秋》主要教道义、是非的智慧。由此可见,经学的知识构成主要是人伦、道德、政治、文学、治国安邦的知识,并没有与身体教育相关的知识与技能。从学习方式上,经学学习几乎不涉及到强身健体的方法。由经学知识的性质所决定,学习经学主要采用口授、注疏、解释、论说、著述的方式,基本是属于单纯脑力劳动的逻辑思辨,这种学习不但对身体强健起不到作用,反而会造成“终日兀坐书房中,萎惰人精神,使筋骨疲软,以至天下无不弱之书生,无不病之书生”。此外,由于“独尊儒术”,其他学派的知识不被纳入学校教育,道家、医家大量的中国传统养生理念、知识、技能也基本上被排除在学校教育之外。总之,“独尊儒术”使经学成为了学校教育的唯一内容,又由于经学的“文教”属性直接导致学校教育与身体教育无关。

(二)“重文轻武”的社会风气对学校体育发展的影响

所谓“重文轻武”是指我国古代历史上重视文官、文教(儒学),轻视武官、体力类活动的一种价值观念。这里的“武”并不是指一国的军队或军事实力,所以轻武并不是指一个国家不重视军队。这里的“武”主要指的是技击性、强力性的体力活动,“武”也被理解成我国古代体育的主要表现形式。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十分低下,体力的强弱对于生存至关重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增多,共同生产、平均分配的原始状态被打破,人与人之间逐渐出现了等级差别,形成了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随之出现了人们对体力活动、体力强弱价值观念的变化。

从商朝开始我国古代社会就有了君子和小人的阶级划分,并逐渐开始形成了鄙视体力活动的观念。王、侯、卿、大夫、士等被称为君子,是统治阶层;奴隶和平民被称为小人,属于被统治阶层。《国语•鲁语》中说“君子务治,小人务力”,《左传》里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列子》记载说“孔子劲能拓国门之关,而不肯以力闻”。《史记•孔子世家》讲到孔门弟子“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但是孔子“以射御为士阶层最次的艺”。被称为亚圣的孟子,更是直截了当地提出,天下“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人们“或劳心,或劳力”;而“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可见,儒家代表人物的思想表现了重文轻武的倾向。西汉以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文教”在教育中的正统地位,选拔官吏也以儒学为标准,直接出现“重文”的局面。从唐末到五代十国,是我国历史上又一战乱频繁、民不聊生的阶段,虽然在此期间“武”受到了较高的重视,但藩镇割据、武人专权的状况,导致的是强化了统治阶级对武人犯上作乱的认识。于是,北宋立国就开始选用大量文臣,掌管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构,并规定军人不得管理与干涉中央及地方的行政事务,并将军权收回中央,对武将轻视和不信任。北宋重文官,轻武将的做法进一步导致了“重文轻武”社会风气的形成,人们多以读书做官为荣,以习武从军为耻,丰厚了“学而优则仕”的土壤,淡化了习武强身保家卫国的教育,学校体育自然也难有所发展。

(三)儒家思想主导的人才观对学校体育发展的影响

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目的、教育行为总是受当时的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条件的制约。作为一项培养人的事业,教育施行受人才观的影响最为直接。由于儒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儒家的人才观对古代教育影响最为深远。按照儒家的观点,人成长的最高目标是成为君子。西周及其之前的时期,君子指的是治国理政的统治者,春秋战国以后,君子逐渐演变为指代品德才华学识超群、行为举止温文儒雅,具有一定政治地位或社会地位的人。儒家人才观下的君子是指具有仁、义、礼、智、信、忠、孝、勇等综合品质的优秀人才,其中对道德层面的要求最甚。例如,《论语》中强调:“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但是,对于君子的身体层面没有明确的要求,并不像现代教育人才观强调把人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儒家思想在重视德化的同时,又从根本上不尚武、不尚力。子路身着戎装拜见孔子,见到孔子后,拔起剑就舞了起来,然后问孔子:“古之君子,以剑自卫乎?”孔子说:“古之君子,忠以为质,仁以为卫,不出环堵之室,而知千里之外。有不善则以忠化之,侵暴则以仁固之,何持剑乎?”可见,孔子的思想是希望用道德教化人,而不是用武力解决问题。所以,儒家人才观影响下的学校教育并不把身体层面的素质作为人才的必备素质,再加上儒家思想在我国古代社会长期处于正统地位,受此双重影响,古代教育在观念上就很难把“强健体力”的教育视作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而言,古代学校体育不发达的原因其实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即缺乏学校体育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第二节  我国近代学校体育的起步

