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概述
    • 1.1 导学
    • 1.2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概念
    • 1.3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特征
    • 1.4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基本原则
    • 1.5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意义
    • 1.6 小结
  • 2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法律依据
    • 2.1 导学
    • 2.2 国内法依据
    • 2.3 国际法依据
      • 2.3.1 国际条约概述
      • 2.3.2 国际刑事公约
      • 2.3.3 区域条约
      • 2.3.4 双边条约
        • 2.3.4.1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 2.3.4.2 引渡条约
        • 2.3.4.3 移管被判刑人条约
        • 2.3.4.4 国际警务合作协议
      • 2.3.5 国际惯例
    • 2.4 小结
  • 3 全球性国际警务执法合作
    • 3.1 导学
    • 3.2 联合国
    • 3.3 国际刑警组织
    • 3.4 在国际刑警组织框架内开展多边合作
  • 4 区域性国际警务执法合作
    • 4.1 导学
    • 4.2 欧洲刑警组织
    • 4.3 美洲警察组织
    • 4.4 同周边国家开展的区域多边合作
      • 4.4.1 上海合作组织警务执法合作
      • 4.4.2 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
      • 4.4.3 中国-东盟警务执法合作机制
    • 4.5 小结
  • 5 双边性国际警务执法合作
    • 5.1 导学
    • 5.2 经常性双边合作
    • 5.3 临时性个案合作
    • 5.4 中美双边警务执法合作
    • 5.5 我国公安机关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机构设置
    • 5.6 警务联络官
    • 5.7 小结
  • 6 国际侦查合作
    • 6.1 导学
    • 6.2 犯罪情报交换
    • 6.3 协助调查取证
    • 6.4 域外调查取证
    • 6.5 国际联合侦查
    • 6.6 控制下交付
    • 6.7 国际通缉
    • 6.8 跨境缉捕
    • 6.9 小结
  • 7 国际追逃——引渡
    • 7.1 导学
    • 7.2 引渡概述
    • 7.3 引渡的原则
    • 7.4 引渡的一般程序
    • 7.5 警察在引渡中的职责
    • 7.6 小结
  • 8 国际追逃的其他方式
    • 8.1 遣返
    • 8.2 驱逐出境
    • 8.3 异地追诉
    • 8.4 劝返
    • 8.5 非常规追逃措施
  • 9 追缴犯罪收益
    • 9.1 导学
    • 9.2 犯罪收益的概念
    • 9.3 追缴犯罪收益的措施与途径
    • 9.4 追缴犯罪收益的实施程序
    • 9.5 追缴犯罪收益
  • 10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发展与展望
    • 10.1 导学
    • 10.2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中的障碍
      • 10.2.1 国家间法律冲突障碍
      • 10.2.2 西方政治庇护制度障碍
      • 10.2.3 国家间外交政策障碍
      • 10.2.4 国家间警务合作意愿障碍
    • 10.3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面临的挑战
    • 10.4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展望
    • 10.5 小结
中美双边警务执法合作
  • 1 文字教材
  • 2 教学视频
  • 3 教学课件
  • 4 教学案例
  • 5 章节测验
  • 6 教学资源


截至目前,我国公安部已经与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务实高效的双边合作关系,与49个国家的内政警察部门设立了65条24小时畅通的联络热线,与50余个国家的内政警察部门建立了定期会晤机制,同70多个国家的内政警察部门签署各类合作文件400余份,成了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讲实效的国际执法合作工作格局。(王茜、丁小溪:从湄公河行动到“猎狐”追逃——点击中国警方国际执法合作五大关键词,新华网,2016年11月10日)。

在中国与外国开展的双边合作中,中美之间的双边合作是我们研究、讨论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不可回避的一个课题。中美是世界两个主要大国,两国成功的执法合作会为全球执法合作树立良好的示范。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苏格说:“作为世界前两大经济体、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中美两国和平相处、合作共赢不仅是两国人民之福,也是世界各国人民之幸。”

中美开展全面的执法合作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中美执法合作的目标就是调查和惩治各种形式的跨国犯罪,保障双方正常的经贸和人员往来,服务两国的安全和发展利益。合作范围涵盖对犯罪的调查、起诉和惩罚阶段,形式包括分享执法信息、开展联合调查、刑事司法协助、遣返嫌犯、查找、没收和返还犯罪资产等。起步虽晚,但发展很快,势头良好,成绩令人鼓舞。

一、中美警务执法合作主要机制

根据江泽民主席1997年10月访美期间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中美双方自1998年开始在执法合作和法律交流领域合作。为落实《中美联合声明》中有关执法合作的内容,1998年5月11日至13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首次会议在华盛顿召开。双方经过商谈,就《关于建立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的谅解备忘录》达成一致意见并正式签署,标志着联络小组正式成立;双方还确认了在本国驻对方大使馆内互派负责缉毒事务的法律官员。这是中国与外国建立的第一个双边执法合作机制。JLG是由中国外交部和美国国务院牵头、各执法部门参加的跨部门综合协调机制,中方参加的部门有外交部、公安部、监察委、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美方参加的部门有国务院、司法部、国土安全部。中方共同团长分别为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和监察委国际合作局负责人,美方共同团长分别为国务院助卿、司法部助卿帮办和国土安全部助理部长。JLG下设禁毒、打击网络犯罪、反腐败、刑事司法协助、知识产权刑事执法、追逃、非法移民与遣返、缉私八个工作组。JLG每年轮流在两国举行全会和各工作组会议,讨论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至2016年已召开14次会议。20多年来,JLG已发展成为中美执法合作的重要平台和协调机制。

