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技术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 尊重客观规律
刑事技术作为一门应用技术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任何正确为理论,都是对事物客观规律的概括与总结。刑事技术检验人员对现场痕迹物证的勘验、分析、判断、结论等,必须在对现场痕迹物证的客观内部规律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绝不能主观臆断,违:背其客观规律。
尊重客观规律,就是尊重客观存在的事实。刑事技术工作的性质,要求技术人员必须对被检验物证进行全面的研究,研究其形成的条件、形成的机理及与周围事物的联系等,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如某现场发现厂两根细小纤维,就要对其进行细心地分析,判断是如何留下的,是有意留下转移视线或者是无意留下的,与案件有多大关系,在当时的客观案件环境下能否存在这两根纤维等;又如在投毒案中,在毒物进入人体后,由于在媒介物质的作用下,毒物会发生分解,应从毒物分解的产物或与某些物质结合的产物上进行分析,充分考虑物质分解或结合物的客观事实。只有全面地反映了客观事实,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 掌握辩证思维
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掌握辩证思维就是要在刑事技术中运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观点分析研究物证。任何物证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物证与作案人之间、物证与犯罪事件之间、物证与物证之间、物证与非物证之间、物证与客观环境之间等都存在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如现场遗留的鞋印,说明了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的活动情况;距离爆炸中心500米以外的爆炸残片说明了爆炸的威力;1000米以外的玻璃被震坏说明了爆炸冲击波的范围;带血的匕首说明了其与凶杀案的关系;某尸体裤子上的微量泥土能证明移尸过程以及寻找犯罪第—现场的证据等。又如,在物证的理化检验过程中,出现了阴性结果,有可能是物证被污染或检验方法有问题,也可能是物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还有可能是被检验的物证量太少,无法达到此检验的限度等等。
掌握辩证思维还要求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研究现场痕迹物证。由于自身的特性和外界环境的影响,物证会不时地改变自身的一些特征。例如,血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干涸、变色、变性,尸体会腐烂,油脂会挥发,鸦片会氧化,鞋印会模糊,毒物会分解等。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意识到这种变化,并在检验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掌握辩证思维还要求刑事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修正自己的分析判断,使其对物证本质的认识逐渐完善、深化,并避免由于掌握的材料有限、工作不细致、方法不当等导致错误结论的出现。
(三) 理论联系实际
任何理论若不与实际相结合或与实践相脱离,就不能对实践产生指导作用,也不可能得到充实和发展,刑事技术也不例外。作为侦破案件重要手段的刑事技术工作,时时处处都要与实际相联系,即与现场相联系、与物证相联系、与具体鉴定上作相联系,要根据实际出现的问题不断加以分析研究,才能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检验结果。比如在某现场提取到的油渍检材,使用薄层分析和仪器分析方法进行检验,但若此油渍已被污染或变质,如不考虑实际情况,仍然用这些分析方法检验,将会得到其他结果。因此,无论什么检验方法,离开了实际,定会出现错误。
(四) 科学创新思想
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壮大,刑事技术工作首先要按科学规律办事,其次要有开拓创新精神。对物证检验技术运用范围和对象的认识,人们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刑事技术工作者要通过不懈的努力和不断的实践,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地吸收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运用于刑事技术的工作中,并加以创新,不断地开拓新的领域,扩展刑事技术检验的范围和对象。实践工作中大量运用的如微量物证检验、仪器分析的联用技术、计算机处理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声纹鉴定等,正是刑事技术工作者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创新发展的结果。因此,作为刑事技术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地思考、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掌握现代科学的新成果,要有科学创新的思想,才能适应新时期刑事技术工作的需要。
二、刑事技术的基本原则
(一) 依法办案原则
刑事技术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依法办案。刑事技术人员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无论从贯彻执行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办案方针及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等办案政策,还是到勘验现场、解剖尸体、搜集物证样本、检查人身、开展鉴定等,都要认真贯彻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对此,公安部早就颁发门良多法规、细则,详尽地说明了刑事物证技术鉴定的范围,规定了具有鉴定权的公安机关以及鉴定人员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规定了刑事物证鉴定的步骤和方法,指明了鉴定书的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确定了搜集和提取物证、样本的原则和作用,明确了捺印指纹的对象、建卡的原则及管理分工。特别是对指纹、足迹、枪弹痕迹等如何建档、杏对,以及对安装技术预防设施的部位和相应制度等作了详尽的说明。卫生部对法医解剖尸体的类别、执法的部门、何种死亡死因才可解剖以及解剖尸体的手续、批准部门和时限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保守秘密,只有严格执行这些法律、规定,保守秘密,才能保证办案质量,才能使刑事物证技术工作具有法律效力。
(二) 实事求是原则
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的精髓。刑事技术工作是实践性较强的工作,每个步骤、每个结论都直接关系到案子的定性,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关系到有罪无罪等,因此,开展物证技术工作必须从案件实际情况、实际取得的物证出发,根据科学技术检验中获的数据和材料做出分析、鉴定结论。绝不能主观片面、先入为主推测估计,也不能受客观因素的影响草率地做出检验结论,更不能虚报物证材料、伪造鉴定结论。根据物证材料和鉴定人的能力,能做出鉴定结论的,就提出有根据的意见和结论;经过努力检验,仍得不出结论的,绝不能毫无根据地乱作结论,是什么样的检验结果就要尊重什么样的结果,不夸张,不省略,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鉴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三) 准确及时原则
准确是刑事技术的基本原则。物证检验对客体特征必须准确认识,数据必须确切,分析必须客观。结论必须准确。由于物证鉴定的结论是重要的诉讼证据,往往能证明案件某种事实的有与无或是与否、涉及到某人有罪或无罪等。由此可见检验结论准确无误的重要性。及时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同样是刑事技术的基本原则。在侦破各种案件中,及时地进行现场勘查、搜集犯罪物证,并进行物证检验,对揭露和证实有关案情的事实真相、缩短办案时间、尽快结案等有着重要意义。
有些犯罪案件,作案人为了逃避打击而迅速流窜、逃往异地,有的很快销赃、隐匿或毁灭罪证,这些案件如果不能及时侦破就有可能使罪犯逍遥法外,继续危害社会。因此,准确及时地检验物证往往是迅速破案、及时打击犯罪分子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制裁作案人的违法行为。此外.准确及时还是提高检材利用率的重要前提,因有些检材易腐败变质或易遭受破坏,如不及时检验,检材就可能失去检验条件或影响鉴定结论的可靠性。
(四) 检验独立原则
检验独立原则是刑事技术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所谓检验独立,就是检验物证的过程中,鉴定人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独立地进行检验。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包括不受外界人情的干预,不受领导的行政干预,不接受任何贿赂和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等。刑事技术人员在检验中只能根据客观事实,利用科学 技术手段进行科学的鉴定,并真实地反映检验结果。鉴定人在任 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客观事实,做出违反科学的鉴定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