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谁是历史的创造者?怎样看待人民群众和个人的历史作用?这是人类历史上长期困扰人们的难题。唯物史观第一次科学地回答了这些问题。
(一)两种历史观在历史创造者问题上的对立
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对立,在历史创造者问题上表现为群众史观与英雄史观的对立。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占统治地位的历史观是英雄史观。这种历史观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基本前提出发,否认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抹杀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宣扬少数英雄人物创造历史。
英雄史观的产生有其深刻的认识根源、社会历史根源和阶级根源。从认识根源看,英雄史观之所以产生,主要是因为人们的认识停留在历史现象的表面,把活跃在历史前台的少数英雄人物的作用尤其是他们的意识的作用加以夸大并绝对化,而无视广大人民群众及其历史活动的作用。从社会历史根源看,英雄史观的产生同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大多数人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少数人从事政治统治、垄断精神文化生活有关。广大人民群众在私有制社会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受剥削、受压迫,其历史创造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和社会应有的承认,而少数剥削阶级则掌握经济、政治权力,高高在上、独断专行,似乎可以随心所欲地主宰历史。这就为英雄史观的产生提供了社会土壤。从阶级根源看,剥削阶级的思想家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需要宣扬唯心史观,抹杀广大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这是英雄史观得以产生并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重要原因。
与英雄史观相反,群众史观认为历史的创造者不是个别英雄,而是人民群众。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有着深刻的理论依据,体现了唯物史观在考察历史创造者问题上的方法论原则。
唯物史观在考察谁是历史的创造者时坚持了如下原则:
首先,唯物史观立足于现实的人及其本质来把握历史的创造者。历史当然是人创造的,不能脱离人去探索历史的创造者。唯物史观认为,人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现实的人及其活动是社会历史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所谓现实的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这种现实的人,是基于自身需要和社会需要而从事一定实践活动、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具有能动性的人。只有把人看作现实的人,才能正确把握人的本质,把握人与社会历史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这就告诉我们,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而不是自然属性;人的本质属性表现在各种社会关系中;人的本质是变化、发展的,而不是永恒不变的。这一观点强调了个人与社会的统一,要求人们从一定的社会关系包括阶级关系中去认识和把握一定群体和个人的本质及作用。
其次,唯物史观立足于整体的社会历史过程来探究谁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历史发展过程虽然离不开个体的人的活动,但整体的社会历史并非个体的历史的简单堆砌。“无论历史的结局如何,人们总是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作用的合力,就是历史。”[3]就每一个人而言,他在一定意义上“创造”了自己的“历史”,即通过自己的人生谱写了自身个体的“历史”,但这并不能与创造社会历史画等号。社会历史就其整体而言,是一定的群体(集体、阶级、民族乃至全人类)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及其产物的演进过程,是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形成和演进过程。
再次,唯物史观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入手来考察和说明谁是历史的创造者。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符合历史发展必然性的历史主体是创造历史的决定力量。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体现在一定的历史主体的活动之中。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是社会领域中各种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在这些纵横交错的力量中,既存在符合经济运动的必然性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推动和促进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力量,也存在违反经济运动的必然性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阻碍历史前进的力量。只有代表前一种力量的人才属于历史的创造者。
最后,唯物史观从人与历史关系的不同层次上考察谁是历史的创造者。它不是对历史表象的经验描述,而是对历史本质的逻辑把握。人与历史的关系具有人类与历史、群体与历史、个体与历史三层关系。当我们把人类总体当作历史主体来理解的时候,无疑应该肯定总体的人在总体的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了“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4]的观点,并借此同神创造历史、观念创造历史和超人创造历史等唯心史观划清界限。但是,唯物史观并没有停留在一般地承认“人”创造历史这一点上,而是更深入地考察群体与个体的历史作用,区分了创造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力量与非决定力量、主导力量与非主导力量,从而科学地解决了谁是历史创造者的问题。
(二)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过程中的决定作用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观点之一。从质上看,人民群众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从量上看,人民群众是指社会人口中的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有着不同的内容,包含着不同的阶级、阶层和集团,但其中最稳定的主体部分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在当代中国,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
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实践的主体,在创造历史中起决定性的作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是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前进的过程相一致的。在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过程中,人民群众是顺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力量,是具有变革旧的生产关系愿望的社会力量,是主张变革旧的社会制度和旧的思想观念的社会力量。人民群众的总体意愿和行动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方向,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最终决定历史发展的结局。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广大的劳动群众是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主体,创造了人们吃穿住行等必需的生活资料以及从事政治、科学、文化艺术等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前提。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劳动群众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积累和传播生产经验,不断改进和发明生产工具,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生产过程的现代化和繁重体力劳动的逐渐减少,知识分子的脑力劳动在生产活动中将变得更为重要。在当代社会,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知识分子在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创造社会物质财富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将更加突出。
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物质生产活动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精神生产活动的主体也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为创造精神财富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设施。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活动是一切精神财富、精神产品形成和发展的源泉。人民群众还直接参与了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尤其是人民群众中的知识分子在精神生产过程和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中产生了不少伟大的科学家、思想家和艺术家。
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创造并改造着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变革,社会制度的更替,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但不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自发地实现和完成,而必须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人民群众通过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要求改进生产关系。人民群众是社会革命的主力军,他们在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5]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受到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经济条件对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有着首要的、决定性的影响。一定历史阶段所达到的生产力水平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在不同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中,人民群众的经济地位、经济利益及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同的。政治条件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也具有直接的影响。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下,人民群众的政治地位和享受到的政治权利不同,在政治以及其他领域中创造作用的发挥也不同。精神文化条件也是制约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活动的重要因素。一定历史时期的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受着一定社会的思想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的影响。消极落后的文化意识会削弱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而先进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则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提供了极为有利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条件,但也存在有待完善和改进的方面。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改革,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我们党带领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就是人民的心。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的每一个关键阶段、每一次重大关头,我们党都始终紧紧依靠人民战胜困难、赢得胜利。这些成就的取得,归根结底就在于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始终把人民幸福镌刻在通向民族伟大复兴的里程碑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开创和推进的伟大事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原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鲜明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立场和执政理念,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价值取向和工作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站在时代和历史的高度,总结和概括了人民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伟大创造作用和主体地位,充分反映和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诉求,深刻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历史使命,进一步明确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奋斗目标。
(三)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路线
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要求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群众路线是群众观点的具体应用,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的实质,就在于充分相信群众,坚决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无产阶级政党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忠实代表,其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取最大利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无产阶级政党除了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为此,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蕴藏着巨大的智慧和创造力。因此,无产阶级政党在自己的一切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获取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实践证明,离开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责任感,一切无从谈起。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6]作为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群众路线也包括两个重要方面:一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二是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也就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过程。正确的领导方法,就是使群众的意见能够真正及时反映上来,化为领导的意见,又使领导的意见能够为群众所接受,在群众中坚持下去并接受群众的检验。通过这样的“来”与“去”的循环反复,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果。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不断取得胜利的不可须臾离开的重要法宝。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强调了在新形势下坚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7]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3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9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54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69页。
[5]《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1页。
[6]《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9页。
[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3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