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指一些一般性指导原则,这些原则被作为伦理学规定和评估人类行为的基本理由。
医护伦理学基本原则是指医学道德的最一般的道德原则,是构建医学道德规范的最根本、最一般的道德根据,贯穿在医学道德体系的始终。
医护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尊重自主、公平正义、不伤害、有利。
尊重原则
医护伦理学中的尊重原则是指医患交往时应该真诚地相互尊重,并强调医务人员尊重病人及其家属。
其次,尊重原则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的尊重原则要求尊重病人的人格权,强调医务人员把病人当人来对待,尊重病人独立的平等的人格和尊严,不允许“重病不重人”,不允许做有损病人人格的事。病人享有人格权,是狭义尊重原则所以具有道德合理性并能够成立的前提和基础。
广义的尊重原则还包括自主原则,即尊重病人及其自主性,保证病人在能够理性地选择诊治决策时的自主选择。自主选择的实质是对病人自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
尊重原则的意义。①尊重原则是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②尊重原则是医学人道主义基本精神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③尊重原则是实现尊重原则,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条件和可靠基础。④尊重原则是保障病人根本权益的必要条件和可靠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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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原则
所谓医疗公平(Medical Justice),就是根据生命权的要求,按合理的或大家都能接受的道德原则,给予每个人所应得到的医疗服务,在医学服务中公平、正直地对待每一位病人的原则。包括形式公平和内容公平。
医疗公平原则又可称公正原则,公益原则是其延伸,只是突出对公共利益的强调
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合理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享有参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在医疗实践中,公正不仅指形式上的公正,更强调公正的内容。如在稀有卫生资源分配上,必须以每个人的实际需要、能力和对社会的贡献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