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陷入了空前的危难,中国人民从此走上了一条探索救亡图存、强国强种的抗争之路。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学校体育的发展受到三种力量的助推,它们分别是:洋务运动开办的新式学堂将体育纳入到学校教育内容中;教会学校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促进了西方体育在中国的传播;一些进步人士对体育重要性的认识与提倡推动了学校体育的实践。正是在这三种力量的推动下,我国近代学校体育得以迅速起步,并在曲折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成长。

一、体育课程的确立与变化

在我国近代学校教育中,体育课首先出现在新式学堂,尤其是一些军事学堂。洋务运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编练新军,为了培养新式军官,清政府先后设立了一些军事学堂。例如,北洋水师学堂、天津武备学堂、广东陆师学堂,等等。这些学堂基本依照外国军事学校制度创办,教学科目设置了体育,当时被称为“体操”,教学内容以兵式体操为主,也包括普通体操和一些田径运动项目。除了军事学堂之外,维新派开办的一些普通学堂,清政府开办的一些公立学堂也开设了体操科。客观地讲,这些学堂的体操科虽然只是局部开展,但是它们为后来体操科正式纳入全国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并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探索了经验。

1904年清政府正式实施了《奏定学堂章程》,该章程是近代中国第一个以教育法令公布并在全国实行的学制,也称为《癸卯学制》。章程明确将“体操”纳入学校课程体系,规定全国的小学堂、中学堂、师范学堂、高等学堂每周上体操科2-3小时。体操科的教学内容包括发展学生的身体、心理、道德三个层面,身体层面如“发育均齐”、“动作敏捷”;心理层面如“精神畅快”、“志气勇壮”;道德层面如“群居不乱”、“行立有礼”。不同层次的学堂,体操科的教学内容不尽相同,常见的有兵式体操、普通体操、有益之运动及游戏。《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标志着体育作为学校课程体系中一门正式科目的地位被确立。但是《癸卯学制》是效仿日本学制,受日本军国民教育思想的影响,当时的体操科具有明显的军国民教育色彩,教学内容偏重兵式操练,教学过程呆板、枯燥。这种军事色彩的体操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一直是学校体育课的主要形式,直到北洋政府实施新学制教育改革以后体育课才出现了重大变化。

191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了《壬子学制》后,又陆续发布了有关学校的多个法令,1913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将这些法令与《壬子学制》合并成为《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将“学堂”改称为“学校”,但仍保持军国民教育思想,体育方面仍然沿袭清末的体操科。1922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中规定的学制系统,称为《壬戌学制》,为区别于《壬子癸丑学制》,《壬戌学制》又被称为新学制。新学制受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采用了美国的“六三三”学制,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1923年,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了《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正式将学校的“体操科”改为“体育科”。按照新纲要的规定,小学体育课占总课时的10%,初中体育课为16学分(每周上课两学时为1学分),其中包括生理4学分。高中体育课为10学分,其中包括健身法、卫生法。在教学内容上,废除了兵式体操,以田径、球类、游戏、普通体操为主,并规定初中、高中分别要加授卫生和生理知识。在教学方法上推行了“三段教学法”,把一堂体育课分为准备运动、主运动、整理运动三个阶段,部分教师在实践中还尝试了单元教学法、分类教学法。新学制教育改革下的体育科与军国民教育思想主导的体操科相比,在教育性、科学性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是我国近代学校体育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1927年以后中国出现了两种政权,两个统治区域。国民政府一度为了加强学校体育的管理,成立了学校体育的领导机构,先后颁布了不少学校体育法令,并于1940年公布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比较全面的学校体育实施方案——《各级学校体育实施方案》,但是由于当时的学校体育在实践中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体育课被视为“小四门”,加上受师资、教学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制定的政策措施无法得以贯彻实施。在教学实践中,“放羊式”体育教学普遍存在,体育教学秩序松散,教学效果难以保证,给学校体育的发展带了消极影响。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较为重视学校体育的发展,各级各类学校都开设了体育课。体育课的实施灵活多样,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教学内容有赛跑、爬山、跳高、跳远、小足球、跳绳、荡秋千,等等。为缓解场地器材的不足,广大师生因陋就简、土法自制一些体育器材。在当时战争环境的限制下,革命根据地、解放区仍提倡与坚持开展体育课是难能可贵的,这一时期学校体育所取得的经验为新中国学校体育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课外体育的形式与内容