二、中美警务执法合作的丰硕成果

在JLG主导下,中美在各领域执法合作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顺应了两国的执法需求,为正常的中美经贸和人员往来提供了有力保障,真正体现了执法合作互利共赢的特点。

1.签署《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

2000年6月19日,两国在北京签署了《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双方第一次根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相互提供司法协助。美方向中方移交了该案主犯之一余振东并返还部分赃款。在中方的协助和支持下,美方抓捕在美潜逃的该案另外两名主犯许超凡、许国俊。经双方十多次合作进行视像作证、跨国取证,美国法院对二人定罪判刑。目前二人已被美国强制遣返回中国。

2001年10月,震惊全国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案发。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伙同继任的两任行长余振东、许国俊涉嫌勾结贪污、挪用中国银行资金约4.85亿美元(当时汇率合近40亿元人民币),并经中国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国。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被称为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贪污案。2001年11月,中国公安部经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中国司法部也派人前往美国,依据《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要求美方向中国提供刑事司法协助。2002年12月,余振东在美国洛杉矶被捕;2004年9月,许国俊在美国堪萨斯州一个小镇被捕;2004年10月,许超凡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一个小镇被捕。余振东选择自愿回国受审。美国当局在获得中国不会处决余振东的保证后于2004年4月16日他遣送回中国,并将所没收的355万美元赃款全部返还中方。余振东因贪污及挪用公款近20亿元人民币,2006年被判12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目前他已经服完刑出狱。但许超凡、许国俊却选择了负隅顽抗,妄图利用美国法律漏洞逃避惩罚。根据中美达成的异地追诉共识,中央纪委组织协调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先后向美方提供15万页证据材料,组织有关证人向美国法庭作证。2009年5月6日,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以洗钱和共谋转移赃款等罪名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25年、许国俊22年有期徒刑,两人的妻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4年,中央追逃办将许超凡、许国俊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和中美追逃追赃合作重点案件,对许追逃追赃工作进入全面加速的快车道。中央追逃办加大打击力度,敦促美方对许保持高压态势,2015年9月,许超凡妻子邝婉芳服刑期满被美方强制遣返回国,2018年6月,许超凡被判发遣返令。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2021年10月13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2021年11月1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有关部门和广东省监察机关共同努力,外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国。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办案单位和中国银行通过执法合作、国际民事诉讼等方式,先后从境内外追回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最大限度挽回了经济损失。许超凡案是我国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重要职务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也实现了中美执法司法合作的多个“第一:第一次依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开展合作,第一次组织中方证人通过远程视频向美国法院作证等,开创了中美刑事司法协助的新模式。

反腐败合作在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成果清单中单列,所占篇幅和比重越来愈大。除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外,2014年12月,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成为近10年来第一个从美国主动投案的腐败犯罪嫌疑人。2015年12月,潜逃美国13年之久的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2016年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国”的“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外逃犯罪嫌疑人乔建军(百名红通第三号,原中储粮周口直属库主任,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逾1亿美元,并将近半的资金转移至美国,且于2011年11月潜逃美国)及其前妻赵世兰于2021年12月20日已被美国司法部门起诉。

跨国追逃:2004年8月,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海关执法局驻华办公室照会我国警方,请求协助对美国通缉案犯顾文桢开展缉捕、遣返工作。根据美方提供的资料,顾文桢因共谋、贿赂公务官员和向美国走私货物被美国执法部门逮捕。在保释期间,顾文桢逃离美国藏匿在上海。2005年06月10日,中国上海警方将被美国通缉的美籍华人顾文桢被押解回美国。

2007年5月,44岁的美国恋童重犯弗里曼在香港被捕。弗里曼涉嫌强奸当时只有10岁的女儿,并将过程拍成短片放上网,被控强奸儿童等3项罪名,成为美国头号通缉犯之一,2006年起潜逃海外。后来弗里曼在中国上海附近的苏州市被发现。但是由于美国同中国没有引渡条约,所以有关官员一直等到弗里曼离开中国时才将他逮捕。2007年5月,弗里曼经落马洲到香港时被捕,将引渡回美受审。

