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课程概要
    • 1.1 教学大纲
  • 2 第一章 治安秩序管理概述
    • 2.1 第一节  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
    • 2.2 第二节 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范围和任务
    • 2.3 第三节 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 3 第二章 治安秩序管理的基本措施
    • 3.1 第一节 治安防范教育
    • 3.2 第二节  治安状况调查
    • 3.3 第三节  安全检查
    • 3.4 第五节治安整顿
    • 3.5 第六节 构建阵地控制网络
  • 4 第三章 治安秩序管理警察勤务
    • 4.1 第一节 巡逻勤务
    • 4.2 第二节 守 望
    • 4.3 第三节  堵 截
    • 4.4 第四节 盘查
  • 5 第四章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 5.1 第一节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概述
    • 5.2 第二节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
    • 5.3 第三节  休闲服务场所治安管理
    • 5.4 第四节  其他类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 6 第五章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 6.1 第一节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概述
    • 6.2 第二节  旅馆业治安管理
    • 6.3 第三节 典当业治安管理
    • 6.4 第四节  印章业治安管理
    • 6.5 第五节  其他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
  • 7 第六章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
    • 7.1 第一节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概述
    • 7.2 第二节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与监管
    • 7.3 第三节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方案的制定
    • 7.4 第四节  其他类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 8 第七章 集会游行示威管理
    • 8.1 第一节  集会游行示威管理概述
    • 8.2 第二节 集会游行示威的现场管理
    • 8.3 第三节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置
  • 9 第八章 特殊区域治安秩序管理
    • 9.1 第一节  水上治安秩序管理
    • 9.2 第二节  林区治安秩序管理
    • 9.3 第三节  大型企业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管理
    • 9.4 第四节  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管理
    • 9.5 第五节  医院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管理
  • 10 第九章 严重妨害治安秩序行为的处理
    • 10.1 第一节卖淫**行为的处理
    • 10.2 第二节 涉及淫秽行为的处理
    • 10.3 第三节  赌博行为的处理
    • 10.4 第四节 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处理
  • 11 第十章  与治安秩序关系密切的其他社会管理
    • 11.1 第一节  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 11.2 第二节  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
    • 11.3 第三节养犬管理
第一节 巡逻勤务

                    第一节  巡逻

一、巡逻的概念及分类

(一)巡逻的概念

“巡”,指往来观察;“逻”,指巡察;巡逻,有巡回观察之意。这里所称的巡逻,是指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为主体的巡逻勤务,即公安机关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在一定区域和线路上主要采取以公开巡察、动静结合的方式,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使警察权力的一种警务活动。            

1.巡逻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2.巡逻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而实施的。

3.巡逻主要是采取公开巡察、以动为主、动静结合的勤务方式。

(二)巡逻的分类

1.按照使用交通工具的不同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步巡、车巡、舟巡、骑巡和空巡等。

2.按照巡逻路线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定线和乱线巡逻、顺线和逆线巡逻。

3. 按照巡逻主体身份是否公开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公开巡逻和秘密巡逻。

二、巡逻的作用及任务

(一)巡逻的作用

1.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强化社会面控制。

2.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增强公众安全感。

3.及时为公众提供救助服务,密切警民关系。

(二)巡逻的任务

1.防范、发现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维护重点目标、要害部位的秩序和安全。

3.维护好交通秩序,处置突发事件。

4.做好社会服务,为公众排扰解难。

三、巡警的职责与权限

(一)巡警的职责

巡警的职责,是指巡警履行巡逻勤务工作的职务范围和责任。根据公安部《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及《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等有关巡逻工作的规定,巡警在执行巡逻勤务中有16项职责

(二)巡警的权限

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等有关规定,巡警在巡逻中可依法行使7项职权

四、巡逻的组织实施

(一)划定巡逻区域

(二)确定巡逻路线

(三)制定巡逻勤务制度

四、巡逻勤务与“110”接处警

(一)“110” 接警

“110”接警工作实行“一级接警”,即统一由城市或者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警。

(二)“110” 处警

“110”处警工作实行“一级处警”和“就近处警”、“分类处警”相结合的处警原则,特大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处警机制。

(三)巡逻中常见警情的处置

1. 治安类警情的处置

 

2. 刑事类警情的处置

3. 严重暴力案件类警情的处置

4. 治安灾害事故类警情的处置

5. 群体性事件类警情的处置

6. 救助类警情的处置

7. 涉外类警情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