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秩序管理概念、性质、范围等
摘要:
了解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掌握治安秩序管理的业务范围和各项业务内容
第一章 治安秩序管理概述
第一节 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
一、公共治安秩序的涵义
(一)公共治安秩序的字面意思
1、公共,就是共同的意思,如公共汽车、公共场所等。
2、治安,有古代和现代含义之分。
古代治安,涵义较为广泛,指治理国家,统治民众,管理社会,使政治清明,国家和社会安定。需要说明的是,古代“治安”包涵治安统治的秩序,与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相关。在古代,政治体制上是封建制,朝廷与地方诸侯官吏关系比较复杂,各诸侯都掌握着一定的军事力量,君臣之间出现的矛盾,有时可能演变为较大的争斗,出现军事以及政治斗争,导致社会治安的不稳定。
现代意义上的治安,其涵义较古代要窄小。通常理解为国家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统治所需要的,并由有关法律所规范的一种社会秩序。
(二)公共治安秩序的概念
广义公共治安秩序指整个社会的治安秩序,由统治阶级规定或者确认的,为维护社会共同生活而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三)狭义公共治安秩序的概念
狭义公共治安秩序是指国家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维护的特定目标的公共秩序。其管理的业务范围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来确定的,当然,还需要考虑到整体治安形势的需要。
二、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和特点
(一)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我们所说的公共治安秩序管理是指国家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法进行的行政活动。
(二)性质
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其性质又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总的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是维护和巩固政权的重要手段之一。
3、是公安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和经常性任务。
(三)特点
1、依法公开性
2、多样性
3、群众性
4、阶级性
5、法律强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