我国近代学校的课外体育活动,最早出现在当时的一些教会学校中,其他的公立、私立学校在教会学校的影响下逐渐开展了课外体育活动。这些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是课间体育活动,主要以一般性游戏为主。例如,1884年基督教组织美以美会(The Methodist EpiscopalChurch)在江苏镇江开设的女子学校,午后课间休息时,学生可以使用准备好的器具各自进行游戏。1895年,美国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在山东烟台开办的汇文书院,每天上午有一次课间活动,称为“放小学”,经常进行“抢球”游戏。

第二种是校内运动会。最早举行校内运动会的是上海圣约翰书院,该书院于1890年举行了以田径项目为主的运动会。1913年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堂举办了第一次校运动会,参加比赛的学生有300多人。竞赛项目包括:普通徒手体操、棍棒操、哑铃操、拳术、运动竞走、障碍竞走、两人三足竞走,等等。田径、跳远作为表演项目。

第三种是校际运动会。最早举行的校际运动会是1898年北洋大学邀请天津水师学堂、电报学堂等学校参加的校际运动会。1907年,在南京举行了“江南第一次联合运动会”,有80多所学堂参加,比赛项目除了各种游戏性赛跑之外,还有跳高、跳远、持竿跳高、持送铁蛋(推铅球)、各种器械体操、击剑、刺枪、柔术、赛马、球战等共60多项。

第四种是全省和全国性学生运动会。1905年四川省在成都北校场举行了第一次全省运动大会,共有四川高等学堂、武备学堂等40个单位参加,运动员3508人。竞赛项目包括:普通体操、器械体操、徒手体操、哑铃体操、竞走、单足竞走、武装竞走、传旗竞走,等等。1910年,由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发起,在南京举办了一次全国性的学生运动会——“全国学校区分队第一次体育联盟”。运动会分为三组比赛:一组是“全国高等组分区赛”、一组是“全国中等学校组分区赛”、一组是圣约翰书院等“六校比赛”。参加比赛的均为大学生和中学生,竞赛项目主要有田径、足球、网球、篮球。这次运动会被看作是辛亥革命以来旧中国的第一届全国性学生运动会。

各类运动会在近代课外体育活动中占据主要地位,田径、球类项目通过运动会得以广泛传播,并被广大学生所喜爱。从辛亥革命到1923年,田径、球类逐渐成为中小学学生主要的课外活动项目。但与此同时,学校体育课教学仍然是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为主,体育课内与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和手段是不同的,也就是体育课上采用的是当时欧洲大陆和日本的教学内容、手段,而课外体育活动采用的则是美国、英国的体育内容和手段。前者重视整齐、严肃的机械式训练,灌输绝对服从的思想;后者重视的是活泼、愉快、机智的运动,培养的是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观念。由于学校体育课内和课外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体系,这种现象被称为学校体育的“双轨制”或“双轨现象”。这种现象到了1922年《壬戌学制》的颁布实施,废除了兵式体操教学,增加了田径、球类、游戏等多样化的教学内容,才使得“两轨”合为“一轨”,逐渐实现了体育课内、课外教学内容、手段的“一体化”。

三、体育师资的培养与变化

体育教师对于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由于我国近代学校体育制度是效仿西方建立起来的,在体育师资培养方面没有任何基础,所以体育师资缺乏是当时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为了保证体操课的开设,一些学堂聘请了日本教员和留学日本归国的体育留学生担任体操课的教员,但这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大量的学堂不得不聘请退役官兵充当体育教员,这些人只会教一些兵士操练,他们不懂体育,更不懂教育,大多数是目不识丁、口不言文,道德品行和上课质量都很差,因此受到了师生和社会人士的鄙视,对学校体育形象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尤其对后来社会普遍轻视体育课、体育教师的影响更为深远。为了解决体育师资缺乏的问题,1906年清政府学部颁布了《通令各省扩大师范生名额电》,指示各省在省城师范学堂开设体育专修科,学习期限为五个月,主要学习体操、游戏、教育、生理、教授法等课程。由此,正式拉开了近代我国体育师资机构建设及人才培养的序幕。

