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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课前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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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课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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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课后思考
案例一: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案情介绍】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 450 吨 TNT 当量,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经济损失高达730亿元。 2015年惠誉、瑞信等机构估算,天津港爆炸事故或为保险公司带来10~15亿美元承保损失,可能超过此前保险史上9亿美元赔偿的海力士火灾案,成单次事故最大赔偿案。
由于中国进口汽车目前大约40%经由天津港,此次爆炸中,这些集中于天津的汽车企业损失严重。统计显示,2014年经由天津港进口的汽车有50多万辆。此次爆炸,数千辆新车被炸毁,全球汽车制造商目前正急于评估损失。保险方面,事故主要涉及车险、企财险、家财险、意外健康险、责任险、货运险等六大类险种,创国内单一事故赔付最高水平,由原保险公司承担,再保险公司补充。
各家保险公司赔付帐单(单位:亿人民币)

本次事故中保险行业完成的首笔人身险赔付案件是严重受伤的的李先生获赔的1万元,爆炸发生时,李先生正在离事故现场较近的家中,左手和左腿严重受伤。他投保了意外伤害和附加医疗保险。针对本次事故发布的“十项服务承诺”,保险公司立即为客户开通了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将10000元理赔预付款送到客户手中,虽然理赔很快,体现了保险公司的责任感和契约精神,但不难看出保额明显不足。从保险公司已经公布的快赔数据看,针对人身险的赔偿额度并不高,人均赔付在几万元。结合此前的地震、爆炸等事故的赔偿情况看,大部分人身险的死亡赔偿额度均在几万、十几万,这与人的身价很不相符。
【案例分析】
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想在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经受住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风险考验。一场火灾可以把数十载的艰辛所创下的辉煌基业付之一炬,一场洪涝灾害也能使企业的巨额财产转眼间付诸东流。轻则使企业停工停产,重则使企业倒闭。企业决策者们必须居安思危,加强风险管理。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经营、稳定收入,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从而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相比较于企业,当前我国居民的保险意识虽有所发展,但仍有较大差距,直接表现为人身保险的社会接受度较低。这直接造成了灾后受害居民无法获得保险的支持。因此加强保险宣传,让保险意识深入家庭,深入人心,是保险业发展中需要注意的方面。

