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养犬管理
上一节
第三节养犬管理
一、养犬的社会危害
(一)犬只伤人事件频发,严重威胁公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严重妨害社会公共秩序
(三)管理措施不到位,污染社区生活环境
(四)犬只被遗弃问题严重
二、养犬治安管理规定
(一)犬只管理区域限养、禁养规定
(二)犬只强制免疫与犬只登记制度
(三)养犬行为规范
(四)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
(五)法律责任
三、养犬治安管理对策
(一)提高法律意识,改善养犬管理与服务
(二)强化社区管理模式
(三)借鉴国外经验,对犬只实行有序管理
(四)设立犬只收容机构,对犬只实行人道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