以学制为依据,我国近代体育师资的培养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第一阶段是1906年《通令各省扩大师范生名额电》的颁布到1913年《壬子癸丑学制》的颁布之前。这一阶段体育师资的培养主要是通过一些体操专修科和体育学堂,这些机构有官办的,有私立的,也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党人为培养革命武装力量而办的,代表性的如:四川体育专门学堂、浙江两级师范体育专修科、中国体操学校、大通师范学堂体操专修科等。第二阶段是1913年《壬子癸丑学制》颁布之后到1922年《壬戌学制》颁布之前。这一阶段的变化主要是公立高等师范院校开始设立体育专修科(系),代表性的如:南京高等师范体育专修科、北京高等师范体育专修科。此外,这一阶段也新开办了一些公立、私立的体育学校,以私立的居多,但是一般开办时间较短,规模较小。第三阶段是1922年《壬戌学制》颁布之后。这一阶段的主要变化是体育师资的培养课程更加全面、合理。代表性的如:南京中央大学体育系的课程包括普通类课程,主要教授一般文化知识;教育类课程,主要教授教育专门知识、技能;体育专业类课程,主要教授人体科学、体育理论、运动技术。据统计,清末到1949年,我国共培养了一万余名体育教师,虽然未能完全满足学校体育发展的需要,但是他们对学校体育建设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四、学校体育思想的转变

军国民体育思想是影响我国近代学校体育实践的重要思想之一。它是以强烈的爱国激情为基调,以救亡图存、保国强种、挽救民族危难为价值取向,主张学校体育要重视强身健体、培养尚武精神、注意集体纪律教育,其目的在于把体育纳入军事训练的范畴,培养具有军事技能的公民。严格来说,军国民体育思想没有形成独立的思想体系,它是依附于军国民教育思想而存在的。

军国民教育盛行于德国、日本,并在清朝末年传入我国,首先被维新主义者所推崇。康有为在他的《上清帝第二书》中就提出了“以民为兵”的主张。梁启超更主张学习古希腊斯巴达的军国教育,认为斯巴达的教育是“先使其国人为军国民……故专务操练躯体,使之强壮。”1902年,曾经留学日本的蔡锷和留学德国的蒋百里分别在《新民丛报》上发表了《军国民篇》和《军国民之教育》,标志着军国民教育思想在我国的正式提出。辛亥革命之后,蔡元培提出了著名的“五育(军国民主义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及美感教育)”教育理论,其中军国民主义教育以体育为主,认为体育具有增强体质、培养意志和美育的作用,是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蔡元培是著名的教育家,又是国民政府教育总长,他的军国民主义教育思想对当时的教育实践影响很大。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军国民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在我国达到了高潮。一战结束以后,世界局势趋于稳定,军国民主义教育和兵式体操已不合时宜,军国民主义教学下的学校体育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体育科学性的问题引起了毛泽东、恽代英、徐一冰等一些有识之士的思考,他们纷纷撰文表达自己的观点,推动了我国学校体育思想的新发展。其中,毛泽东以“二十八画生”为署名,在1917年4月1日《新青年》第三卷第二号上发表了《体育之研究》一文,其中的诸多观点至今仍对正确理解学校体育具有很强的启发作用。例如:该文认为,体育的功效是逐级递进的,“体育之效,至于强筋骨,因而增知识,因而调感情,因而强意志”;体育教学存在的一大弊端,“教者发令,学者强应,身顺而心违,精神受无量之痛苦,精神苦而身亦苦矣。”针对个体的身体锻炼,该文主张“运动之方法贵少”,体育锻炼的效果不在于眩人眼目的花架子,而取决于踏踏实实的一招一式,取决于将一种方式的练习持之以久,等等。

