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概述
    • 1.1 导学
    • 1.2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概念
    • 1.3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特征
    • 1.4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基本原则
    • 1.5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意义
    • 1.6 小结
  • 2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法律依据
    • 2.1 导学
    • 2.2 国内法依据
    • 2.3 国际法依据
      • 2.3.1 国际条约概述
      • 2.3.2 国际刑事公约
      • 2.3.3 区域条约
      • 2.3.4 双边条约
        • 2.3.4.1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 2.3.4.2 引渡条约
        • 2.3.4.3 移管被判刑人条约
        • 2.3.4.4 国际警务合作协议
      • 2.3.5 国际惯例
    • 2.4 小结
  • 3 全球性国际警务执法合作
    • 3.1 导学
    • 3.2 联合国
    • 3.3 国际刑警组织
    • 3.4 在国际刑警组织框架内开展多边合作
  • 4 区域性国际警务执法合作
    • 4.1 导学
    • 4.2 欧洲刑警组织
    • 4.3 美洲警察组织
    • 4.4 同周边国家开展的区域多边合作
      • 4.4.1 上海合作组织警务执法合作
      • 4.4.2 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
      • 4.4.3 中国-东盟警务执法合作机制
    • 4.5 小结
  • 5 双边性国际警务执法合作
    • 5.1 导学
    • 5.2 经常性双边合作
    • 5.3 临时性个案合作
    • 5.4 中美双边警务执法合作
    • 5.5 我国公安机关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机构设置
    • 5.6 警务联络官
    • 5.7 小结
  • 6 国际侦查合作
    • 6.1 导学
    • 6.2 犯罪情报交换
    • 6.3 协助调查取证
    • 6.4 域外调查取证
    • 6.5 国际联合侦查
    • 6.6 控制下交付
    • 6.7 国际通缉
    • 6.8 跨境缉捕
    • 6.9 小结
  • 7 国际追逃——引渡
    • 7.1 导学
    • 7.2 引渡概述
    • 7.3 引渡的原则
    • 7.4 引渡的一般程序
    • 7.5 警察在引渡中的职责
    • 7.6 小结
  • 8 国际追逃的其他方式
    • 8.1 遣返
    • 8.2 驱逐出境
    • 8.3 异地追诉
    • 8.4 劝返
    • 8.5 非常规追逃措施
  • 9 追缴犯罪收益
    • 9.1 导学
    • 9.2 犯罪收益的概念
    • 9.3 追缴犯罪收益的措施与途径
    • 9.4 追缴犯罪收益的实施程序
    • 9.5 追缴犯罪收益
  • 10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发展与展望
    • 10.1 导学
    • 10.2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中的障碍
      • 10.2.1 国家间法律冲突障碍
      • 10.2.2 西方政治庇护制度障碍
      • 10.2.3 国家间外交政策障碍
      • 10.2.4 国家间警务合作意愿障碍
    • 10.3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面临的挑战
    • 10.4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展望
    • 10.5 小结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面临的挑战
  • 1 文字教材
  • 2 教学视频
  • 3 教学课件
  • 4 教学案例
  • 5 章节测验
  • 6 教学资源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面临的新挑战主要来自于跨国犯罪出现新的趋势。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深,资金、商品和人员的跨国流动更加便捷和快速,跨国犯罪问题无疑会趁虚而入,并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更快地蔓延。有些类型的犯罪日益猖獗,危害性亦愈来愈严重,影响更加深远,危害程度也更深。

一、犯罪手段高科技化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将代替传统的犯罪手段,成为犯罪的主要手段之一。犯罪分子伪装身份利用网络通信设备,传递犯罪活动信息、远程操纵指挥犯罪活动,犯罪作案时间的瞬时性、空间的不确定性、行为与后果的可分离性决定了犯罪的极强隐蔽性,为犯罪分子快速逃跑、逃避法律制裁提供了便利条件,给各国警察联合侦破跨国经济犯罪、毒品犯罪、非法移民犯罪、恐怖主义犯罪等案件带来困难。而且计算机网络犯罪类型也在不断变化,犯罪手段也在迅速翻新。网络攻击、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网络制假贩假等高发多发;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网络敲诈勒索、网络恐怖主义、网络制毒贩毒持续上升。

二、犯罪活动日趋专业化、知识化

相比传统犯罪,作为智能型犯罪的计算机网络犯罪需要较高的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知识,具有较强的钻社会监管空子的能力。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精通计算机并有能力利用最先进的科技手段为犯罪手段为犯罪组织牟利的年轻专家将成为21世纪犯罪集团的统治者。掌握最新科学技术的、富有经验的行业专家参与违法活动,会在犯罪组织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以国际金融犯罪为例,由于⾦融⾏业和⾦融活动具有⼀定的专业性,⾦融犯罪从⼀开始就具有智能犯罪的特点。随着⾦融创新的发展,如今各种⾦融⼯具和衍⽣产品更是五花⼋门、层出不穷。普通的外⾏⼈对汇票、本票、⽀票等各种票据以及汇款、托收、信⽤证等各种结算⽅式就已经弄不太明⽩,更不⽤提什么期权、期指、互换、对冲等衍⽣⾦融交易以及项⽬融资和证券化融资等各种融资⼿段了。因此,现在的⾦融犯罪分⼦往往本⾝就具有相当的⾦融专业知识和技能,犯罪⽅式⽇趋专业化。

三、犯罪组织向政府部门渗透

21世纪的犯罪组织已经直接和间接的控制很多国家的政府部门,随着犯罪分子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他们会积极地活跃在政治领域,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同时,他们也会积极获取更大的权力,换取更大的利益,为其违法犯罪活动寻求庇护,以逃避打击。2006年1月,吉尔吉斯斯坦总理库洛夫通过政府新闻局发表声明指出,当前,因犯罪组织向政府部门渗透而在社会上引发的恐慌明显增加,但出于个人及家人安全考虑,许多人不敢说出这些犯罪分子的名字,从而导致社会不安。

四、跨国有组织犯罪日益猖獗

有组织犯罪是与国家政治、经济相联系,有相当的影响和经济实力,有完善的组织形式和纪律,在一定范围内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秩序的集团性犯罪。早在1985年,联合国大会就宣称:“有组织犯罪已成为世界三大犯罪灾难之一”。发展迅速、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今天,跨国有组织犯罪呈现出一些自身的新特点: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具有严密的分工及专业化特性;跨国地域进一步扩大;涵盖犯罪类型广泛;由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扩展,并试图披上“合法化”的外衣;以及充分利用现代化设备,犯罪手段由暴力向智能化转变。跨国有组织犯罪不但危害各国社会安全,威胁国际社会稳定,而且阻碍各国间正常的经济交往,破坏世界经济秩序,同时也冲击各国法律制度,挑战国际刑事司法体系。面对来势凶猛的跨国有组织犯罪,各国各地区均采取积极的态度,纷纷通过立法对其进行控制与防范。

五、伪造活动有所发展

伪造钞票和物品是21世纪的一种常见犯罪形式,并逐渐转移到伪造名牌服装、珠宝、商标、计算机软件、娱乐器材等方面。目前,犯罪组织有自己的生产设施和销售网络,伪造的物品已经拥有全球性的市场。

六、赌博业更趋智能化

赌博业一直是国际性犯罪集团的支柱产业,犯罪组织已把高科技运用于古老的赌博业中。电报、电话、录像以及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的运用,使得犯罪组织轻易而举获得更大的犯罪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