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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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猴子审判案”是有史以来首次发生的关于进化论和神创论之间的斗争。其主要是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和科学现代派之间的矛盾、《圣经》和《物种起源》之间的矛盾、科学和宗教之间的矛盾。1925年,一位中学教师约翰因在课堂讲授进化论知识而被告上法庭,被称为“异教徒”。十多位科学家自愿为其出庭作证。其辩护律师达罗认为科学没有对手,真理永恒存在,正是因为无知和愚昧盛行,科学理论才被质疑。达尔文理论认为,人同猫狗都是哺乳动物,但猫狗跟人并不完全一样,人还具有独特的思维逻辑能力,“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控房律师布莱恩认为人是按上帝意志创造出来的,坚决反对一切污蔑上帝的言行,上帝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庭审结束,法官判决约翰有罪,必须接受罚款。但约翰的朋友认为该审判虽然失败了,但是意义非凡,它唤醒了美国的学术和知识自由,再一次广泛普及了进化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