1919年,民国第五次全国教育联合会的决议认为,“军国民主义教育已不合教育之潮流,故对学校体育自应加以改进”。改进的策略就是由过去仿照日本学制改为学习美国学制。随后,美国的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在我国学校体育发展中逐渐处于主导地位。该思想认为体育是教育的一种形式,强调体育育人的教育目的,并在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强调体育要融于生活,推崇自然活动作为体育的重要手段。自然主义体育思想传入中国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基督教青年会派往中国的体育干事传播。例如,近代著名的体育外籍专家麦克乐,他先后于1915-1919年和1921-1924年两度来中国工作,在江苏省教育会体育传习所、南京高等师范体育专修科担任教授,他所开展的体育教育实践和著书立说传播了自然主义体育思想。二是我国赴美学习体育的留学生,他们回国以后系统地介绍了美国自然主义体育的理论与方法。例如,近现代著名的体育专家吴蕴瑞、方万邦、袁敦礼等。由于自然主义体育思想推崇自然活动,使得西方的球类、田径等运动项目教学逐渐取代了过去机械枯燥的兵士操练,调动了学生从事体育活动的积极性,推动了学校体育竞赛的发展。

学校体育在近代中国的起步与确立,结束了先秦以来我国两千多年学校没有体育教育的历史,其重要性与进步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学校体育作为舶来品,我们先是仿效日本,后来学习美国,在发展过程中,学校体育与中国的文化土壤、国情条件始终面临着接受与排斥、适应与反感、融合与冲突等矛盾问题,由此也引发了“兵操的存废”、“土洋体育之争”、“体育军事化与教育化”等一系列的争论。换句话说,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学校体育、如何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学校体育,始终是近代未完成的一项任务,而这一任务也注定要留给新中国学校体育的建设者。

 

第三节  建国以来学校体育的发展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崭新的一页,学校体育从此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受不同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建国以来我国学校体育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按发展特征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百废待兴的初创阶段(1949-1956)

新中国从旧中国继承来的基础十分薄弱,建国之初的国家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不仅经济贫困、科技落后,而且国民整体的健康状况也不容乐观,许多青少年学生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如何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成为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的问题。由于学校体育与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关系密切,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中,将“注意体育娱乐活动”作为改善学生健康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并提出“学生每日体育、娱乐活动或生产劳动时间,除体育课及晨操或课间活动外,以一小时至一小时半为原则”。由此可见,新中国学校体育的建设伊始就被赋予了“改善学生健康水平”的使命,围绕这一使命展开了学校体育的机构建设、制度设计与实践探索。

在机构建设方面,1952年教育部设立了体育处,主管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国家体委群众体育司也设立了学校体育处。随后,各省区市在教育行政机构纷纷设立学校体育主管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1952年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发布了《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确定了我国学校体育的基本目标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体质,并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的教育,使他们能够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同年,教育部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计划》中明确规定,从小学一年级到大学二年级均开设体育必修课,每周2学时。1953年,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中学体育成绩暂时考查办法的通知》,规定体育课是中学课程的一科,其成绩与其他各科成绩相同,按一门学科计算。

在体育教学大纲、教材建设方面,教育部于1951-1953年组织力量翻译了苏联中小学、师范学校和高等学校体育教材大纲,并于1956年在此基础上系统地制定了我国第一部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1957年又出版了中小学体育教学参考书。广大体育教师对这些大纲、教材进行了实践,体育教学实践中出现了分组轮换教学、四段教学法、情景教学、游戏化教学等方式。

在课外体育活动方面,1951年,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委会、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等9个部分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广播体操运动的联合通知》,并发布了新中国第一套广播体操,在全国很快掀起了做广播体操的热潮,广播体操成为学校课间体育活动的主要形式。1954年,国家体委参照苏联模式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并发布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与项目标准》(简称《劳卫制》),要求初中毕业生达到《劳卫制》少年级标准,高中毕业生达到一级标准。同时,国家体委、教育部、全国学联等部门发出了《关于在中等以上学校中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的联合指示》,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课外活动的开展。

在师资培养方面,1952年开始,依次创办了华东体育学院、中央体育学院、中南体育学院等6所体育专业院校,并在38所高等师范院校设立了体育系(科),还实施了在职教师的业余进修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学体育教师缺乏的问题。

在初创阶段,我国学校体育主要进行了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初步搭建了新中国学校体育发展的基本架构,并在短短几年的实践探索中快速发展。

二、动荡曲折的起伏阶段(1957-1976)

在1957-1976年的近20年间,学校体育发展受国家政治、经济的影响,经历一段动荡曲折的发展过程。在1957年反右扩大化、1958年全面“大跃进”的影响下,学校教育的正常秩序被打乱,学校体育出现了劳动代替体育、盲目追求《劳卫制》高指标、浮夸风盛行、脱离实际等严重违背学校教育、体育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1959年后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经济陷入危机、物质生活困难,人民温饱无法保证,学生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被迫减少或是停止,学校体育发展遭受了不小的挫折。1960年后在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指导下,学校教育与体育工作重新步入正轨。

