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动物实验伦理原则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WSPA)在2000年世界大会上针对动物福利立法提出了动物的五大自由:
①享受不受饥渴的自由(生理福利)
②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环境福利)
③享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卫生福利
④享有生活无恐惧和无悲伤的自由(心理福利)
⑤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行为福利。
动物实验的伦理原则
1.替代(replacement)尽可能用没有知觉的实验材料代替活体动物,或使用低等动物替代高等动物
2.减少(reduction)尽可能使用最少量的动物获取同样多的试验数据或使用一定数量的动物获得更多的实验数据
3.优化(refinement)尽量减少非人道程序对动物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针对具体的动物实验方案,下列10种情况通常不能通过伦理审查:
①缺少动物实验项目实施或动物伤害的客观理由和必要性的;
②从事直接接触实验动物的生产、运输、研究和使用的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或明显违反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原则要求的;
③实验动物的生产、运输、实验环境达不到相应等级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国家标准的;实验动物的饲料、笼具、垫料不合格的;
④实验动物保种、繁殖、生产、供应、运输和经营中缺少维护动物福利、规范从业人员道德伦理行为的操作规程,或不按规范的操作规程进行的;虐待实验动物,造成实验动物不应有的应激、疾病和死亡的;
⑤动物实验项目的设计或实施不科学。没有利用已有的数据对实验设计方案和实验指标进行优化,没有科学选用实验动物种类及品系、造模方式或动物模型以提高实验的成功率。没有采用可以充分利用动物的组织器官或用较少的动物获得更多的试验数据的方法;没有体现减少和替代实验动物使用的原则。
⑥动物实验项目的设计或实施中没有体现善待动物、关注动物生命,没有通过改进和完善实验程序,减轻或减少动物的疼痛和痛苦,减少动物不必要的处死和处死的数量。在处死动物方法上,没有选择更有效的减少或缩短动物痛苦的方法;
⑦活体解剖动物或手术时不采取麻醉方法的;对实验动物的生和死处理采取违反道德伦理的、使用一些极端的手段或会引起社会广泛伦理争议的动物实验;
⑧动物实验的方法和目的不符合我国传统的道德伦理标准或国际惯例或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动物实验。动物实验目的、结果与当代社会的期望、与科学的道德伦理相违背的;
⑨对人类或任何动物均无实际利益并导致实验动物极端痛苦的各种动物实验;
⑩对有关实验动物新技术的使用缺少道德伦理控制的,违背人类传统生殖伦理,把动物细胞导入人类胚胎或把人类细胞导入动物胚胎中培育杂交动物的各类实验;以及对人类尊严的亵渎、可能引发社会巨大的伦理冲突的其它动物实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