2010年,中方向美方提交的最新逃犯名单有100多人。

2017年,中国警方向美方遣返移交了4名逃犯,美方向中方移交了2名逃犯。

2017年6月1日,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北京首都机场将潜逃至美国的中国籍严重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朱某遣返回中国。2016年4月4日,安徽阜阳市人朱某在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前一小时从北京乘飞机逃至美国。随后,我国公安部立即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发布红色通报,并全力协调美方加大抓捕力度。2017年1月,朱某因在美超期滞留,被美移民执法部门拘留,美方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中方。公安部迅即将相关法律文书等材料递交美方,并协调美方尽快将朱某移交我方。经美国法庭审理后,美方决定将朱某遣返回中国。

2017年8月16日,应中方请求,在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工作人员押解下,湖北、广东省公安机关通缉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遣返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湖北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在其经营公司已停产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证明文件、编造虚假贷款用途、虚假抵押等手段,先后从四家金融机构骗取贷款和承兑汇票3.54亿元。之后,周某某指使他人将承兑汇票非法贴现,用于归还先行到期银行贷款,以及购置房产、支付巨额高利贷借款、利息等。2014年5月6日,周某某逃往美国。2014年5月28日,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周某某批准逮捕。同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周某某出逃后,公安部立即向美方提出协助查缉的请求。经中美两国执法机关不懈努力,2017年8月16日,美方完成对周某某调查及遣返程序,并派员将其押解遣返回中国。

2017年8月25日,应美国执法部门请求,中国警方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将美籍严重暴力犯罪红通逃犯弗格森移交美方,由美国司法部法警局押解回国。美籍逃犯弗格森·纳坤(FERGUSON NAQUAN)于2011年9月伙同他人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一家珠宝店实施抢劫。2013年6月,弗格森被美国警方逮捕,后与检方达成控辩交易,承认一级持有枪械罪、一级共谋抢劫罪和一级入室盗窃罪,并接受8年6个月监禁及附加9年6个月缓刑。2014年10月,弗格森潜逃。2015年5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17年2月弗格森潜逃至中国广州,美方向中国警方提出协查请求。接美方通报后,中国警方立即展开缜密侦查,迅速锁定弗格森下落并将其抓获。

2017年10月16日,应美国执法部门请求,中国警方在上海浦东机场将1名美籍红通逃犯移交美方,由美国司法部法警局押解回国。该犯于2009年7月至2012年8月期间,在美国多次性侵数名年龄在6至12岁之间的儿童。2016年6月受害人报警,美国警方随即展开调查。调查期间,该犯潜逃国外。2017年6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17年5月该犯潜逃至中国上海,美方向中国警方提出协查请求。接美方通报后,中国警方立即开展缜密侦查,迅速锁定其下落并将其抓获,

2017年11月14日,应美国执法部门请求,中国警方在上海浦东机场将1名美籍逃犯遣返美国。该犯因在美涉嫌盗窃车辆,被美国警方通缉,于2009年11月入境上海,在华藏匿至被捕,主要以英语培训教育为生。2017年8月,美方正式向中方提出协助遣返请求。接美方通报后,中国警方立即开展缜密侦查,并于9月15日将该犯拘留审查。

打击网络犯罪合作:2011年,中国公安部和美国联邦调查局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摧毁了拥有1000万注册会员的全球最大中文色情网站“阳光娱乐联盟”,成为中美执法合作的成功典范。时任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对此予以充分肯定,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穆勒也向中国警务联络官颁发了亲笔署名的感谢状。2013年4月,公安部和美国联邦调查局共同发起和主导,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同参与的多国联合执法行动——“天使行动”,成功摧毁儿童淫秽色情网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50人,是内地公安机关组织的规模最大、参与国家和地区最多的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近年来,中美双方在打击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领域始终保持良好沟通和密切合作,联合破获了一系列重大案件。此次联合调查系中美两国警方常态化打击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继续和延伸,同时也表明了双方对跨国犯罪保持“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2017年11月8日,在中国公安部和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共同努力下,两国警方紧密配合,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摧毁一个大肆制售假冒名牌商品的跨国犯罪网络。中国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缴获假冒“路易威登”“古驰”等品牌皮具、箱包、手表、饰品3000余件,查明累计销售金额达1亿元人民币。

2017年初,广州市公安机关根据权利人举报,调查发现一个发布假冒名牌商品广告信息的英文网站,随后挖出以庄某为首,利用该网站接收订单,向美国等国家和地区销售假冒名牌商品的犯罪团伙。为彻查全案,公安部将案件线索通报美国国土安全部,双方研究决定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经双方共同调查,庄某等人在广州不断接收该网站推送的客户订单信息,通过市场采购或委托地下窝点生产组织假冒商品货源,并根据订单提供的收货人地址,利用自己开办的物流货代公司进行封包和报关,再通过国际快递渠道向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寄递。7月中旬,公安部组织指挥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动警力,针对生产、仓储、出口等环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突破全案,现场获取大量美国国内客户订单信息。从审查情况看,许多客户明知所购商品为假冒品且所购数量较大,有在美国中转销售的作案嫌疑。为彻底铲除整个跨国犯罪产业链条,应美方邀请,8月底派出警官小组赴美开展联合调查取证工作。双方围绕设立在美国的网站服务器及其国内可能存在的批发销售犯罪网络开展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