在制度建设方面,1961年教育部制定了《教育部直属高校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中学五十条》)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小学四十条》)。这三个条例均对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规定。1962年,教育部下发了《对当前学校体育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学校的早操、课间操、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安排,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条件和学生健康情况全面考虑,分别对待。”

在体育课程、教材建设方面,1961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了《小学体育教材》和《中学体育教材》(教师用书)。这套教材的出版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体育教学“从增强学生体质”出发的指导思想,并反映出如下特点:第一,基本教材内容有体操、田径、武术、游戏(包括球类)和体育基本知识,共五大类,并新增了民族传统体育的武术教材。第二,加强了大纲、教材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中学教材增加了选用内容。第三,增加了理论知识教材内容。在体育教学实践方面,教学方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分组不轮换、分组轮换、分组等时轮换、分组不等时轮换等。此外,体育课的密度和负荷问题、体育课是以增强体质为主,还是以掌握技术为主的问题引起了学术讨论,进一步推动了体育教学科学化的探索。

在课外体育活动方面,1963年许多学校开始恢复《劳卫制》的锻炼与测验。1964年《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草案)》发布,掀起了新一轮学生锻炼的热潮。以广播体操为主要内容的早操、课间操被排入了课表,规定每天10-20分钟,成为学生每天在校学习生活的重要部分。到了1966年,我国学校体育基本形成了“两课、两操、两活动”为框架的新格局。

在体育师资培养方面,1961年国家体委组织力量编写了12门体育学院本科和7门中等体育学校的教材。1963年后,一批师范院校的体育系、科得到恢复和建立,各省市的师范学校也相应开办了中等师范体育班。

经过上述一系列的调整,学校体育恢复了正常秩序,各项工作逐步展开,学生体质有所增强,健康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正在此时,一场长达十年、给党和人民造成严重灾难的“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全国陷入了空前的动乱,教育领域是“重灾区”,教育事业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摧残和损失,学校体育工作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体育课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普遍被军训和劳动代替,教学工作全面混乱,教师队伍受到了冲击和摧残,场地器材遭到破坏。总体来看,“十年动乱”期间,学校体育基本处于混乱、停滞甚至倒退的状态,直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学校体育才迎来新的春天,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三、改革开放的奋进阶段(1977-1999)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学校体育工作需要进行全面的拨乱反正,1979年5月,由教育部、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联合在江苏扬州召开了全国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史称“扬州会议”。这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会议,会议重新确立了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对学校体育的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教学研究、实施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拨乱反正,标志着我国学校体育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发展方向。

在制度建设方面,首先是加强了学校体育法制建设。1979年教育部、国家体委发布了《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建国以来最全面的体育行政法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是实施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1979年,我国第一次开展了大规模(16个省、市)的学生体质调研。1985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针对7-22岁青少年学生的体质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制度。1991年、1995年又进行了第三、第四次学生体质调研。为了能够经常性地监测学生体质,1999年教育部发布了《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方案》,并每两年进行一次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旨在建立与每五年一次的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相衔接的监测网络。第三是实施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1987年、1992年国家教委分别颁布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自1992年起在全国9省市试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在试行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在全国范围推行。

在组织管理上,1981年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的教育厅、教育局、高教局建立了体卫处,配备了专职的体育干部。1987年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国家教委原体育司更名为体育卫生司,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先后建立了体育卫生处。1993年国家教委机构调整,艺术教育处合并到体育卫生司,更名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到1997年,全国31个省区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均建立了体育卫生与艺术管理机构。

在体育课程建设上,1978年教育部颁布了《十年制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和《十年制中学体育教学大纲》,这两部大纲是在总结过去正反两面经验基础上制定的,对改革开放后基层体育教学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81年我国改革了学制,要求在1985年之前多数地区的中学学制改为六年。因此,1987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全日制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六年制)》和《全日制中学体育教学大纲》(六年制)。新的大纲确立了体育教学的“三项基本任务”,即“全面锻炼学生身体;使学生掌握体育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针对过去体育课成绩考核只强调达标测试,忽视全面考核的问题,新采用了综合考核办法,内容包括:体育课出勤及课堂表现、体育基础知识、运动技能与技巧、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强调了体育课内外结合,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锻炼时间。1992年国家教委又颁发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试用)》和《九年义务教育初级中学体育教学大纲(试用)》,这套大纲最鲜明的特征是,分学段(小学或初中)提出了教学目的、任务。在实践中,各地教学试验、教学改革都积极进行了探索,出现了小群体教学法、目标教学模式、运动教学模式、自评教学模式、情景教学模式、成功教学模式、快乐体育教学模式等。1996年国家教委下发了《“体育两类课程整体教学改革”的方案》,对中小学体育两类课程整体教学改革进行了教学实验。

在课外体育活动方面,1982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的通知》以后,部分学校尝试了大课间体育活动。九十年代后国家推行素质教育,课外体育活动被进一步强调,大课间成为了主要形式,活动内容除了传统的广播体操之外,健美操、韵律操、跑步、篮球、武术、毽球、跳绳、游戏等内容也普遍兴起。1983年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印发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试行办法》,推动了学校课余训练的发展。到1987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到了2.6万所,学生近342万。为了激励学校做好课余训练,国家教委还开展了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评估工作和全国课余训练试点工作先进学校表彰。这一时期的学校竞赛活动十分活跃,从国家到省、市、县以及校内的运动会已经基本形成制度。

在师资培养方面,1978年全国恢复和建立一大批师范院校体育系(科)。1980年教育部颁发了《高等师范院校体育专业教学计划》,明确了高师体育专业的人才培养任务是中等学校体育教师。1986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小学体育教师要具有中师毕业程度;初中体育教师要具有体育专业专科毕业程度;高中体育教师要具有体育专业本科毕业程度。1990年代以后,随着体育教师的数量逐渐得到充实,培养和培训体育师资工作的重点转向了提高体育专业毕业生和在职体育教师的素质。1999年教育部实施了中小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共培训了中小学体育骨干教师300人。各省区市也开展了地方二级培训,这项计划的实施对更新教育观念,促进中小学体育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总体来说,这一时期我国学校体育呈现出了迅速、蓬勃、奋进的发展态势。学校体育工作的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深化改革的创新阶段(2000年以后)

进入新世纪,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成为了深化教育改革的主旋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这为新时期学校体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为中心任务,学校体育各项建设获得了长足发展。

在制度建设上,从2001年到2018年,我国先后发布了多个有关学校体育的纲领性文件与配套文件,逐步完善了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第一,健全了学校体育工作考核激励制度。确定了学校校长和教师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施行了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第二,健全了学生运动风险管控制度。2015年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体育运动风险暂行办法》,从学校体育的风险管理职责、常规要求、事故处理、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第三,制定了中小学体育器材、场地标准。为了改变我国中小学体育器材、场地成人化的不合理状况,使体育器材、场地符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要求,教育部体卫艺司与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组织50多位专家展开了研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2007年分两批发布了22个的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的国家标准,极大地推进了中小学体育器材、场地的标准化建设。

在组织管理上,政府职责被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不断推进。第一,国家体育总局成立青少年体育司。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国家体育总局于2010年正式组建成立了青少年体育司,其成立初衷就是提升全国青少年身体健康素质。第二,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制度受到重视。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简称“27号文”),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的各项任务。”第三,学校体育的社会性组织不断涌现。2013年全国学校体育联盟(教学改革)、2014年全国学校体育联盟(体育教育)两个组织分别成立,为促进全国高等体育院校(系)与中小学的直接联系发挥了平台作用,并通过召开会议、教学展演、学术研讨等多种形式促进了学校体育的发展。为了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一些省市还成立了非盈利性的学校体育社团组织,例如,广东省、北京市分别于2015年和2018年成立了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在体育课程建设上,2001年教育部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该政策背景下体育课程发生了新的变革。

第一,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的实施。2001年教育部颁布了《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稿)》,并在全国38个试验区进行了实验,标志着第八轮体育课程改革的正式拉开帷幕。经过四年的探索,2005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体育课程开始按照新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面对课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07年教育部启动了《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稿)》的修订工作,并于2011年发布了最新的《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新一轮体育课程改革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课程标准借鉴了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将过去的“体育课”改称为“体育与健康课”,并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个层次,师生关系强调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学内容不再进行全国统一规定,而是教师根据学段目标、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第二,高中体育课选项教学模式不断兴起。2003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出了选项教学的理念,教学组织形式可以打破年级界限进行选项教学,亦可以采用班内选项教学。此后,选项教学被越来越多的学校尝试与实施。2017年新颁布的《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对如何选课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说明,进一步肯定了选项教学的作用与地位。经过十余年的实践,选项教学使高中体育出现了两个较为明显的变化,一是学生运动技能的掌握与运用情况明显改善,学生感觉在体育课上学到了东西;二是学生从害怕上体育课转变为喜欢上体育课,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高中毕业生不会体育、不爱体育、不参与体育的“三不”状况。

第三,以“一校一品”推进探索体育教学改革。在学校体育领域,“一校一品”指的是一个学校有一个全校学生共同学习的、具有品牌性质的运动项目,其目的是通过打造一个学校体育特色项目,使学生至少掌握一项运动技能,从而通过扩大体育参与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在地方经验探索的基础上,2016年教育部将“一校一品”作为了一项提高教学水平改革的全国性措施,提出要“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目前全国各地正在积极实施,河南郑州、山东济南、北京市、广州市等地区已初步取得较好效果。

在课外体育活动上,第一是实施了阳光体育运动。2006年,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启动了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阳光体育”开展以来,各级教育部门提出“每天锻炼1小时”,每年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2007-2014年每年组织“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2011-2016年每年举办“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2015年开始启动“阳光体育足球班级联赛”等活动。阳光体育运动对于增进青少年体质健康,保障青少年享受体育锻炼的权利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二是开展了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并在北京召开了工作会议,标志着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正式启动。2014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正式牵头负责校园足球工作,并于2015年发布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提出校园足球的重点任务是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截止2017年7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218所(小学10022所、初中7111所、高中3085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102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12个,基本形成了“特色学校+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试点县(区)+改革试验区”的“四位一体”校园足球格局。第三,学生体质健康调研与监测制度。2000年开展了第五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并于2001年10月发布了调研结果。2002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其《实施办法》,定于2004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为配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教育部于2004年开始建设大型全国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信息系统——中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库,并于2005开始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每年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制度。2007年、2014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认真总结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形势需要,先后发布了2007版和2014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不同时期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2005年、2010年、2015年,我国又进行了第六、七、八次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此外,为了解我国儿童青少年的体育健身参与情况,2017年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指导,上海体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进行了我国首次全国范围的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抽样调查,并于2018年首次发布了“中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指数评估报告(2017)”。第四,研制并发布《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文件中明确要求研究建立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2018年4月,我国首套包含11个运动项目的《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Standard Test of Sport Skill Level,STSSL)在上海面向社会正式发布,《标准》的出台与应用标志着我国青少年体育进入了“标准”时代,并且将对学校体育工作重视青少年运动技能的掌握与评价产生重大意义。

在师资队伍培养和建设上,第一是体育师资培养实施了免费师范生政策。2007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了免费师范生政策,包括体育教育在内的所有师范专业按照这一政策招收与培养师资。入学前学生与学校和生源地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两年。2018年,教育部对免费师范生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免费师范生”改为“公费师范生”,享受免交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的“两免一补”公费培养,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十年服务期改为六年,毕业生与就业学校双向选择等。免费师范生政策十余年的发展经验表明,该政策对于吸引优秀学生投身教育,促进师资均衡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第二,体育教师在职培训实施“国培计划”。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2012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15年各地要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国培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主导的最大规模的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主要对象的培训工程。这项培训工程对于提高中小学体育教师的教育素质,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学校体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三,校园足球教师海外留学助推体育教师素质提升。2010年、2012年、2014年中国分别与美国、英国、法国建立了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校园足球教师留学培训是这一机制的重要成果。从2015开始由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联合选派了第一批校园足球体育教师赴法国为期三个月的足球学习。2016年校园足球、橄榄球教练员赴英留学,篮球、游泳、田径、啦啦操教练员赴美留学等项目也全面启动。目前,选派校园足球等项目的体育教师出国短期留学,已经成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一项周期性滚动项目,这一项目对于拓展部分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国际视野,提升专项教学、训练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新中国学校体育的发展走过了一条曲折而又不平凡的道路。学校体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面临着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展望未来,新的学校体育建设者们应肩负教书育人的使命,继承与弘扬宝贵的经验,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